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这一规定没有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值得研究和探讨。 一、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脱离检察监督可能产生的弊端 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设立的处理刑事赔偿争议和非刑事司法赔偿争议的专门机构。它根据赔偿请求人  相似文献   

2.
刘志新 《中国审判》2009,(12):24-25
针对刑事赔偿程序问题,我建议将法院内设赔偿委员会改为国家赔偿审判庭,将决定程序改为诉讼程序。理由是: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确认致害行为为违法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也是请求权人获得国家赔偿和国家赔偿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但是,对于什么是国家赔偿中的确认,如何依法进行确认、怎样处理确认中的特殊情况、法院赔偿委员会与确认程序的关系等,国家赔偿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详细的阐释。笔者拟从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角度,对审理赔偿案件的实践中涉及上列问题的一些情形谈一点初浅的看法。一、国家赔偿中的确认程序国家赔偿制度中的确认程序,是指有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国家机关和对其…  相似文献   

4.
关于赔偿委员会的几个问题田晓鸣今年1月五日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时,赔偿请求人...  相似文献   

5.
1.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6号3.自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赔偿委员会的任务 (一)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赔偿决定的国家赔偿案件; 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决定提审的案件;  相似文献   

7.
司法赔偿再审程序之现状我国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中均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亦称再审程序),惟有国家赔偿法对此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在《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中对司法赔偿再审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第一,不是立法;第二,《暂行规定》第22条关于:“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委员会如发现原认定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必须改变原决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法院指令,赔偿委…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未经法院刑事裁判,司法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理引发的国家赔偿争议案件较多.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如何确认司法机关行为违法性和处理赔偿请求,成了国家赔偿审判的难点.本文从典型案例出发,探讨不同情形下此类刑事赔偿案件所面临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认为,未经法院刑事裁判司法机关擅自处理涉案财物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审查应当在尊重刑事司法权的基础上予以适度审查,坚持违法归责和非法利益不予保护原则.当事人不仅对法律问题有争议,而且对事实问题也有争议的,法院赔偿委员会无权直接认定事实.法院在确认赔偿义务机关行为违法的同时,应当责令赔偿义务机关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建议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或由法院对原刑事裁判作出释明,对涉案财物作出认定和处理.若纯粹是对涉案财物性质的法律判定而不是事实争议,可以直接适用法律认定是否系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在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原一审法院在二审终审后再对涉案财物作出的补充裁判,本质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赔偿委员会仍需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若查明涉案财物属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支持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可以在国家赔偿决定书"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指出一审刑事补充裁定违法的同时,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查明不属于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国家赔偿决定书"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指出非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9.
目前国家赔偿法对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的程序规定不是很明确,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审理赔偿案件一般适用书面审理方式。最近两年来法院有一种颇引人注目的改革趋势,就是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朝“国家  相似文献   

10.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但是,对赔偿委员会的工作程序,该法只作了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本文试就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程序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1.
刑事赔偿中的协商程序汤流国家赔偿法上的协商程序,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在平等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就其赔偿争议,互相谅解,一方或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的活动,它是解决赔偿争议的一种方式。关于刑事赔偿中的协商程序,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无明确具体的...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在历经四次审查后,于2010年得以通过.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本次国家赔偿法重大修正之一,具体表现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第14条.然而,学界对于修正后的先行处理程序并不满意.一般情况下,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处理,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处理结果有异议,则行政赔偿请求人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置性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13.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是依法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的审判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受理和审理赔偿请求人因不服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提出赔偿请求的司法赔偿案件,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由此可见,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程序是决定程序,它是不同于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对这一特别程序,国家赔偿法未作具体规定。目前,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国家赔偿法根据赔偿义务机关的性质和国家赔偿的不同情况,在国家赔偿程序方面,分别设立了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并明确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赔偿的求偿程序适用刑事赔偿程序。本文仅就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之异同,作一粗浅探析。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相同点1.行政与刑事赔偿程序都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步骤和方法;都是赔偿请求人享有与行使赔偿请求权的基本保障及获得国家赔偿的手段和途径;也是人民法院解决国家赔偿争议的操作规程。2.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都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的原则。即赔偿…  相似文献   

15.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赔偿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该条解释给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适用依据。但笔者认为,这条解…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程序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问题有最终决定权。但人民法院及其赔偿委员会对国家赔偿案件具体适用什么样的程序,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都未作专门规定,这有待有关法律解释予以完善。本文就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略陈管见。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做出国家赔偿决定过程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有关事实和主张,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简言之,就是有关证明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一定举证责任制…  相似文献   

17.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之异同郭兴中,时永才,冯建平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既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步骤和方法,也是赔偿请求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手段和途径;既是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处理国家赔偿争议的操作规程,也是赔偿请求人享有与行使赔偿...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这项制度复杂的办案程序不仅严重制约了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而且由于对共同赔偿责任的划分存有异议,也给赔偿决定的执行带来了重重困难。为保障受害人及时取得赔偿,应对共同赔偿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将法院、检察院共同赔偿改为法院单独赔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