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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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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少年法庭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有了很大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而制定专门适用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设置少年法院。规范社会调查,试行刑事和解以推进恢复性少年司法,完善公检法司之间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现代少年法庭制度急待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少年犯罪还相当严重,少年审判工作又有其特殊性,当前我国的少年司法体制不利于对少年的司法保护,这表明建立少年法院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多年积累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为建立少年法院已奠定了基础,但应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建立少年法院的地区,合理地确定少年法院的职能,建立对少年缓刑犯的考察、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听证条件比较模糊,致使法院缓刑适用中随意性较大,不可避免不符合缓刑条件的人被判处了缓刑,也不可避免被判缓刑的人重新犯罪,因此有必要在判缓刑之前进行听证。本文从我国缓刑听证制度现状调查入手,分析缓刑听证的利弊,对缓刑听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并设计出“缓刑听证的程序,以便在审判实践中适用。  相似文献   

4.
意大利在1988年《少年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少年暂缓判决制度,并在司法实务中逐步增加适用比例。作为一种分流措施,暂缓判决体现了非监禁刑和非刑罚化的特点,也是意大利宽宥与温和少年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通过对意大利少年暂缓判决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介,我国建立与完善暂缓判决制度需要设置预审阶段和预审法官,将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缓刑官在暂缓判决考察期内为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放宽暂缓判决的适用对象,建立监督法官对暂缓判决程序进行监督等。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十八家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试点工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为试点法院之一。我国少年审判试点工作自一开始就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一方面,由于我国少年审判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少年特色司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更多地依赖于司法实践中的建构性努力。另一方面,上述现实也给试点法院在探索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方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有助于各试点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相似文献   

6.
犯了罪的少年,经过法院判决以后,一部分人进入监狱(少年管教所),另有一部分人重新回到社会自由环境中。前者有监狱系统化的教育改造措施予以矫治,而后者一旦回到社会,就会产生一个如何矫治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由环境中的犯罪少年主要有以下几种对象:(1)被宣告缓刑的;(2)被判处管制的;(3)免予刑事处罚的;(4)单处罚金的;(5)刑期与关押  相似文献   

7.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许凯 《法制博览》2013,(5):222+221
缓刑制度旨在消除短期自由刑的弊端,鼓励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预防再犯。海峡两岸的缓刑制度存在诸多差异,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缓刑制度价值的实现。本文立足于两岸现行刑事立法,结合相关刑事法律的修改,展现两岸缓刑制度的差异,并以缓刑制度价值实现为标准,分析大陆缓刑制度现存的诸多不足,以期冀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今年元月一日,新刑诉法正式开始实施,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也将在贯彻实施新刑诉法的过程中作相应的改革,并继续探索完善.十余年来,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在适法(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过程中,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全新形势下逐步完善并不断开拓的历程,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无疑,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将在新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指导下,在刑法典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会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我刊历来以促进我国犯罪问题研究、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为己任,一段时期以来,不少作者纷纷来稿,对新刑诉法适用中的问题发表见解,本刊特以笔谈形式刊发,并期待更多的理论专家、实务家参与.  相似文献   

10.
犯罪少年矫正方法的比较和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与亚太地区对犯罪少年矫正方法存在着许多不同点。我国可借鉴亚太地区国家在这方面工作的一些长处,加强社区帮教力量,责令非监禁的少年犯到工读学校完成学业,扩大暂缓判决的适用范围,采用“社会服务令”制度,试行非刑法处罚方案,设置缓刑官。  相似文献   

11.
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德国早在1923年就出台了以教育思想为特征的适应青少年生理与心理特点的少年法院法(简称少年刑法),并且在此基础上各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青少年法庭。经过多年不断的修改与发展,德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本文将就德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与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有关方而作一些比较,希望能够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2.
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在案件移送制度方面,日本家庭法院相较于检察官具有受理案件的优先权。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刑事处分的,须将案件移送检察官按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方可根据家庭法院的决定参与少年案件的审判。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可以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诸多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3.
设立少年法院能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水平,促进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能促进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展示我国未成年人人权保障的成果。设立少年法院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上海市无论在经济基础、文化基础方面,还是在少年法庭的工作经验方面,均已初步具备了建立少年法院的条件。本文对上海市少年法院的定位、收案、范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也进行了具体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少年司法若干问题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设立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后,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发展迅速。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到1992年底,我国已建立少年法庭2763个,共有7049名审判人员和11000多名特邀陪审员从事少年法庭的工作,基本上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少年法庭审理。1991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综合审理各类少年案件的审判庭,又开拓了我国少年法庭朝综合性审判庭发展的新方向。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从理论上加以探讨。 一、《若干规定》的完善问题。 为规范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初制定了《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从实施情况来看,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经过近几年的进一步实践与探索,有些方面似有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5.
今年8月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有关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中,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尤其是当前一些地区少年法庭机构和人员不稳定从而影响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明确提出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思: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可进行建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在中级法院要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基层法院要巩固少年审判合议庭或少年法庭。报告同时要求,要以少年审判机构的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带动少年司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完善我国缓刑考验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缓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它兼有量刑、行刑制度的双重性质.缓刑的立法化和缓刑的广泛适用,是当今国际刑罚趋向缓和的重要标志.而缓刑考验制度实施的好坏,是缓刑制度体现的刑事政策能否发挥最佳效果的关键性因素.但我国目前没有从法律上确立一套完整、严密的缓刑考验制度,以致在实践中对缓刑犯的监督教育缺乏具体措施和应有的法律保证.本文试就我国缓刑考验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从法律角度略谈几点如何加以完善之管见,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一、现行缓刑制度存在的不足(一)考察主体的职权和责任不明确.我国刑法虽然规定缓刑犯由公安机关交罪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但对于如何考察、负责考察者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何种义务则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由于职责不明,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未成年人缓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介绍了外国的未成年缓刑制度,分析了我国适用缓刑制度的现状与制度缺陷,提出了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8.
1995年7月27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召开“外来少年犯罪预防与处罚研讨会.”上海市政法委、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及若干基层法院、市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等有关领导、同仁和专家学者等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闸北区法院分别就市场经济条件下闸北区外来少年的犯罪概况,外来少年犯罪的防治.外来少年犯适应免刑和缓刑、以及对外来少年犯罪在预防和处置上存在的其他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分别作了专题学术发言.与会的各有关领导、同仁和专家学者,对该研讨会和诸专题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该研讨会议题中心明  相似文献   

19.
少年审判制度是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建立和发展完善的。广东法院25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少年审判制度,认真回顾总结这些制度所具有的系统性、新创性、法理性、实践性、国际性和推动性的特点,不难发现其在规范和指导全省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并为之开启新思路所具有的意义。本文同时提出少年审判制度体系4个发展对策——禁止与摈弃、弥补和规范、普及和推广、总结与立法。  相似文献   

20.
设置少年法院是中国少年审判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少年审判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庭级建制的审判庭、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少年案件由某法院集中管辖等。但这些少年审判组织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集中管辖举步维艰,而少年法庭的组织形式限制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工作无力,少年法庭的审判人员又无法安心本职工作。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设置少年法院,这也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完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设置少年法院在法律上有依据,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作者并对少年法院的设置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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