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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7 毫秒
1.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囿于法律规定缺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未能有效开展,导致大量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存在。回顾我国检察历史,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直在曲折中发展。在从域外经验、理论基础、实践价值等三个角度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同时,建议从司法改革中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检察监督方式、加强基础保障等方面,促使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和执法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社会责任。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不符合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的行政性行为,应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完善矫正措施。同时,检察机关应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从监督对象、监督措施等方面完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刑事司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实质为刑罚执行活动,同时也具有对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的社会工作的属性。在社区矫正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还是司法机关的执行活动,都应纳入法律监督的范围之内。我国社会矫正法律监督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和监督队伍的建设,以强化监督工作,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刑事司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实质为刑罚执行活动,同时也具有对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的社会工作的属性。在社区矫正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还是司法机关的执行活动,都应纳入法律监督的范围之内。我国社会矫正法律监督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和监督队伍的建设,以强化监督工作,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是开放式的刑事执行方式之一,整合社区矫正资源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受传统刑事执行观念和模式的影响,社区矫正资源整合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从改善司法资源的功能发挥、健全社区的功能、发挥社区矫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检察监督等方面予以完善。文章拟从苏北某市社区矫正工作实践出发,对社区矫正资源整合相关问题加以探索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法律的滞后与缺失使得实践中存在操作不便、制度不统一、各部门相互推诿等现象,本文从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滞后入手,提出了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法律架构的对策性建议,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方式,起源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方国家,它在适用对象、矫正方式、理论基础等诸方面都有别于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社区娇正不是对监禁矫正的否定,它只是使得刑罚处罚方式更加完善,趋向现代法治理念的要求,对克服长期监禁刑的弊端大有裨益。同时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还处于初步阶段.对这一新兴的刑罚处罚方式应当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使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并驾齐驱。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警官院校核心课程,其相应的配套课程在我国高职教育教学起步较晚。其主旨是通过系统的社区矫正知识传授和社区矫正实践能力的锻炼,使学生具有与社区矫正工作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技能。因此,在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下,必须加强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社区矫正机构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刑事执行资源库,构建符合职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应用型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课程。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已为许多国家所大量采用。我国于2003年开始的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正式进入司法实践领域。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活动。为此,文章就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的特征、社区矫正的任务等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董纯朴 《公安研究》2012,(10):34-42,51
随着行刑社会化的发展,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被普遍采用。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一个能动的历史过程,有其自身形成和发展变动轨迹。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已形成独特、鲜明的特点:立法过程——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建立与完善法律制度;司法实践——按照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发展;理论研究——为社区矫正践行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1.
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反映了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由严到宽、逐步轻刑化的演变趋势,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但如果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作为非监禁型行刑方式的社区矫正制度必然会沦为罪犯躲避法律制裁的"合法"途径。因此,这项学习借鉴于国外,移植扎根于我国法制土壤的社区矫正制度必须纳入法律监督的视野,须在检察机关严密的监督之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尚处于摸索阶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面临重重困难,亟需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12.
公安机关与社区矫正——兼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试点的法律文件确定由司法行政机关来行使对管制、缓刑等五类罪犯的监督管理,但这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社区矫正中的行刑任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矫正和安置救济任务应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专业人士和团体、志愿者完成。公安机关应该结合社区警务的发展,转变工作思路,完善刑事执行机制,在社区矫正中充分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3.
张静  熊庄 《公安研究》2010,(11):64-69
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是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一项工作热点。针对我国推行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法律制度滞后、社会基础薄弱、机构人员缺位、制度落实困难等现状,公安机关应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司法体制机制工作改革的推进,社区矫正成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并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03年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试点以来,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再到“全面试行”,历经10年,成效显著。针对目前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制度困境,应从完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培育正确刑罚执行观念,健全社区矫正执行机制,丰富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以促进社区矫正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施行社区矫正,这是社区矫正首次写入我国刑事基本法律之中,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这将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发展,也将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广阔的空间。面对新形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我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考量,对于审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取向具有重要意义。共同原则、矫正小组职责、评估机制、法律监督与被害人救助等问题,直接关系着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作为地方性立法,应当坚持与刑法、刑诉法的刑事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地方社区矫正工作需求。  相似文献   

17.
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素养较低是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的必然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通过搭建需求与服务对接平台、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律师准入制度、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考评机制以及建立律师激励机制等多种措施吸引优秀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18.
张凯 《人民论坛》2013,(12):254-255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环节.它是保障社区安全和提高矫正效果的重要措施.国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经验.目前我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工作在理念、内容和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改进.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从转变监督理念,重视危险评估和案件分配等方面改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的社区矫正实践中,社区矫正制度优势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其主要原因在于社区矫正立法等法制建设方面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程度有待提升。通过对法国社区矫正制度考察与介评,发现一方面其社区矫正法律较完备,各工作主体明确,部门之间配合有序,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和监督措施明确,非监禁刑广泛适用,非监禁刑形式多样,体现刑罚个人化原则;另一方面政府注重投入和引导各类协会参与社区矫正,为社会力量参与搭建了较好平台。结合中国实际,在借鉴与总结法国经验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和完善: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社区矫正法制体系;二是进行刑罚执行体制改革,扩大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三是建立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政府积极引导和投入,整合各方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20.
当前,已有人将未成年人犯罪与毒品、环境污染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面对日趋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近年来,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社区矫正作为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的一项内容,代表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一种发展趋向。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一方面可以使其减轻对社会的抵抗情绪,另一方面也能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促进罪犯与社区的融合。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既是适应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国际未成年司法准则的客观要求。为此,我国应当完善立法.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并建立相应的机构来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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