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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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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化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建设对于提升法律职业道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近代以来法律由以德性和人格为中心转向以原则和规范为中心。我们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关注不只是规范,同时更是规范的理由。法律职业经过“公正”这一终极价值的范导,选择了一致同意的道德契约,由此构建了人类社会的司法制度。公正之运用,既可生存于司法亦可毁灭于司法。法律职业的道德目的是衡量一切行为的道德善恶或道德价值的标准。只有当拥有创造性特征的道德实践行为引起实践变化或对实践做出贡献时,才能被视为道德批判的对象和目标。我们绝不能低估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的重要性。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当务之急,以及未来中国社会法律职业伦理信念及其表达,需要同时做出两方面的努力:既要指向法律职业伦理制度的规范化、合法化、合理化以及正当性本身,又要构建作为法律职业德性素养培育载体的法律职业伦理新框架。  相似文献   

2.
人在社会中除了受到法律的约束,更多时候是伦理道德的调整。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1〕。伦理道德与法律一样也是一种规范,更是法律工作者不可缺少的高层次的"法律"。现代法学教育几乎都是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学教育的目的大都是为了培养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的价值归宿与法律职业伦理关怀,是具有终极意义的法律职业伦理。  相似文献   

3.
张燕 《法学》2018,(1):95-103
法律职业道德既是法律职业存在的方式,同时也为法律职业者自身的存在提供了某种担保。法律职业伦理是一门关于法律职业人的学问,关注着法律职业的需求、权利、利益和尊严,体现着法律职业的价值。公众对于法律职业的信赖不仅仅取决于法律人的知识,同时也决定于法律人的独立人格。法律职业始终以追求公平、正义这一最高伦理价值为目的。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建设非常重要,我们的法律职业始终要有这样的道德信念。法律职业理念为法律人独立判断奠定了基本的要求和基础,是现代司法应当遵循的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科学认识。善是法律职业所有一切美德的实践理性基础,法律职业必须通过培养意志力来获取这种美德。法律职业的理性智慧就是法律人在实践中作出正确判断和正确行为去实现法治目的。法律职业伦理的道德责任是法律实践的基准。  相似文献   

4.
从职业伦理角度来看,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关注的是如何在执业过程中发挥道德能力,提升职业道德质量和境界。司法构建法律职业的工作状态和道德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使法律人的生活具有自己的那一部分道德特性。法律职业不能忽视道德观,如不能忽视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任一样。人民群众的信任最初是通过每个真实的案件得以保持的。在司法体系中维护公众的信任就必须坚持“法律至高无上”。公众对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信任至关重要,一旦缺乏这种信任,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便不可能得到有效运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法律职业活动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法律职业者严格服从法律,遵守司法伦理,承担没有选择但又必须履行的责任,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是道德上的义务。实践理性使法律人能够掌握自我内心的道德法则。而道德法则是围绕着法律职业生命的自我保存而运转的,是法律人为保存法律职业而必须遵守的一项起码的道德准则。  相似文献   

5.
柏拉图继承苏格拉底的伦理反思,拒斥习俗主义,把国家与社会统一于道德之中,并以道德统摄城邦政治和社会生活。政治对人的要求是“应当做……”,所以,我们将它概括为“产生于道德的政治哲学”。亚里士多德则把政治看作是道德实践,将政治与社会分别开来,政治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善,它对人的要求是“能够做……”。所以,我们把它概括为“产生道德的政治哲学”。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共同奠定了一切规范性政治哲学的道德根基。  相似文献   

6.
拉兹的法律权威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渊源论和法律权威理论是拉兹法律理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前者是其法律分析理论的基本立场 ,而后者则是他研究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结合点。他提出了服务性权威观 ,认为权威的作用应该在于为被统治者服务 ,法律的权威作用则在于仲裁与媒介。最后 ,本文分析了拉兹法律权威论的政治伦理与道德价值背景。  相似文献   

7.
柴鹏 《证据科学》2015,(2):161-171
通过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约束和引导,法律职业伦理能够促进共同体成员的自律,有利于提高其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利于腐败遏制和公正司法,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调研显示,法律职业群体,尤其是律师遵守职业伦理状况不容乐观。实践中存在律师乱收费、虚假承诺、虚假宣传,公检法人员办理"人情案"现象等;这些行为对法律职业群体的形象产生影响。通过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对法律职业群体进行职业伦理培训、引导等方式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培育,能够促进法律人的职业化和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8.
朱孔明 《法制与社会》2010,(36):271-272
政治学的发展总体上有现实主义政治观和理想主义政治观两种流派。现实主义政治只注重个人的权力和利益,认为政治和道德是一体不分的。所以现实主义政治也就无视道德等伦理价值。相反,理想主义政治观在重视权力和利益的同时,更侧重于政治权利、政治道德、法律治理等等社会价值。相比现实主义政治的野蛮与血腥,理想主义政治也具有了更多的人性和关怀。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亘古恒新的问题,本文试从反腐问题入手探察当代法律与道德的内在关系:我们一直坚持解决腐败问题的重心应该放在致力于制定出更完备、更健全的法律,本文认为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人们的精神道德在此方面的影响,加强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育,在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道德应当扮演何种角色,道德对现今的法律又有何种影响。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本文以一个小的"分手费"案例为切入点,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做出深入剖析,进而说明在我国研究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规范性理论包括概念和来源两个不同的问题。概念要回答的是法律的规范性究竟意味着什么,特别是它与道德规范性之间存在何种联系与区别。来源问题则要说明法律为何具有此种规范性,关涉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性实践如何可能这一根本性问题。与道德相比,法律的规范性是一种弱规范性,它本身是一种道德主张,但它的来源却是独立于法律要求的道德正当性的。哈特和科尔曼等人基于法律人视角,将法律规范性问题转化为法律的效力来源问题,是对法律规范性的误解。承认规则只具有认识意义。法律本质上以权威性的方式有效消除合法性环境下的道德瑕疵的共享合作事业,法律的规范性来自于法律实现其道德目标的能力。  相似文献   

12.
"法治"(Rule of Law)无疑是最具吸引力的政治理想之一,但它同时也是最具争议的政治和法律概念。法治的吸引力和法治的概念问题应当同步解决,因此必须仔细考虑"法律的价值为何"的问题。由于价值存在着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分,因此强调法治的吸引力,必须将法治与内在价值的概念联系起来。同时,由于内在价值可以被划分为固有的内在价值与构成性的内在价值,并且后一种内在价值才是法治的基础,因此一种形式主义的法治主张必然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13.
道德从某一方面反应统治阶级的正当性要求。权利就是一种正当的要求,它反映了人们对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我们知道,这种正当性的评价根据既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道德、风俗习惯,所以权利就不应局限于法的领域。它应当体现在社会习惯、道德、宗教、法律等诸多方面,包含着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法律权利等许多内容。  相似文献   

14.
法和道德在终极意义上同样都是百姓伦理价值的体现,所以道德评价与法律干预具有社会价值的一致性。道德评价保障了私权利空间,而法律干预则是国家公权力介入私人空间。因此,应该把难以弥补的重大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作为道德评价与法律干预的界限。这一界限是在不侵犯私权利的情况下保障社会利益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5.
赵玮  王永 《人民检察》2013,(19):20-23
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日益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官职业伦理所反映的价值内涵、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均已超越检察职业本身,而延伸至整个法律职业群体。因此,应当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视角,以检察官"法律监督者"的职能性质为逻辑起点,立足检察官在共同体中的角色定位,全面认识和诠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时代特色与职业内涵。  相似文献   

16.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法哲学、法理学所关心的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道德与法律都体现了共同的价值目标,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伦理精神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是工具化了的社会伦理。法律以道德为基础,道德依靠法律的维护,两者不能相互取代。  相似文献   

17.
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中德情妇遗嘱案的比较和评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德判例表明,如何评判情妇遗嘱,充满着道德立场的对立,法律技术不过是论证道德立场的工具。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寻求法外标准,依据多数原则,进行价值评价,采用地方性观念和据以个人经验,分五步对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具体化。在存有明显争议且无法判定谁全对谁全错时,必须反对非此即彼的态度,应当兼顾当事人双方和社会对立的道德立场。由于遗产的可分割性,可以让道德骑墙并变成兼容的判决。  相似文献   

18.
法律和道德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是两个独立、没有关系的文化概念?还是紧密相关,道德作为法律的正当性支撑而存在,法律只是道德的宣示?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的产生是道德多元化的结果,即人类社会中形成多种道德,各种不同的道德之间相互冲突、碰撞,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于是人类创建一个权威,通过这个权威告诉所有的人,在一定的地域内,某一种道德就是法律,不容违反,在冲突中只有这种道德才能作为评判的标准——用法律的语言来说,是正义的。这种理论简单易懂,看似也很合理。道德是法律存在的土壤,法律只是被权威承认的道德。但果真如此吗?本文将从历史的视角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行简单的梳理。  相似文献   

19.
职业伦理的非道德性,落实到法律人的职业实践中,即在具体的伦理行为规范中.要求法官只需对法律条文负责、律师只需对委托人忠诚,而对待正义以及公众利益方面,不需要承担任何道德义务;通过遵从职业伦理的具体规定,法官对于两造当事人、律师对于委托人通过法律手段实现道德上邪恶目的的做法漠然置之,  相似文献   

20.
我国法治进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但最终可归结为一个核心问题即法律和道德问题:法律秩序的构建与形成实际上是社会成员道德秩序重构的过程。在一个缺乏道德信仰的社会里,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建成法治社会的。因此,社会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可能只是表层现象,其背后的问题应当是道德问题,即道德自觉、道德修养与道德信仰。所以,在我国法治进程中,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法律和道德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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