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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特殊的智力成果的保护,如果直接适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会受到诸多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相反,民族地区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文章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梳理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黄栓成  史艳英 《前沿》2011,(5):173-176
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文化瑰宝,在其生存状况日趋恶化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尤其是如何用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需要认真探讨的。本文通过对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和特点、保护现状和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的分析,提出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可能模式和一些具体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赵莹莹 《岭南学刊》2021,(1):103-110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以其特有的文化功能及经济功能对多民族共融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双向价值的发挥依赖于强制保护与利益刺激机制的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产权和特别权利两种理念的双向博弈展现了对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制度需要。目前花儿保护中主要存在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足、权利保护主体争议、商业化情况严重等问题。对此,要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多元保护机制,从完善配套实施立法、建立集体管理组织、优化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衔接、发挥习惯法补充功能、加大宣传和传播力度等多个维度共同推进。  相似文献   

4.
杨璐源 《前沿》2014,(15):95-97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适用,使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法律和道德评价上的正当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恰当的动机、设定了积极的目标。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内涵,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个特性,提出了在构建利益分享制度的基础上,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财产权利和新型知识产权,以此方式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社群、原住民、传承人与商业性开发的市场主体,产生保护的热情,形成保护的自觉意识。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法律选择。构建著作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地理标识保护等具体知识产权制度模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与实施,不仅为中国各级政府依法展开文化遗产行政提供了根本性的依据,同时也促动了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的比较研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构的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制度已形成其特点,如单行立法、境外组织与个人的调查许可制、对民族边远及贫困地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扶持制度、保护规划及特定地区的专项保护规划制度等.但在较为仓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这部法律,还存在着诸如多系原则性规定、较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同时已经确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传承人认定制度也有一些设计性的欠缺.  相似文献   

7.
肖海 《求索》2008,(2):53-55
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对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在探索之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用地理标志保护是最佳选择。地理标志除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来源、保证品质、保护商誉、不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保护期可以无限期等的适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优点外,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群体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同,地理标志保护具有的优点正好可以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有商标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只要利用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对其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就可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的申请人应为挂靠政府部门的协会或其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不得影响在先权利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应允许非商业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8.
张邦铺 《前沿》2010,(3):54-5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具有极高的文化、经济和政治价值,亟须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其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是该领域当今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别权利保护模式能够更为充分地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求。拟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权利保护模式的内涵分析入手,进而阐述特别权利保护模式构建的合理性,并且对其进行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利权保护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利用专利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很多的障碍,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也难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本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利权保护的技术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0.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绣在少数民族地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当前因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苗绣产业正面临着危机,因此亟待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深入运用法律思维,具体分析各类型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对苗绣进行保护的障碍和可行性,进而探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的路径,同时加紧协调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以便更好地对苗绣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则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高轩  李建中 《求索》2013,(3):119-121,101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形成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然而该法并未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范围,致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忽略"原生境人"等权利人的具体利益。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范围,并不在于揭示其具体的权利内容,应是关注其权利内容的独特界限及判定标准,即文化利益标准、人权标准和非物质标准。  相似文献   

12.
赵庆鸣  古登鹏 《前沿》2010,(18):181-184
21世纪,文化多样性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生存、认同、发展的重要标识。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调整涉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等传统知识的社会关系,探讨其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制度建构及保护模式选择等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知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撷取苗族古歌这一特殊传统知识,剖析了苗族古歌的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运用法律保护民族民间文学的紧迫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论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思路,以呼吁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的特别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3.
刘淑娟  吴松 《人民论坛》2010,(12):68-69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亟待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我国的适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组织及个人等多种主体的配合支持。需要不断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有效促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丰富异常,具有多样性,与物质文化的构成要素不同而且更脆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包含国内和国外两种类型,其权利性质应当界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当注重以下原则:中央统筹原则、地方建制原则、权威评估原则、注重宣传原则、技术保障原则。  相似文献   

15.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亟待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我国的适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组织及个人等多种主体的配合支持。需要不断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有效促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杨阳 《求索》2013,(11):181-18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作为一种整合性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了分属不同领域的民间文化事项。我国现行法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以公法为主,公法对保护即将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精神财富,体现的是一种智力成果,这种精神财富的传承从根本上要依靠私权主体自发的行为来完成,很难纳入政府公法行为的强制行为中。所以,利用私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拟从知识产权法领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保护,并试图构建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协调机制要求在传承人、原住民、开发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合理配置其产业化开发中的利益。确立开发前的事前知情同意规则与开发后的惠益分享规则,并通过权利集体管理制度、权利登记制度和利益补偿机制,能够有效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的利益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18.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利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传承人作为某项传承项目的"代表",存在着知识产权落到其身上的可能性。通过对42名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调查,了解传承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持有及保护状况,认为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与非遗的产业化发展高度关联,保护的对象(客体)主要是知识产权所衍生的利益,很少涉及非遗项目本身。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可能带来市场垄断、传承受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主体难以确定、性质难以确定和独创性难以确定,对其进行立法保护造成很大难度。因此,解决这些难题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的首要前提。本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存在的理论困境,提出几点对策建议:明确法律保护的对象、确立认定标准、确定保护主体,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提供些许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0.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地方立法,经历了萌芽、探索、发展、繁荣四个时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供给,表现在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法制化和系统化;构建了完善的行政保护体制。但形式内容的单质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空虚化、施行的边缘化等问题值得关注。新时代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需要把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初衷,站在文化自信的时代制高点,维护文化多样性。此外,还应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实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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