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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环境公共利益主体和内容的不明确,加剧了实践中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不能实施有效救济的困境,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实施救济的必要条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核心问题是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应确立限定性二元原告主体资格机制。环保NGO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最适格原告。应从法律制度设置和运作模式上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优资格。  相似文献   

2.
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奉行的是“直接利害关系”原则 ,随着环境问题的恶化 ,这种理论在当今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之需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则是适应环境保护之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问题是该制度最重要的理论问题。通过考查日、美等国在该问题上的立法和判例 ,结合我国的环境保护现状 ,我国应采用“与自己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原告资格标准。在此标准之下 ,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有公民个人、环保团体、检察机关三种具体类型。  相似文献   

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研究和设定应当走出"美国中心主义"的窠臼,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中进行比较分析.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源地的美国,其原告资格采用"事实上的损害"标准,印度则采用"充分利益"标准,欧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虽晚,但其发展迅速,建立了纯粹的公益诉讼制度,即将原告资格赋予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符合一定标准的环境保护团体.我国立法应当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将原告资格范围局限于环境非政府组织为宜.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现行诉讼法框架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作为诉讼的发动者,缺乏明晰界定。这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往往因资格不合而启动不了。应该修改和颁布相关法律,将公民、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都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同时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资格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损害公共利益日益突出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最为有效的诉讼救济手段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2012年民诉法增加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上升到了新的起点,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和范围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还存在障碍亟需排除。  相似文献   

6.
浅论公益诉讼原告人资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在法治建设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尽管越来越多学者在密切关注和研究应该如何构建一个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公益诉讼原告人资格问题一直未能很好的解决,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仍然迟迟不能实现。因此,笔者尝试通过对国外关于公益诉讼原告人资格理论的考察分析,探讨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以此来剖析我国目前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以及在构建我国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中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美国的环境公民诉讼在四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判例,对该制度在原告诉讼资格方面的创新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相比于美国,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尽管我国贵阳等地区开创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贵阳模式”,司法实践中也逐渐出现了主要以公民个人、相关组织、团体、检察机关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但因相关立法尚不完善,导致各地法院在对该类案件的受理、审理方面没有统一做法,大多数案件陷入了“社团难受理,个人多败诉”的困境.因此,应适当借鉴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适格原告选择方面的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现行的民事原告资格的立法模式,从法律制度设计上排除了公益诉讼存在的可能性,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原告除直接受到公益违法行为侵害的个人或组织以外,还可以是非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相关社会团体和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9.
关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一直是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世界各国对于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和原告资格的理论都有了相当的发展。原告资格问题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最重要的条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当建立以公职机关为主、公益团体和组织为辅、公民个人为补充的多元原告资格制度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在理论界一直聚讼颇多,然而对行政公益诉讼中公民的原告资格问题却鲜有论及。基于公民基本权利理论发展、制约监督行政权、实现行政诉讼目的、维护公共利益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理应通过立法赋予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1.
完善环境侵权民事诉讼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害,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环境侵权原告诉讼资格、诉讼时效、责任主体等方面完善我国的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以解决环境侵权造成的社会损害,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之立法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程序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诉讼公正。从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对于缺席审判都是趋于否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诉讼的公正,但在提高诉讼效益、保护被害人权利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此笔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保护被害人的权利的角度来构建我国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环境问题尽管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被一直作为国内问题处理,如今却已成为备受关注的全球问题之一.在过去的30年里,一个庞大、多样的国际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系统正逐步形成,并在国内政府、跨国组织机构和国际环境协定的谈判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目标、理念、形式、结构和方法策略,其完成确立目标所运用的手段和方法也各不相同.国际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出现有力地促成了国际市民化社会的形成,对变革旧的国际关系格局的思维范式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全球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将不是仅仅局限于一个领域内的国内事务,其解决需要我们用新的视野和更广阔的角度来分析对待.  相似文献   

14.
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自从1979年到中国开展活动以来,在为中国环境治理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活动不规范、没有完全适应中国本土环境及从事了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有关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磨合,环境领域与国家安全机制之间缺乏互动机制。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须促进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相应立法的不断完善;促进中国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体系的和谐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西方国家利用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对我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  相似文献   

15.
由于环境问题的紧迫性 ,各国相继产生了应对环境问题的法律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法律文化的差异 ,导致了它们在构建环境法律体系以及环境法学科研究方法上的分立。通过比较分析美国、德国和日本三国环境法发展的不同模式 ,期冀从差异中找差距以构建更为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简析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长期以来 ,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本文通过介绍辛普森案刑、民事诉讼不同的判决 ,指出刑事诉讼应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应坚持“优势证据证明”的证明标准。并分析了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差异的原因及坚持刑、民事诉讼不同的证明标准对司法实践和未来证据立法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制定和新的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相继实施,给人以极大的鼓舞,但我国当前的律师执业状况却不容乐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仍然解决不了控辩双方力量不均衡的问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审判阶段成了凌驾于辩护职能与审判职能之上的一项权利,严重破坏了诉讼结构。而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帮助伪造证据罪"更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此,努力改善辩护律师的执业环境,使得我国能够满足国际最低司法公正标准,已成为我国整个刑事程序亟待改革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环境法未能妥当地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以至出现法律法规频频出台但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的“立法悖论”。本文对社会经济活动引发环境问题这一事实背后所牵涉到利益纠葛作进一步地剖析,试图对两种利益再作均衡,以寻求环境立法悖论的解决之策。  相似文献   

19.
浅析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全球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政治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斯德哥尔摩到哥本哈根联合国环境大会,非政府组织都是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与气候变化以及全球气候谈判中独立的和有价值的行为体,并且与国际政府间组织以及国家之间形成了密切的互动关系,而这种互动关系又影响和改变着全球气候谈判的进程,推动着以国家为中心的环境治理模式向多元中心的全球环境治理模式转变。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影响的增强也给我国的环境外交提出了挑战,需要我们用新的思路来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20.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环境问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明确规定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内容。《北美环境合作协议》(NAAEC),在美、加、墨三国之间形成了一个三边环境协定、各国环境法律、公众广泛参与的立体环境保护网络系统,较好地实现了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充分的透明度、民众可就任何成员方未能有效执行环境法提供相关报告是其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成功之处。对我国的三点启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国家实施环境行政管理权力的有益补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必须有法律作后盾;利益刺激是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度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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