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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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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是一项新的保全制度.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法院有权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有效控制债务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立案庭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尽快审查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生效等。保全措施采取后,债权人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解除保全。  相似文献   

2.
物权保全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保全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的一项重要权利 ,也是物权法制定中必须研究的课题。为完善我国有关立法 ,应将物权请求权作为物权的效力加以明确 ,使物权保全请求权取得独立于民事责任的地位 ;明确物权请求权的的行使要件 ,使之与民事责任的承担要件相区别 ,并使其构成区别于损害赔偿请求权 ;考虑物权保全请求权在其他领域的扩张适用 ,可规定类推适用条款。  相似文献   

3.
徐子良 《法学》2006,(12):138-144
在财产保全中,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将被申请人占有的动产推定为其所有而实施保全,但这种“占有推定所有权”不包括“辅助占有”。当案外人以被保全财产为其所有提出异议时,法院对保全异议只能作有限审查。申请人因申请保全错误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符合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在因保全案外人财产而被案外人起诉索赔的纠纷中,如果存在案外人与被申请人人格混同,或案外人帮助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则申请人可以免责。  相似文献   

4.
目次一、引言二、比较法视野下的行为保全三、我国行为保全立法的演变四、行为保全的适用范围五、行为保全的担保六、行为保全的司法审查七、行为保全的强制执行一、引言行为保全指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强制措施。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把握:首先,行为保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请求权。行为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它属于债权请求权的一种,亦可通过物权转化而来。按照表现形式可以将行为请求权分为作为请求权和不作为请求…  相似文献   

5.
一、区别的意义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尽管有其相似之处,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把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等同起来,当非海事请求权的债权发生时,竟将债务人的船舶或船载货物作为财产保全的标的,向受案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受案法院也不加区别地采取了保全措施,强制扣压了债务人的船舶或货物。因此,区别财产保全与海事请求权保全,不仅是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法院依法正确采取保全措施,公正合法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二、区别的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晖于财产保全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对于当事人而言,是支持其诉讼主张的有力保障,如果没有经过保全的证据,其诉讼主张就有可能不成立或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而对于法院而言,证据保全是查清事实的重要步骤,如果对某些事项不进行诉讼保全,就有可能无法查清某些重要事实,不能做到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因此,证据保全对于当事人和法院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虽然目前司法改革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大,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司法模式下,彻底放弃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和保全证据是不现实的。在…  相似文献   

7.
雷达 《中国公证》2014,(4):56-58
正尽管保全证据公证是一种诉讼外的保全证据行为,但由于民事诉讼法给予公证证据较高的采信度性,保全证据公证文书往往能在诉讼中起到决定诉讼走向的关键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公证证据分外重视,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公证证据。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了一些公证证据未被法院采纳的案例,其中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保全证据公证领域,因为此类公证往往就是为诉讼准备的。问题症结在哪?是法院对保全证据公证要求过于苛刻,还是公证机构自身就存在过错?  相似文献   

8.
民事保全程序中的程序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福华 《法律科学》2002,(6):93-104
民事保全程序中的程序保障由多种因素致成 ,包括法院和当事人各自在民事保全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是单方参与审理结构还是对审结构 ;是否适用口头辩论和提供上诉救济等等。在民事保全结构上 ,混合结构较简易结构、“本案化”审理结构更能适应程序保障的需要。一般来讲 ,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保全的性质、法院保全的措施决定所采用的程序。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在肯定民诉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的同时,提出了修改、完善这一制度的设想。作者认为: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的管辖权不应受管辖仲裁协议的约束;将申请人提供担保作为法院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先决条件的规定不尽合理;申请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由法院自由裁量;被申请人的一切财产均可成为保全对象;行为也应列为保全的对象。  相似文献   

10.
民事保全制度设立初衰在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解决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但是《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只规定了在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违法行使保全措施时的赔偿义务,对于保全过程中保全标的物正常的毁损和价值减损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法律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民事保全制度价值取向上应当回归平等保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利益,引人保全前标的物登记和评估机制,并合理分担保全标的物保全过程中正常的毁损和价值减损在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法院三者之间的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律中关税优先权的定性模糊,由此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分析表明,关税优先权应当区分为物权性优先权与债权性优先权。在纳税人欠缴关税所涉及的特定物上,关税优先权为物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对于特定物之外的其他财产,关税优先权为债权性优先权,关税应劣后于抵押权和质权而受偿。至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工资等,基于生存权、人道主义等特殊考虑,可以依据法律之例外在清偿关税前受偿。  相似文献   

12.
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属于诉讼时效性质。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虽然都是要求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间,但这两者在作用、法律后果、起算事由等方面均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相互衔接,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存款人对银行账户资金即存款享有所有权,这是物权价值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必然要求.因此,存款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资金保管与转移资金利用权的混合合同;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人与利用权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薛军 《中国法学》2007,2(2):67-79
部分履行构成对全面履行原则的违反。判断某一履行是否为部分履行,要考察有待进行的履行本身是否具有整体性。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的拒绝权属于一种法定的对债权人的保障措施,其功能在于使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而不构成债权人迟延。但是,债权人的拒绝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当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后者不得拒绝。如果债权人受领部分履行,将导致债的部分消灭,但是不影响债权人采用其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破产别除权理论与实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除权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的优先受偿权利,其优先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其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定金担保债权和一般优先权不享有别除权。同一担保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的担保性质相同或不同的别除权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项别除权间的清偿顺序,以保证破产程序的公平、顺利进行。别除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别除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未放弃优先受偿权者也有表决权,但对债权人会议与其无利害关系的特定决议事项无表决权。新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表决标准的规定仍有需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6.
获得胜诉判决不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终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实际恢复,才能有效保全债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18号从执行程序角度给出了撤销权判决实现的方案,但未完全解决问题。债权人撤销权判决有两种类型,一为形成判决,一为形成判决与给付判决之复合,后者包含返还财产的给付内容,借助执行程序才能使被转移的财产回归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主债权可以强制执行时,因撤销权判决能回复物权,债权人可直接执行被转移的财产清偿债权,一体实现保全债权和清偿债权,但这一简便路径不适用于返还标的为金钱的案件。更简化的“执行脱逸财产”方案缺乏正当性。主债权不能强制执行时,撤销权判决应通过独立的执行程序实现,该指导案例就此确立的执行当事人规则完全正确。“撤销权与代位权同时行使”的方案忽视了执行程序对于撤销权行使的意义,没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遗失物拾得人的侵权行为有据为己有、拒不返还、无权处分和毁损灭失等四种类型。为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应当在债权关系和物权变动方面对我国现行遗失物制度进行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8.
破产法的程序结构与利益平衡机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2006年破产法因在程序设计中采取了“一个大门,三个小门”的设计思路,因而,破产法必然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共同适用的部分,也含有各自的特别规定。“三种程序”的共用部分,包括:申请程序;公告与通知程序;管理人及其职责;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申报;债务人的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取回权、抵销权、撤销权;法律责任等。而特别部分包括各种程序的启动主体、启动后的效力、程序之间的转换等。除此以外,因破产法是对债务人财产的一次性概括处理,因此,各种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冲突在破产法上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债权人与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债权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有担保债权人与无担保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与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利益冲突、共益债权人与一般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职工利益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冲突等,破产法对于这些利益冲突进行了平衡性制度安排。但在对这些冲突进行了平衡性制度安排的背后,却存在着有争议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9.
论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睿 《政法学刊》2008,25(3):98-100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所产生的权利,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同属于民事权利的物权、债权相比,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对于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繁荣祖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Requirement out of courtesy can come true for the creditor for legal process or out-of-court. The out-of-court reclamation he must get along well, in principle, like any halfback For the fact that the creditor demand the fulfillment to the debtor of his obligation to be this one defeated, liquid and exigible. He is interesting to the ends of our discourse in this order to pass remarks on the previous paths to claim payment of what they owe to us, doing especial emphasis in the notarial requisite and his plausible and ulterior executive property, in the event the creditor not see satisfied his credit for this form of reclamation and find himself specified to resort to legal action; When to become converted the act of requisite in half probatory term of possible extrajudicial confession of debt, SFA expressed or tacit, susceptible of immediate judicial execu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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