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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孤证不为定说"本是一个史学概念,后来被引入法学领域,变成了"孤证不能定案",并逐渐成为我国诉讼领域尤其是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试从"孤证不能定案"的含义,"孤证不能定案"的法学原理及法律依据,"孤证不能定案"的特殊表现形式等几个方面并侧重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阐述"孤证不能定案"这一实务和理论界都比较感兴趣的论题。  相似文献   

2.
收集合法、来源可靠、全面客观、主动及时四个侦查取证的基本原则,是反贪侦查取证的基本要求。收集合法原则要求取证主体的身份、取证地点、取证时间、取证手段合法。来源可靠性原则要求证据来源清楚、真实可靠。全面客观原则要求侦查取证应做到四个补强:见证补强、口供补强、孤证补强、人证补强。主动及时原则要求反贪侦查应做到四个优先:原始证据优先、物证、书证优先、直接证据优先、隐蔽证据优先。  相似文献   

3.
论共犯口供的性质及其证明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纠问式诉讼中,口供被奉为证据之王,“无供不定案”使其证明力达到极致。这种做法导致了刑讯逼供的盛行,冤狱横生。现代西方国家为了防止在审判中偏重口供,一般都对口供证明力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这是自由心证的例外。我国立法也限定了口供的证明力,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并且明确了“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以刑罚”。但是,这一运用口供的规则是否适用于共犯口供,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另外,同案审理的共犯口供、非同案审理的共犯口供以及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作案人…  相似文献   

4.
无罪推定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的确立,迫使口供中心主义的观念逐渐淡出刑事诉讼的立法舞台。然而,口供以其反映案件全面性、完整性、直接性的特点至今为司法实务界所青睐。随着“零口供”案件的层出不穷和日趋复杂,司法工作者对口供的依赖受到现实巨大冲击。解决“零口供”案件除了明确基本原则之外,尚需加强对具体方法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论口供          下载免费PDF全文
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中使用最普遍、最多的一种证据。对于口供这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什么地位和作用?在判断使用中掌握什么原则?如何正确对待?不论在实践中或是在理论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在实践中发生的某些错案,往往同不能正确对待口供有密切关系;而理论上缺乏指导,又是不能正确对待口供的原因之一。因此,对口供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以疲劳讯问和以威胁的方法取得的口供应当排除,以严重引诱、欺骗手段和违反重要程序性规定取得的口供也应当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标准在立法上的双重表述存在缺陷,应当修改为"不能排除"非法取证的单一标准。在程序问题上,审查起诉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应引入听证机制,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应以庭审排除为原则、审前会议排除为例外。  相似文献   

7.
口供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刑事案件证据调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被称为"证据之王"。本文首先明确了口供的含义及其价值,继而针对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差的现状,对我国口供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8.
马贵翔 《证据科学》2009,17(2):138-140
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或者其他司法人员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历来是较为突出的。具体表现的主要情形是,法官对案件真相已经形成确信,但因证据在形式上并不符合法定规则或习惯规则的要求而不能定案。比如有些案件,虽然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已经确信了案件真相,但限于证据数量不足而不敢定案。这其中最普遍的是所谓“孤证不能定案”;比较常见的是,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一律不定案,也存在只有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或书证不能定案的。总之,  相似文献   

9.
共同被告人之间的口供相互印证,但无其他证据佐证能否定案是司法界的一个难题。本文以现有的法律条文与基本原则为依据,着重论述了仅有共同被告口供不能定罪的合法性,并从共同被告口供问题背后的价值权衡角度论证了其合理性。最后,从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论述了此问题可能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0.
批捕阶段对"一对一"证据的审查,关键是看定罪的证据是否为孤证,若是孤证,则不能定案。  相似文献   

11.
田晓康 《法制与社会》2011,(12):75+121-75,121
长期以来,"孤证不能定案"作为一种共识已经演变成了司法实践中的一项潜规则,但事实上,它既不是法律原则,也不是证据规则,而且还违背了诉讼证明规律。为了准确实现刑事诉讼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任务,必须破除这一潜规则,回归到证据质量优于证据数量的正确轨道上来,重视对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审查判断,在特定情形下,孤证可以定案并不违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此即为我国的“口供补强规则”。正确理解和适用该规则,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问题:补强证据的直接证明对象是什么,是口供的真实性还是犯罪事实的真实性?补强证据的范围是什么,或者说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应达到什么样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3.
贿赂案件是一种高隐蔽性、缺少物证证明的案件,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在案件证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口供证据又是一种具有真焦难辨性和不稳定性的证据,适应口供定案必须遵循法定的规则,其中口供补强规则就是一项基本的证明规则。这一规则要求,被告人口供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也就是说,作为定案根据的口供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一规则的提出,是为了增强口供的证明力,防止对案件事实的误认而确定的。英美法、日本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法中都有口供补强的证据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就是说仅凭口供不能定案,这实际上就是对被告人的供述要求补强的补强证据规则。在贿赂案件的证明中,有两个涉及该规则适用的问题有待于明确。  相似文献   

14.
<正> (一) 正确理解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涵义,是正确贯彻执行这一原则的前提条件。所以首先应当阐明它的确切涵义。我个人理解,所谓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说我们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认定案情或判处案件,都必须重视和依靠证据,事实,以此来作为认定案情和判决案件的根据。为此,就必须重视和依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而决不能轻易相信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和辩解),以口供作为认定案情和判决案件的根据。换句话说,就是在认定案情和判处案件时,要特别注重事实,注重反映案件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而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在被告人的口供上。为此,就要着重于对其他证据材料的收集,而不是着重于获取被告人的口供。那么,口供算不算证据?有的同志提出,既然提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似乎口供就不在证据之列。有的同志甚至明确提出,被告人的口供没有证据意义。应该说,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我们不能从形式看问题,把口供和证据对立起来。被告人的口供,当然算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明确规定,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证据种类之一。被告人的口供经过查证属实,也同样可以作为司法人员认定案情、判决案件的一种根据。法律上把口供从证据中单独提出来,与之相提并论,并不是把口供排斥在证据之外,而  相似文献   

15.
冀祥德 《河北法学》2006,24(6):58-65
任意性和真实性是口供的两个基本特征.基于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诉讼价值的诉求和对口供特征的尊重,既要首肯侦查人员获取口供的权力,又要通过限制"权力"或扩张"权利",寻求刑事诉讼双重价值的平衡.口供作为追诉犯罪的重要裁判证据,在侦查程序中的获取具有社会安全秩序意义上的该当性,但考虑到口供获取过程的特殊性,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则当对口供获取的原则、方式、时间、地点、程序等予以全面规制.在法治的视野下,沉默权是讯问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诉交易则又是犯罪嫌疑人打破沉默、自愿供述的激励机制.一套完整的侦查程序中口供获取与人权保护的法制体系,有待于我们在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时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16.
王贤生 《政法学刊》2013,30(1):116-122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口供制度的新规定有进步性,但还存在不足,要通过建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确认标准、明确非法口供的排除程序、确立自白任意性规则、建立沉默权规则、完善看守所管理体制等路径,完善我国口供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7.
论点集锦     
无口供受贿罪的认定应适用刑事推定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的蔡新茂认为:无口供受贿罪的认定适用刑事推定,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控受贿方不交待或不承认自己的受贿行为,但有其它证据证明,而被控方又不能否定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对被控方受贿事实予以推定认定。无口供受贿罪的认定适用推定原则,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有重大意义。一是  相似文献   

18.
口供在证据价值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人员应该认真对待口供。从实证的角度,废除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义务,有利于建立口供的激励制度。口供制度的重要基石分别是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性,我国刑事诉讼应该建立告知制度和口供补强标准。对待口供,既要反对口供无用论的"口供虚无主义",又要反对口供无法获得的"口供无奈主义"。合理的口供制度的建立,可以减轻司法机关口供举证责任的负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应成为量刑的评价因素。  相似文献   

19.
在有着长期实行"口供至上,罪从供定"历史的中国刑事诉讼活动中,已经不自觉的形成了口供中心主义习惯。这种习惯甚至一直影响到当代的刑事证据实践,表现为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口供的情有独钟,导致侦查机关没有口供不结案、检察机关没有口供不起诉、审判机关没有口供不判决的局面,但是这种现状在面对刑事诉讼的无罪推定原则时却处在无比尴尬的境地。  相似文献   

20.
我国法律对待口供的应有立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一飞 《河北法学》2005,23(4):62-67
我国法律应当对现有法律进行完善与改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采取以下立场:合理界定口供,口供只包括供述;应当合法取证,对非法口供应当排除;不能轻信口供,确立口供补强规则;充分使用口供,重视口供扫诉讼功能;废除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关于如实供述义务的规定,确立沉默权制度。首次全面论述了我国法律对待口供的应有立场,纠正了存在于司法实践中对口供看法上的偏见和片面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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