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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应进一步完善简易诉讼程序的内容。这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应当根据案件的简易和复杂程度这一客观标准,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确定。如果任由当事人单方面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则将隐含着很多无法预测的风险。例如,简易诉讼程序中允许通过当事人的口头诉讼行为,但如果是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民事案件也通过当事人约定适用了简易程序进行诉讼,那么,法官将难以确定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范围以及争议的法律焦点,也很难精准确定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刑事简易程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 ,各国普遍规定了简易程序 ,具体模式并不相同 ,这是和各国的价值观以及诉讼模式相联系的。我国的简易程序应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赋予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自主决定权 ,适当减轻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的处罚 ,简化简易程序判决书的制作。  相似文献   

3.
小额诉讼程序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前者与一般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两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法院审理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案件所适用的有别于简易程序的独立的程序,它不仅指设置独立程序的形式内容,还包含程序制度内存蕴含的一系列价值理念。从狭义上讲,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专门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存在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缺位的状况。  相似文献   

4.
马虓  陈伟振 《台声》2001,(1):44-45
海峡两岸交往日益频繁,台湾地区向大陆的投资也日渐增多。在交往和投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大量的法律问题。对两岸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探究其异同之处,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就两岸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规定进行一番梳理与比较。关于简易程序的相同规定  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简化民事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和法院的工作负荷,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所共同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祖国大陆民事诉讼法第2编第13章、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2编第3章均对简易程序(台湾称简易诉讼程序)专章做出明文规定。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5.
正当程序体现的是诉讼价值目标——程序公正.刑事简易程序的创设及适用,也必须符合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如何实现刑事简易程序的正当化.本文提出己见:明确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确认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权;检察院、法院的选择权和审查决定权.  相似文献   

6.
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理念和生命基础在于寻求公正与效率之平衡、成本与收益相适应以及保证国民接受裁判权的实现。我们应该在遵循简易程序的基本法理,立足本国实际并在借鉴域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全面改造:明确其适用范围,全面简化诉讼程序,改革诉讼费用制度并为简易程序的运行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数占公诉案件总数的比例偏高,但实际适用比例仍达不到理想效果;在公诉案件的简易程序启动过程中,检察院起着主导作用;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比例极低。新刑法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进行了完善:扩大了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公诉人应该出庭,平衡了诉讼地位;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完善了启动程序,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强化了简易程序适用规制,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各地检察机关应积极探索,可采取如下措施完善刑事简易程序的工作模式:做好后勤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完善办案机制,成立专门办案小组;开展相对集中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强化简易程序适用规制,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8.
张凤 《前沿》2007,(7):163-165
在我国单一的口头审理简易程序审判方式的基础上,以探求简易程序的多元化的审判方式。在书面审理和言词审理的相互博弈中,试以在民事简易程序中,构建由当事人对程序之选择,间接的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可以避免因程序规则的僵化阻碍人们接近司法的愿望,可节省不必要的劳务付出,而有利于追求程序利益,协调以实现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9.
新的刑事诉讼法增设刑事简易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它的设置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 ,起到了及时惩罚犯罪的目的 ,但却存在着适用比例低、缺乏可操作性、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够充分等问题。目前 ,应适当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进一步加强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改变简易程序不简易的状况。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未设立简易程序,影响了效率,那些性质轻微、情节简单、争议不大、 影响较小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做到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1.
试论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薇  赵晖 《前沿》2005,(8):144-147
近年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改革民事简易程序的呼声越来越高。究其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诉讼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普通诉讼程序在保证程序正义的同时,已显现出无法快速及时处理的缺陷。而我国当前的简易程序无论在观念上还是立法及司法上均存在严重问题,适应时代的需要,引入“纠纷类型化”解决思路,充分发挥简易程序之价值,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简易程序选择权是指刑事诉讼被告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启动刑事简易程序以及在适用简易程序后变更该程序的诉讼权利.这不仅是被告人所享有的一种重要诉讼权利,而且刑事简易程序的正当性也来自被告人程序选择的自愿性.我国新刑诉法中虽然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但没有赋予被告人完整的简易程序选择权.立法应当明确赋予被告人该项权利.  相似文献   

13.
以提高诉讼效益,节约司法资源为制度价值取向的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不尽如人意,其最终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普遍有效的回应.这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狭窄有着联系.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价值,在设置简易程序时应兼顾程序的简易化与正当化,在界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时,应明确具体的标准.同时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和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14.
法律信箱     
《新疆人大》2009,(1):36-36
普通程序可转为简易程序尉犁县的何宜成咨询:我的一位朋友因民事纠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起初适用普通程序,后却改为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过去我只听说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不知县法院的这种做法有无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刘海燕  袁海英 《前沿》2010,(12):94-97
刑事简易程序的运用蕴涵着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它的制度设计与和谐社会的理念高度契合。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可以缓和化解冲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从而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在刑事简易程序的多元价值取向中,和谐价值能够使公正和效率价值相协调。应在和谐价值的指引下,改革现有的刑事简易程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  相似文献   

16.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是解决近年来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本文旨在通过对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公诉人出庭现状进行分析,解读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基层检察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探求践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新举措。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简称“两简”)的改革精神,从深入探索、把握规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着眼,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两简”案件适用率、正确率的有效做法。2003年,该院共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64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148件,分别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58%和25%,平均办理时间分别由上一年的11天和19.7天,下降到9.7天和14天。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发生涉外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民事争议后,需要确定具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旨在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人数少与案件数量大的突出矛盾。当然也存在着诸如适用范围不明确、被告人没有选择权等方面的司法困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明确了适用条件、检察机关的建议权和被告人的选择权,尤其强调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影响最大的就是明确了公诉人必须出庭公诉的程序。  相似文献   

20.
限缩法官的裁量权,增加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及程序权利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在新民事诉讼法形成统一性以及连贯性.新法赋予当事人简易程序选择权也没有经过严密的立法论证,同时由于该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审判质量很低等因素必然造成虚置,仅起宣示作用.建立自己责任原则,完善法官的阐明义务,采取不同的收费制度等相关制度,才能使当事人真正拥有简易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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