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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自己决定权是指个体可以对自己的思想、言论以及行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受他人外在的限制及胁迫的自由,包括自我规范、自我决定、自主、选择自由、隐私及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等内容。而在器官移植过程中,自我决定权的行使存在程度、权限以及主体等方面的限制,行使自我决定权不能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有造成危害的危险;行使的权利系生命权以及行使决定权有碍社会公共利益时受限制;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自我决定权,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自我决定权则受限制。  相似文献   

2.
器官移植是实现生命健康权的一种身体处置形式,必须体现人的自主性才能具备尊严的正当性,即体现供体和受体的自我决定权。判断能否接受当事人决定内容的根本指标在于其决定过程中自主性实现的完整程度,但自我决定权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人的自主性不能本质上破坏其尊严和独立;另一方面,人作为社会共同体的一部分,其自主性还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在自主性不完全的情形下,如因生理原因丧失意识能力,或因被剥夺人身自由和生命,其器官捐献的自我决定权相应受到限制。在器官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现实情况下,应当强调国家的器官给付义务。国家履行给付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健全促进器官捐赠、满足移植需求的各种法律和制度。  相似文献   

3.
鉴定申请权与决定权配置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国家“单向鉴定”的鉴定权配置模式中,鉴定的申请权与决定权之间地位与相互关系构成一个特殊的子系统。在诉讼地位上,司法机关鉴定决定权力优于当事人鉴定申请权利;在相互关系上,鉴定申请权是鉴定决定权的前提;鉴定决定权受制于鉴定申请权。我国现行法律在鉴定申请权与决定权配置上存在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必须作立法上的完善并建立和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医学上,人体器官移植是指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将某个健康器官的全部或部分植入接受人的身体.代替其已不可逆损伤或衰竭的器官,从而使接受人获得健康器官的生理功能,其中.器官提供方为供体。器官接受方为受体。作为实现生命健康权的一种身体处置形式.器官移植必须体现人的自主性才能具备尊严的正当性,即体现供体和受体的自我决定权。所谓自我决定权,就是“自己的私事由自己自由决定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自我决定权与刑法家长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车浩 《中国法学》2012,(1):89-105
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自我决定权的解释力辐射到被害人同意、被害人自陷风险、诈骗罪中的被害人怀疑与错误、自诉以及刑事和解等诸多刑事法领域。家长主义是自我决定权在刑法上的对立者与保护神。现代语境下,自我决定权与刑法家长主义的关系呈现出既有正向排斥又有逆向制约、既要积极保障又要拒绝溺爱性保护的复调结构。这种二元互动的理论框架,能够向下在微观层面为具体的被害人教义学问题提供思想支撑;在更抽象的层面上,则取决于解释者的价值立场在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倾向。  相似文献   

6.
方军 《江淮法治》2012,(17):53-53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较之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而言,在有些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过程存在使用意愿不高、使用频率较低、使用范围有限、使用效果欠佳等现象。致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终未能得到充分而有效地行使,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于种种原因甚至长期“闲置不用”。  相似文献   

7.
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决定权行使弱化甚至虚置的状况,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的实践问题。一、我省各级人大行使决定权现状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极不适应这些年来,特别是2005年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后。  相似文献   

8.
孕妇李丽云的父母状告朝阳医院的案件,引起了我们对患者自己决定权和医生自由裁量权的思考。患者的自己决定权是人格权的内容之一,在医疗活动中表现为知情同意原理。在患者基于自己决定权,作出某项决定时,我们要予以尊重。但是,自己决定权是多种伦理原则的综合,并不具有绝对的优先性。  相似文献   

9.
方军 《江淮法治》2013,(17):54-55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维护人民利益、彰显人大权威的有效形式。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审慎择取重大事项决定内容,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现途径,依法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  相似文献   

10.
堕胎的规制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放任模式、国家许可模式和有限制的国家放任模式。这些模式的背后都有着自身的一些独特考量,模式的选取与其社会传统、对胎儿是否为人、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积极性、国家是否负有某种保护义务等诸多因素的认知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基本上是放任孕妇堕胎。然而,宪法却要求国家履行其对生命的保护义务。鉴于法律应该在社会现实和价值诉求之间寻求合理的互动和对话,我国应该在保护胎儿的生命、孕妇的自我决定权以及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更为适当的权衡,对我国所施行的堕胎规制模式做出适当的调整。  相似文献   

11.
不起诉决定权是刑诉法赋予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权力。但有的地方的检察机关,在不诉决定权问题上提出要实行“下管一级”的制度,即基层院拟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诉、存疑不诉处理决定的,一律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客观上使基层院对于这两类案件处于无决定权或相对无决定权状况。“下管一级”这种剥夺基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权的制度,其提出的依据大概是检察院组织法中规定的上下级检察院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对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关系的一种误解。第一,一般而言,不起诉案件(除少许存疑…  相似文献   

12.
如果不对医事刑法研究的共通原理进行挖掘,医事刑法学作为一门“学问”就永远无法得到确立。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应当依照区分治疗行为和非治疗的医疗行为展开讨论。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存在治疗行为伤害说、治疗行为非伤害说和中间说。治疗行为伤害说具有妥当性。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在于患者优越利益的实现,非治疗的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在于危险承受。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只能在相对的自律中尽可能地尊重患者的自我决定。应当从实施主体、医疗家长式作风、医疗正当程序三个方面对患者的自我决定权进行制约。小组医疗中过失竞合时责任主体的限定,不仅要考虑因果关系的相当性,更应重视各个过失行为的正犯性等归责因素。小组医疗中也有适用信赖原则的余地。小组医疗中信赖原则的适用以分工的确立为前提条件,以存在实质的信赖关系为根本条件。  相似文献   

13.
方军 《江淮法治》2010,(9):50-51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进一步规范、内容范围进一步拓展、经验做法进一步成熟,为推动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4.
逮捕决定权的配置不仅关涉司法机关间的关系,更与个人自由密切相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其意义尤为凸显。比较方知长短,本文将从我国逮捕决定权配置的立法格局与特点,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法考察两方面着笔,对逮捕决定权配置问题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15.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不过与其他职权相比,该项权力的行使一直被认为是人大工作的"短板",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难以落实到位。重大事项的范围如何界定?议题如何选取,决定程序如何启动?决定草案的起草和审议以及表决程序如何规范?决定实施效果又如何监督?类似问题,由于全国人大尚未出台相关法律,而其他法律和各地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比较原则,亟须各地人大在实践中探索。  相似文献   

16.
受美国隐私权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启发,日本学界及判例发展出自己决定权这一理论.结合我国实际,自己决定权作为基本人权,应在宪法上得以确立.自己决定权作为重要的人格权,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人格权法时亦应得以确立.自己决定权具有相对性,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在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及法定程序下,公权力得制约自己决定权.对公权力侵害自己决定权的救济方式包括宪法上的违宪审查、请求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民法上的人格权请求权及侵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蓝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2,(31):146-147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它们之间彼此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的行使又必须以决定权的形式出现,离开决定的形式,各项权力就无法作出和体现。  相似文献   

18.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方面,大胆实践,勇于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进一步扩大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范围,为推动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带着这方面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正在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安师大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李晋是一位老人大代表,还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说到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他滔滔不  相似文献   

19.
黄浩 《江淮法治》2011,(1):54-55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贯彻.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如何把一个地方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地方人大决定权有机地统一起来,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是摆在地方人大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需要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相似文献   

20.
正确有效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一职权,为加快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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