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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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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解决民事纠纷、结束诉讼的一种制度。当前 ,法院调解制度的存、改、废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但是仅仅就调解论调解很难从理论上阐述清楚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以和解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发展的一个导向。诉讼和解制度需解决下列问题 :诉讼和解的性质 ;与调解、判决的关系 ;法院在和解中的作用 ;和解的具体程序 ;和解协议的效力 ;生效和解协议的救济等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法院偏调解的历史成因考察,揭示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改革法院调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浅议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笔者分析了调解制度存在的审调不分、强制调解、当事人反悔三大突出问题,指出调解制度要走出困境必需建立审调分离的制度、界定调解的适用范围和建立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对法院调解的弊端探讨由来已久,诉讼和解具有法院调解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自身优点:在以当事人为主导的同时适当发挥法官的能动性,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愿与处分权原则,因此,应当用诉讼和解来取代法院调解,使诉讼和解成为法院调解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8.
诉讼上和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诉讼上和解的规定过于原则,影响了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作用的发挥。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将诉讼上和解与撤诉、法院调解相混淆,这既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给当事人造成讼累,给人民法院增加了工作负担,使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的和解只要符合和解的四大要件,并经受诉法院及审判人员确认,就要赋予和解协议以确定判决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诉讼和解作为诉讼契约的一种方式已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青睐,它以当事人的合意来解决纠纷,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能及时、彻底地解决纠纷,减少大量讼累.而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对于诉讼和解的规定仅以一条文示之,还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实践中,由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影响,造成当事人自行和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严重萎缩的局面,法院调解本身又受职权主义的影响,性质定位不妥,根本无法良性运行,并且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对传统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一种审判方式。从历史角度考察该制度,分析现今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弊端和内在矛盾,将调解制度作为非讼解决纠纷方式从审判方式中分离出来,并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美国法院附设调解是当事人之间运用协商方式在中立第三人(调解人)的帮助下达成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美、日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当从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前置性调解程序;遵循自愿、合法与效率的原则;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来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实践中,法院调解曾经在消弭纷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目前的调审合一、以调为主的运作方式逐渐暴露出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等诸多弊端.解决这些弊端关键是完成诉讼模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建立非诉化民事调解,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从法律上保护当事人对程序和实体上权益的处分.  相似文献   

13.
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促使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从而加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社会化的法院调解通过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相互协作能够提高法院工作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法律社会,其在效果上比法院调解更有优势。法院调解社会化是以调动多元社会控制方式为其价值取向,委托调解是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制度载体。因此,基于我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情,我们需要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不同情况,充分激活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资源并培养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解纷队伍来实现法院调解社会化的价值。这不仅能赋予当事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化解当地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可以节省其司法资源、促进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4.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新西兰形成了科学而系统的环境法院制度.本文对新西兰环境法院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详细的介绍,具体介绍了新西兰环境法院制度的以下方面:立法基础及历史、地位、处理的案件类型、诉讼资格、巡回法庭、专家证人、调解程序及上诉等.笔者相信,虽然我国与新西兰在国情上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但新西兰的成功经验在一定的程度上能为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法院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涉及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换和新的诉讼运行机制的确立。目前我国调审合一、法官主导的法院调解制度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 ,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为此 ,有必要建立与当事人主义模式相适应的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各国对诉讼和解制度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并对法官在诉讼和解中的作用予以积极规定.2004年9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首次对法院对诉讼和解的参与及对和解协议的确认予以了规定,但规定得极为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存在有亟待完善之处.本文结合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法官在我国诉讼和解中的促进作用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都是民事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和审判法官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日益提高的法制意识,法院调解制度一方面在法院结案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另一方面,显露出制度本身的不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8.
民事调解制度虽然存在于民事诉讼过程中,但属于非讼程序。私权自治、审判效益和司法文明的要求,促使民事诉讼契约化。民事调解协议本质上是一种诉讼契约,法院承担公证的角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民事调解程序:单独设置调解机构和调解主持法官;合理设置调解员选任程序、回避程序和参加庭审程序;采用签字生效制度;合理界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是近年来法学界和司法界探讨最热烈的民事司法制度课题之一.笔者在分析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及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作出法院调解实现非讼化及向司法ADR转型的大胆设想,以期将实现公正、提高效率的视野从诉讼制度改革的层面扩展到整个纠纷解决机制重构的层面.  相似文献   

20.
股东代表诉讼能否和解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议,但是美日等国均允许和解的进行。股东为代表诉讼上的和解,符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置的初哀,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也并不违背原告股东以及公司的利益。和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借助于法律来规制。和解的正当性规制主要借助于通知程序的履行和法院的审查。股东代表诉讼和解对我国立法和司法都带来巨大挑战,需要认真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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