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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于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的第65条确认了责任保险之受害第三人享有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但是在有关责任保险的特别法中,法律对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规定参差不齐,难成系统.本文以强制责任保险中较为典型的交强险为视角,通过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相似规则的对比研究,对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对我国相关制度的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吴晓颖 《法制与社会》2012,(20):251-252
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所建立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其目的是分散和转嫁被保险人在出事故时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而设定的,是一种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但是在法律上受害人没有直接的请求权.本文通过深入探讨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赔偿请求权制度的建构,从而为完善我国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3.
“交强险”中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强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一直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赋予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有利亦有弊,但利大于弊。我国现行法律未赋予交强险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是囿于传统责任保险理论上分离原则的结果,但在国外关于强制责任险立法中分离原则一般不再适用。当今世界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各国,其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基本上都通过立法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我国应予以借鉴而不该例外。  相似文献   

4.
在法律社会本位日益显著和海洋环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已成为保护受害第三人和海洋环境利益的重要手段。责任保险的目的从对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以实现责任保险的个人目的,发展到更注重对受害第三人进行补偿、更强调实现责任保险的社会目的。具有丰富理论支撑的不附抗辩事由的第三人直接诉讼请求权已成为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内在要求。中国应加快对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对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承认相关公约规定的直接诉讼,同时赋予保险人和财务保证人应有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5.
随着海上运输的发展,我国船舶污染日益严重,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本文重点分析了目前我国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参照其他国家国内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之规定给出了自己的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尚未确立海上钻井平台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本文基于对溢油事故极强的破坏性和其产生的巨额赔偿的思考,从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和当下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探索,从保险模式选择、保险人范围、保险承保范围、责任限额制度、第三人直接诉讼五方面提出建立海上钻井平台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并从考虑市场容量、加强政府补贴等、设立油污基金、完善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建议,辅助构建良好的推行环境。  相似文献   

7.
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领域设置保险和保证赔偿制度是保护受害人充分赔偿的需要,也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的必然。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具有适用范围特定性以及保险的强制性等特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公约体系确立了受害人对油污责任保险人或保证人的直接诉讼制度,但有着特定的适用范围,并赋予了保险人较为宽泛的抗辩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借鉴国际公约,确立了受害人对油污责任保险人的诉讼制度,但由于缺乏配套制度,实践中该制度的适用比较混乱。建议中国建立以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核心的船舶油污责任制度,明定责任保险人直接被诉的情形,以及在直接被诉情形下的抗辩事由,同时明确责任保险人承担责任的形式等。  相似文献   

8.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问题吴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涉诉问题作了规定,这是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发展,它不仅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行使诉权提供了法律空间,而且为人民法院正确地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涉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民...  相似文献   

9.
20世纪以来,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普遍赋予了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但是有关这一权利的属性,却一直是学界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本文介绍了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涵义,并通过比较分析学界有关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五种理论学说。对该请求权的属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陈飞 《法律科学》2011,(5):191-200
我国新《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对保险人直接给付义务的规定相互冲突;没有就受害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进行类型化且规定的行使条件过于严格;未规定保险人的参与权;对责任保险定义存在缺陷。我国今后在修订保险法的时候应当,删除责任保险立法中相互冲突的条文;区分不同情况,在不同程度上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赋予保险人参与权;以及完善责任保险的定义。  相似文献   

11.
论法律责任的历史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责任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过程 :从原始行为规则中的某些保护性习惯 ,发展为阶级社会的法律责任制度 ;由客观责任发展为主客观相统一的责任 ;由团体责任发展为个人责任  相似文献   

12.
夏小雄 《北方法学》2011,5(6):145-150
侵权法的发展需要借鉴异域理论、参照他国经验,法国侵权法的完善受到德国法理论影响甚深。虽然两国侵权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和体系构造存在差异,但经历长期变迁之后却有所趋同,法国法通过借鉴德国经验对侵权责任条款的适用范围加以限缩和扩展,使得侵权法律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将缔约过失责任归属于债权的责任或合同责任的观点进行了评述,指出了其弊端,提出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雇主责任、帮工责任和法人责任分别规定,各自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这样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则产生了冲突和矛盾,造成劳动者或者雇员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受害人寻求救济时陷入法律适用上的困境的问题。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在确定雇主责任时,遵循雇主责任的法理,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注意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体系化协调,将现行的雇主责任、帮工责任和法人责任合并规定,统一适用雇主自己责任,排除雇主和雇员共同责任的法律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历史上盛行国家无不法行为能力理论,据此国家不对其公务员履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公务员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随着法治国家观念的确立,国家开始代替其公务员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即所谓的代位责任。也有国家确立了国家的直接赔偿责任,即自己责任。但无一例外,国家的赔偿义务均建立在民法基础上,以全额赔偿为原则。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确立了独一无二的"个人不赔,国家不全赔"的赔偿模式,偏离了赔偿法所固有的民法属性,无法良好保护受害人。而其根源则在于欠缺对国家赔偿责任的历史与本质的全面理解。有鉴于此,应尽快修订《国家赔偿法》,确立国家的全额赔偿责任,更好地服务法治国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不同的归责原则体现不同的责任分配思想和责任承担基础,因此其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也不相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没有采纳单一的归责原则,而是区分不同的责任范围和交通事故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是危险责任原则下保有者或者运行供用者的判断标准,因此将其作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判断标准必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项所确立的过错责任相冲突。我国未来制定的民法典应当在厘清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正确定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规定与之相适应的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7.
智能汽车的核心特质是技术自主性,其飞速发展和快速应用给现有法律责任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智能汽车作为初级的弱人工智能产物,不宜赋予其法律人格,类比特殊侵权亦不足取。应迈向保有人责任即产品责任的二元责任体系:将机动车一方解释为“保有”人,构建智能汽车保有人责任体系。同时对产品责任进行相应的调整,由制造商和设计者共同担责,确立“熟练驾驶人”标准,适用因果关系推定,限缩发展风险抗辩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范湘凌  谭玲 《政法学刊》2003,20(4):46-49
加拿大侵权法中,转承责任不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但却采用严格责任归责,被告与侵权行为人之间必要关系的建立是转承责任的前提。这与英美法和法国法的规定相似,与德国法、日本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不同。加拿大侵权法中关于雇主和雇员、本人和代理人等有关转承责任的规定,为我国转承责任归责原则的确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9.
李明辉 《河北法学》2005,23(4):33-35
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责任应适用连带责任还是比例责任,目前理论界存在争议,而这一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从西方来看,更多地采用连带责任,但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正表现出逐渐从连带责任向比例责任的转变的趋势。我国目前有关法律亦采用连带责任,但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来看,连带责任将使注册会计师承担过高的法律风险,因此,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责任采用比例责任可能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20.
杨立新 《政法学刊》2005,22(3):8-12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对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中,该司法解释在责任形态方面非常全面,对于一些已经存在的责任形态进行了发展完善,而对于一些责任形态作了创设性规定。掌握这些责任形态不仅有助于理论分析,而且可以指导人身损害司法审判,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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