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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新德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8,(4)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对缓刑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未成年犯。但是,未成年犯不同于成年犯,相同的规定适用于未成年犯会不利于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笔者从司法实践角度,认为应当把未成年犯和成年犯的缓刑适用条件分开,...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罪犯处遇制度。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趋势。从刑罚的教育性角度考察,监禁刑与罚金刑难以从根本上改造未成年犯的犯罪思想;从未成年人发展的角度看,在正常人生活的健康环境中进行改造,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指导。 相似文献
3.
周洁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45-48
尽管理论界对于未成年犯是否能够适用罚金刑莫衷一是,司法实务界却对其予以了肯定。目前,关于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法律法规是相当不完备的,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健全:以专章专条的形式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相区别,明确未成年犯罚金刑代缴主体和执行主体、规定未成年犯缴纳罚金的最高额、扩大罚金刑适用的方式、增加未成年犯综合评价的因素,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罚金刑易科制度,引入社区服务这一非刑罚措施并将其"本土化",以期实现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未成年犯处遇得到了提高和改善,但司法实践中保障未成年犯诉讼权益方面的制度规定没有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为了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改善和提高未成年犯的待遇,建议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建立健全保障未成年犯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5.
对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是使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工作向国际化、人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由若干功能板块组成的动态系统。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6.
刘向红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9-78
A市B法院两个年度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成年犯刑罚裁量中的实践问题,主要是未充分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从宽不足以及量刑失衡等问题。究其主要原因是实体上从严行使的定刑权及规范缺失,以及程序上量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制度性障碍。为此,有必要完善未成年犯刑罚裁量机制,既要完善刑事实体规范,确立未成年犯量刑之法律依据,也要注重完善未成年犯量刑程序性保障机制,确保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7.
刘世恩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22(3):92-96
我国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在坚持特色的基础上,需要在建立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法规体系,对未成年犯采用进入工读学校回归社会方式、建立未成年刑释人员(出狱人)保护组织等方面探索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科学发展的途径,充分发挥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工作在“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统工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宋丹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1):22-24
罚金刑在适用中存在一些尚难处理的问题,对未成年犯能否适用及如何适用罚金刑存在诸多争议。对未成年犯能否适用罚金,应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建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不宜适用罚金刑;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可以适用罚金刑。 相似文献
9.
以引入社会调查制度为视角,结合当前在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运用社会调查制度推进循证矫正的实践探索,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论证在未成年犯矫治中引入社会调查制度和循证矫正方法的必要性,推动循证矫正理论的应用。 相似文献
10.
闫静 《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06,(3)
社区矫正是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罪犯处遇制度。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趋势。从刑罚的教育性角度考察,监禁刑与罚金刑难以从根本上改造未成年犯的犯罪思想;从未成年人发展的角度看,在正常人生活的健康环境中进行改造,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指导。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犯的四种犯罪类型人格特征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丽梅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9,(4):77-79
未成年犯的四种犯罪类型人格特征比较采用EPQ人格量表,运用方差分析,LSD检验的统计分析,对毒品犯、暴力犯、抢劫犯和强奸犯四种未成年犯的人格特征进行比较,以期在实践中对未成年犯的矫治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2.
姚兵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6):82-87
与缓刑、免刑和减刑相比,未成年犯适用假释面临艰难境地。原因在于行刑上谨慎适用假释的观念偏差和立法上假释禁止性条件的存在。应当转变行刑观念,降低未成年犯原判刑罚的执行期限,规定未成年犯适用假释不受禁止性条件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14.
刘炳跃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0(3):28-31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矫正项目、适用比例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完善,以期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肯定了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的成功经验。但是,随着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暴露出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所遇到的法律依据欠缺、缺乏介入机制等问题与上述深层次问题紧密相联,严重制约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通过一系列措施完善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对推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17.
对未成年犯可以适用罚金刑,但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限制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范围。在未成年犯罚金刑裁量的过程中,在确定能够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之后,还需要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的不同适用方式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裁量问题加以具体分析。在确定未成年犯罚金的数额时,应当比照成年犯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予以确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8.
刘世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4):9-12
未成年犯是罪犯构成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我国对未成年犯行刑制度建设十分重视。 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也是如此。新中国成立后半个多世纪的 历程中,在未成年犯行刑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迅速发展, 从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去审视我国的未成年犯行刑制度,需要在未成年犯行刑立 法、教育、回归社会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
人文矫正注重未成年犯个人价值维护、个体权利保障与个性禀赋张扬。人文矫正脱胎于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实施人文矫正,是国内外刑事法律发展与少年刑事制度完善相互作用与影响的结果。为提升未成年犯的文化素养、思想涵养、个性教养、学识修养及艺术素养,全国各地未成年犯管教所创造了诸多有区域乃至中国特色的行刑矫正范式与经验。 相似文献
20.
徐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2-44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在对未成年犯的矫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西方国家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建立和健全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可以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具有不同人身危险性程度的未成年犯设置不同类型的矫正项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