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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立法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原则。立法要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以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时还必须充分认识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一些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行动,避免立法滞后于改革。为此要突破法律都是经验成熟化、政策定型化的观念,树立经济立法要有预见性、超前性的思想。要看到政策同法律并不存在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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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围绕新时期地方立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不少研究成果。201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第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交流,其中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区地方人大有关探索值得借鉴和参考。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有关领导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既注重通过立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又注重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有的地方提出,地方立法要从重管理逐步向重权利保障转变,从以经济立法为主逐步向经济立法、社会立法和其他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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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森 《新疆人大(汉文)》2011,(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历程中具有划时代的特殊意义。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不可没、不可或缺。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树立新的立法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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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基础。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总目标。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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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基本解决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有法可依”问题。但是,这并不表明,立法工作可以停滞不前、坐享其成了。无论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其立法工作仍然非常重要,立法任务依然比较繁重。就地方立法而言,除继续做好日常立法工作外,重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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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森 《新疆人大(汉文)》2011,(4)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决策和宏伟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于2010年如期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基本解决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这并不表明立法工作可以饱食终日、停滞不前了。无论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其立法工作仍然非常重要,立法任务依然比较繁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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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全面系统,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邓小平立法思想为切人点,阐述邓小平立法思想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历史作用,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的思路及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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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国家意志和法律规范的形式,集中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徨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徨体系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主导、各国家机关全画配合、亿万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模式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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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今天,我们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回顾形成历程,畅谈重大意义,总结基本经验,分析形势任务,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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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物流立法的基本思路和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物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不能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考察我国物流立法现状,分析我国物流立法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发达国家物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物流立法的基本思路,构建我国物流法体系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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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也是立法工作的冲刺之年。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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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已如期实现。这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告别“初级阶段”,将向着更高级的目标和水平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笔者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法制建设以及地方立法的任务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了。这是由于,地方立法在调整内容、规范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势必日益扩大,地方立法的重点须更多地转移到从本地实际出发进行自主性立法上来。如何更成熟地开展自主立法,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和保障本地发展,应是地方立法在新时期探索实践的基本主题。围绕这一主题,似应从三个方面加以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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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把社会民众的要求及其意志,上升并反映为相应的法律制度,应当是社会民众对法律形成的推动力的最实质体现,而社会民众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参与立法活动,应当是其对法律形成的推动力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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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定受制于国家立法的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应站在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动态、开放的格局中不断适应国家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为此,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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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与这一立法体制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特征,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它们由不同立法主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制定,区分不同层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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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空间决定改革空间。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过程中,地方立法不能缺位:应积极争取特别立法权,打开先行先试空间;重视对平潭立法的顶层设计,形成一个“1+1+X”的法规团组规划;创新立法机制,探索立法新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