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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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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自西方国家引入我国,与监禁刑罚互为补充,完善了我国的刑罚执行方式.从试点阶段到社区矫正法律初步形成再到社区矫正法颁布,社区矫正历经18年的发展逐渐完善.与之对应的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机制也在不断探索中前进,特别是《社区矫正法》颁布之后,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文章梳理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的历史沿革,分析部分检察监督职能的变化,从人才、手段、模式、主体几个方面分析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2.
赋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权,对社区矫正开展执行监督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应针对当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3.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矫正项目、适用比例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完善,以期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正式成为法定的刑罚执行制度,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负有法定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行使其监督权,对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意义重大。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但其权利保障薄弱。应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的规范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然而,基于司法实践经验的有限以及理论研究的匮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权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剖析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的各类矛盾,总结社区矫正及其法律监督在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对改进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预示着我国刑罚制度由重刑主义向轻刑主义演化,这种新的行刑方式亦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检察机关须改进法律监督的职能,并向社区矫正全方位延伸,才能使社区矫正工作达到预期的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机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完整的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对其不能行使《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完整监督权。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的内容实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监督的主体是矫正业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者——各司法行政机关。此外,检察机关预防犯罪职能也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体现。  相似文献   

8.
上海作为全国最早试行社区矫正的城市之一,在近9年的探索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并实施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同时,通过对上海试点情况的分析和思考,还有必要对社区矫正中的检察权配置进一步完善,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检察权能和完善检察监督的程序。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是我国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一种具有帮教、安置、矫正的执行方式。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得力、程序不健全、检察监督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在逐渐完善社区矫正立法的同时,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10.
从2003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N市检察机关结合江苏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平台,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以及电子核查的方法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有效的监督。监督实践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工作队伍薄弱、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问题多、交付执行乱、矫正和教育管理虚化、收监执行标准模糊等问题。而检察监督也面临缺少操作规范、监督信息获取难、监督缺乏刚性、监督协作机制不全和监督队伍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等难题。可以从制定社区矫正法、配套出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办法、建立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构建社区矫正一体化监督机制和强化社区矫正检察队伍等几个方面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及其监督。  相似文献   

11.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制度风险,这种风险集中表现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从而导致对正当程序的违反和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仅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理论基础,而且更是控制社区矫正制度风险的应然选择。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客观上增加了社区矫正的制度风险。因此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已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细化了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了检察机关对于社区矫正过程的监督。但是,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如社区矫正的主要法律渊源地位尴尬,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尚未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争议,相关称谓混乱,再社会化内容缺失与不足,社区矫正奖惩种类缺乏统一的规范等等,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从2011年明确规定于我国《刑法》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不断改进和完善,2012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生效实施,对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环节仍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通过对北京市某区检察院2013到2014年以来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工作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现状和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为两条主线,探究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4.
对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是使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工作向国际化、人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由若干功能板块组成的动态系统。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15.
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中如何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中的监督考察及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等问题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值得探讨的课题。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但传统司法体系制约、体制构建缺失、流程设置模糊,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探索建立以专业力量为依托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观护体系全覆盖。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效是检察机关监督能力在社区矫正中的体现,也是检察监督制度绩效的微观反映。社区矫正监督实效可以从点、线、面三个维度进行观测。监督理念的落后、法律规范的缺失、监督机制的障碍等是现阶段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效的制约因素。应从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界定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机制等路径入手,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  相似文献   

17.
刑事政策刑法化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刑事政策刑罚化能满足刑事政策的合法性、稳定性需要,并能弥补刑法相对滞后的不足.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试行,实现了刑事政策刑法化的成功实践.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适用主体有遗漏,矫正主体不明确,法律监督缺位等问题,应通过明确适用对象、执行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监督主体地位和专门立法等方式解决.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的主要执行方式,理应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然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监督仅局限于事后监督,工作被动。检察机关只有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在监督重点上,建立联系机制,确立检察监督模式,严查职务犯罪,强化硬性监督手段,才能突破社区矫正的监督窘境。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大,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却存在缺乏法律保障,监督对象难确定,监督手段受限,监督方式落后,监督信息不全面等缺陷。建议完善社区矫正立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社区矫正统一信息平台,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优化检察人员结构,加强工作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体现人类文明的刑事执行方式被引进我国,无疑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然而,任何一种事物受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其功能都是有限的,社区矫正也不例外。受刑罚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当前政府组织模式和社区建设现状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并未达到政策制定者所预期的政策目标。应当以近几年在我国起步的社区矫正工作为媒介并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探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思考,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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