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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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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磊  高刚  徐大伟 《法制与社会》2012,(36):147-148
检察诚信实质上是检察权的公信力,是公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活动的信任程度.作为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检察诚信的构建有赖于监督主体、监督过程、监督结果三个层面的高度相关,需要内外部环境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文主要从构建检察诚信的手段措施出发,以期树立检察机关的公正司法形象.  相似文献   

2.
刘向丽  许杰 《法制与社会》2011,(36):154-154,156
我国检察机关是宪法所确认的法律监督机关,从事专门的、特定范围内的法律监督。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这一根本要求出发,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实际上应当是一个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检察人员应该位于等腰三角结构的顶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心平如水的全面履行侦查监督检察职能,以维护法制的统一,保障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3.
一、检察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法律监督的成败 检察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的人员,而执行法律首先要求检察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这就牵扯到检察人员的思想觉悟高不高,政治责任强不强,业务能力精不精,对法律的认识深刻不深刻,理解不理解,会不会准确应用等综合因素。假如综合因素都很过硬,在行使检察监督时就不会偏离方向,做到公正无误;假如综合因素差,就难免在行使检察监督时违背法律,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对检察机关产生的负面影响。所以,检察人员时刻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用“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来衡量检察监督工作的好坏。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均要求检察人员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知识,新问题,新挑战善于思考,善于调查研究,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一支学习型的检察队伍。  相似文献   

4.
我国检察权缺乏统一立法,体系散乱,且配置不甚合理,导致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乏力,公诉权能羸弱及审判活动监督弱化,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为司法改革的中间环节,科学合理地配置检察权是当前检察改革的核心,它不仅有利于推进检察体制的创新与完善,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肩负着对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和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以派驻检察监督方式为主要的监督方式.这种派驻检察方式,具有及时了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第一手"资料和监管信息的优势.但是,在监所检察实践中,这种派驻检察暴露出来了检察人员容易被"同化"等弊端,严重削弱了检察监督的力度.在分析派驻检察监督方式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监管场所实施以随时检察为主的监督方式的改革设想,以期去弊存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基层检察机关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存在缺位,其主要原因为:基层检察机关缺乏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办案人员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怠于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刑事检察等职能部门不愿移送案件等。补足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需提高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技术人员的素质;整合检察机关的相关技术资源;理顺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以及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对于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检察机关司法能力构成要素及外在表现形式,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建设的现状,论述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建设及机制建设途径,才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8.
冯霞 《犯罪研究》2008,(5):62-66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宪法、诉讼法以及检察院组织法对此均有明文规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涉及侦查、刑事审判、刑事判决的执行、监所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领域。可见,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办案决策工作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办理案件是其主要业务工作,而案件决策则是办理案件的关键环节。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检察机关形成了"检察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  相似文献   

10.
对于检察公信力的内涵,依据主体可以从检察机关和公众两个方面定义,但从目的论的角度讲,无论从哪个角度定义都要落实到检察机关自身。检察公信力的外延从宏观到微观包含三个层面即制度公信力、执法公信力、检察人员公信力。目前检察工作中提到的公信力多数是指执法公信力,但制度公信力和检察人员公信力同样需要重视。制度公信力建设主要在规范层面,需要检察制度理论研究论述,提出"发起性权力"理论;执法公信力需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是基础,社会效果是提升;检察人员公信力需要提高检察人员公信力建设意识,杜绝降低检察公信力的私人行为。  相似文献   

11.
法律文本中,宪法规定了检察权的性质,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检察权作出完整的规定,仅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距离民事检察权的理想状态存在很大差距.本文认为,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借助民事检察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未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专章规定民事检察权.只有系统地建立相关的民事检察制度,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相似文献   

12.
司法鉴定启动权是一项综合性权能,具有法律性、程序性和双重性的特点。在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的配置和运行中存在着法律规范严重缺失、公权力过于膨胀、辩护方力量薄弱以及监督、救济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优化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应遵循裁判中立、控辩平衡、有效参与和诉讼效率等基本原则,并进行相关的制度改革与重构。  相似文献   

13.
法律监督与监督、通过法律进行监督是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法律监督的主体只能是检察机关,其地位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平等,其权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这就决定了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制衡性和程序性的典型特征。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制约公权力,确保公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防止其滥用和异化。《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是科学的,检察机关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更不是行政兼司法机关,而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批捕职能均是目的与手段,不存在分离的空间。如将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分离,只能导致检察机关被彻底边缘化甚至被取消。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以对等式监督为模型,重点强化职务犯罪侦查职能。  相似文献   

15.
以厘定我国检察权概念内涵与外延为路径,将检察权析分为侦查权能、公诉权能、司法监督权能,揭示了现存的检察权独立行使受限、检察权能法律保障不足、检察权内部整合乏力等问题产生的思想认识根源,在于对事实与正义、独立与自治、分工与制约、正义与效率等基本范畴的曲解或者相互间有机关系的割裂,提出了按照概念逻辑周延原则充实检察权能、按照自治独立原则优化检察机关管理体系、按照凸显制约功能原则重构司法监督制度、按照正义与效率兼顾原则建立检察程序终结机制的检察权优化配置构想。  相似文献   

16.
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具有不完整性和"封闭"性特征,丧失了司法权的特性,且缺乏外部监督与制约,极大地减少了法官发现冤案、错案的可能性,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实体公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具有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法律文化传统依据,也是保障人权和保证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死刑复核工作的新期待和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需要。可以针对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的死刑复核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死刑复核程序,设置相应的实务运作程序,实现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的过程和结果的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复核行为和错误的复核裁判,保障死刑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的配置与司法体制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权的配置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检察权作为一种以程序性监督为内容,以连锁交互的权力组合形式为结构的法律权力,其内在结构的完整性是检察权存在并发挥法律监督效能的前途和基础。没有检察权的科学配置,就没有检察权的有效运行,也就没有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本文将对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现实意义、基本原则加以阐述,探究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现状及其立法缺陷,特别是要研究如何科学配置我国检察权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运行模式,进而提出完善立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8.
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权,应根据被监督的三机关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监督,其界限是既保证三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使国家权力机关不失职不越权。这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   总被引:80,自引:0,他引:8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 ,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 ,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 ,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权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应该按照检察机关就是公诉机关的思路去改革司法制度 ,建立以公诉机关为核心、主导的审判前程序 ,同时改革现行的逮捕和其他侦查措施的审查批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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