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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刑事、民事交叉案件已有了相关规定,而对于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如何处理,则缺乏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而从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的法理基础入手,深入剖析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发生交叉的情形及其原因,具体分析交叉争议案件的类型,不应一概而论,针对民事、行政交叉案件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诉讼程序模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分案审理、并案审理,以解决民事、行政交叉案件,达到提高司法效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各有局限性,任何一种诉讼程序都难以理想地解决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法律的困惑和现实的困境促使我们寻求新的纠纷解决模式,我们所探求的路径必须着眼于纠纷的解决,并在现有的制度模式下实现效率最大化。解决审判结果冲突的最佳方案莫过于将两种审判统一于一个审判程序之中。因此,要妥善解决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探索解决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程序整合途径。  相似文献   

3.
房产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由房屋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成为行政审判的重要案件类型.在其中民事与行政相互交叉的案件占了非常大的比重.由于立法欠缺、司法机制缺陷、理论建构缺失、法律解释与自由裁量技能不足,导致各地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纠纷行政和民事交叉案件的审判程序、适用法律和裁判结果上均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很多案件虽经循环往复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却无法最终解决房产纠纷.  相似文献   

4.
民事与行政交叉争议引发的关联案件的审理与裁判过程处置不当,则会破坏法律的统一性,妨害司法公正与效率。为避免损害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稳定,现有法律框架下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审理程序,应以寻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点为视角,通过正当规范的诉讼程序,适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同程序分别进行。同时,还应修改现行法律,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现行行政诉讼法立法时,因未能充分预计到行政、民事争议交织、重合的情况,故没有明确规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也即未对行政诉讼中涉及到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争议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作明确、统一的规定,导致理论界和司法界在诸如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和存在,成立的条件和范围以及具体的审理程序,操作规范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公正、公平处理行政与民事争议交织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设立专章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予以明确规定,将会促进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6.
不动产登记由于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在纠纷中一般会出现民事与行政诉讼交叉的情形。中国现阶段对于此类案件一般采用民事与行政分别审理的模式,但由此带来了民事与行政审判在事实认定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冲突。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分析可以发现,不动产登记属于行政行为,同时由于其公示的是一种民事权益,该登记行为同时具备私法的功能,甚至主要是一种私法功能的体现。从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司法统一、协调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讲,应构建不动产登记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的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现实生活中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关联的情形大量存在,其解决方式应视不同情形而有所区别.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关联问题的解决原则上应分开审理,具体应视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同.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关联问题的解决则视情形而分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和分开审理两种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8.
就民事、行政交叉案件而言,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诉讼可能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善意取得对于诉讼方式的选择存在着影响,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对善意取得的认定问题,应该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而不应采取"民事先行"的诉讼模式,即以善意取得属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为由中止行政诉讼,告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善意取得的认定问题。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使得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行政诉讼的判决形式具有特殊性。同时,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合理界定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也具有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9.
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日益增多,囿于法律依据不明,司法指导不一,实践中审判思路各异,做法不同,案件中经常出现当事人诉权得不到保障,法院权威受到挑战的情况,使公平和效率的实现大打折扣。因此积极探索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的审理机制极为迫切。为了降低诉讼的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合并或附带审理是一种更为可行的选择。对此,需把握原则,由点到面,类型化突破,还需建设专门的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交叉案件审判合议庭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受理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争议,将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并案审理,在裁判行政争议的同时,附带裁判民事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其审判活动分别受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调整,一般是不能并案审理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则有并案审理  相似文献   

11.
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根本不同之处,如何界定与判定行政争议则是行政诉讼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与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依据公法可以解决的争议.判断某一争议是否为行政争议,应当把握主体、公权力、权利义务的特殊性、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现行程序法制构造,难以应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密切关联且混合并存的复杂案件。在受害人的损害由民事侵权、行政侵权、受害人的过错,乃至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而造成的情况下,单一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均无法高效、低成本且全面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构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从而实现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制度的并行与接轨。  相似文献   

13.
如何界定专利纠纷、解决专利纠纷是确保专利权人的权利关键所在。对此问题,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不完善,并明显与国家颁布《行政复议法》、《行政诉令法》等法律不相适应。本文认为,专利纠纷是指专利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在专利的申请、取得、转让、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它分为专利行政纠纷和专利民事纠纷。专利行政纠纷通过专利行政复议和专利行政诉讼两种途径解决;专利民事纠纷则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三种方式来解决。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四点修改专利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关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审理,现行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盲点.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决定了这类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充分行使释明权,分两个层次三个部分进行全面审理,适用统一的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准确划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立法层面得到了细化,体现了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但理论上对该制度仍存在着误读,其根源在于:一是没有将该制度放在我国法治的社会基础上进行考量,过分强调了民事审判制度的独立性;二是忽略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纠纷解决价值;三是将法官的权威与司法权威画等号。为了实现法治理想,应当在中国社会的法治基础这个视角下来审视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发展及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存有明显的缺陷与漏洞,从职权上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力缺失,缺乏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的条文规定;从监督范围来看,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过窄,不利于监督权的行使等。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不足,只有尽快从立法上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窘境和困难,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民事审判监督权和行政诉讼监督权,完善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程序,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7.
对于行政与民事纠纷相交织的重合案件,学界有主张认为应当构建附带诉讼进行处理,尽管对具体的附带方式学者之间也有分歧."附带诉讼"的理论基础是"法院判决统一"论."附带诉讼"在理论上是为避免民、行诉讼程序得出矛盾结论;在实践上是为了贯彻诉讼经济原则要求.但其理论基础并不必然正当,诉讼效益的追求也经不起实证考察.文章认为,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应当坚持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分别处理,民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其结论可以和行政诉讼的认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18.
民事纠纷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对民事纠纷的解决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民间渠道, 二是国家渠道。国家渠道有不同的权力配置,即行政裁决和民事审判。如何更有效率、更公正地解 决民事纠纷,与行政裁决和民事审判的权力配置的制度设计密切相关。目前立法所反映的行政裁 决的范围有不少缺陷,而理论探索又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有必要加以认真研究,以期对民事纠纷 解决制度的科学化和合理化设计有所影响。  相似文献   

19.
环境行政机关介入环境纠纷处理的意义,就在于将行政和司法两个领域加以结合而形成"行政准司法"制度,弥补传统司法救济的缺陷,有效地改善因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造成的纠纷处理效率低下、对受害人保护不利的现象.无论从我国环境行政机关的现有资源,还是从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现有实践来看,完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该在重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的前提下,丰富我国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尤其要加强行政裁决的作用,形成行政斡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纠纷处理体系,并建立公正、高效的纠纷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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