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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社会转型时期,司法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司法的可接受性是指司法所具有的能够让当事人及一般社会成员认同、信任和接受的属性.[1]裁判的过程和结果能否被当事人认同并接受,关系到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然而,受法制传统薄弱与法制现状的制约、转型期纠纷大量爆发与司法资源有限性的冲突、司法改革举措不完善与司法公...  相似文献   
2.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性质探讨分期付款买卖性质问题,主要是解决分期付款买卖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及买受人、出卖人与第三人之间各种关系的处理。有人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属买卖的一种,只是标的物价金的给付方法较为特别,合同的效力于合同签订时发生,而不是在价金付清时才发生,因此分期付款买卖的法律性质为一种附停止条件的所有权转移,即当买受人把分期价金全部付清后,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正式由出卖人移转给买受人;有人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往往以附条件买卖并租赁的形式来缔结,一般称之为买取租赁或…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股份经营机制不健全,代表公司操作经营的董事、经理拥有公司强大权力的情况下,如何依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是否有代位诉讼权,是《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位诉讼若于问题的思考》一文探析的主要内容,值得一读.  相似文献   
4.
<正> 所谓保证是指由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担保比定金、抵押、留置等其他担保形式的担保手续简便,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使得这种担保手续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不断发  相似文献   
5.
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方式,在本质上都属于物权担保.同时,两者既有诸多共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从该财产中获得优先受偿.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本文拟就抵押与质押之异同作一粗浅探析,以期服务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6.
审理预售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几个问题时永才(一)关于预售商品房合同效力的确认确认预售商品房合同的效力是审理预售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前提条件。由于预售商品房交易不同于现房买卖,不仅缺乏现成的法规政策,而且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亦五花八门,因此在确认预售商品房合同的效...  相似文献   
7.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之异同郭兴中,时永才,冯建平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既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步骤和方法,也是赔偿请求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手段和途径;既是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处理国家赔偿争议的操作规程,也是赔偿请求人享有与行使赔偿...  相似文献   
8.
预售商品房交易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我国房地产业逐步走向成熟的产物。但是,由于规范这一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预售商品房纠纷时有发生,这给人民法  相似文献   
9.
一是协商程序是否为必经程序不同。在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求 偿,但依法也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协商程序并非必经程序;而在刑事赔偿中,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首先向刑事赔偿义务机  相似文献   
10.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各主要国家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国际商事交易中解决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的合同履行困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这一原则作了具体规定。我国合同法草案吸纳了这一原则,但最终未被立法机关采纳,成为我国合同法的一大缺憾。1999年 11月 15日,中美两国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简称WTO)双边协议,中国“入世”在即,这必将对我国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而WTO的宗旨就是通过一系列协定促使各成员协调其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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