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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均有其特定的哲理基础。德日刑法理论中,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提出深受新康德主义价值学派的影响。新古典犯罪论体系是对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扬弃,该体系不再像古典体系那样一味强调"价值无涉"的体系构造,开始着眼于"价值关涉"的体系构造。新康德主义对新古典体系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和规范责任论。  相似文献   

2.
犯罪论体系作为对各种犯罪构成要素的一般归纳,属于社会科学知识的内容,因此必然受到社会科学知识系统形成方法的影响。考察整个犯罪论体系的嬗变过程,无一例外地受到其所在时期哲学流派的影响。从德国看,古典三阶层体系、新古典三阶层体系、目的论阶层体系、目的理性阶层体系等都有着哲学方法意义上的指导。在英美法系,受西方哲学知识论经验主义大潮的推动,英美国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双层式犯罪论模式。而我国的四要件体系也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构建的关于犯罪的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3.
犯罪论体系如何构建是至今在刑法学界尚未圆满解决的课题,而犯罪论原理的体系又是刑法学发展和研究过程当中所形成的最重要的理论.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由最初的古典犯罪体系,到目的主义犯罪体系,再到最近的目的理性主义犯罪体系,反映了已有的犯罪构成理论在研究犯罪论体系时视角的变化.本文从已有的犯罪构成理论着眼,然后以确定究竟怎样的行为可归属于刑法上的可罚的行为为切入点,最后总结犯罪构成理论应该如何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以是否符合法治国的价值为标准,民间法可以分为积极民间法、中性民间法和消极民间法。尽管民间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确有冲突,但在有利于被告人的向度上,民间法反而契合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且在罪刑法定原则之外,民间法还具有解释刑法的机能,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克服成文法缺陷、协调刑法机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德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内,民间法伴随刑法教义学的实质化改造,早已融入到刑法体系之内,并在规范违反说和社会相当性理论中,具有更直接的体现。就当前我国而言,民间法可以通过对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的规范解释,或者依托超法规的犯罪阻却事由和酌定量刑情节,融入现行刑法具体适用之中。  相似文献   

5.
从哲学层面审视,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其范围变化最终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然而从现实意义上讲,要求法条能准确、适时地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需求,对立法者来说的确非常困难。刑事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囿于现有刑法条文对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规定和解释,客观上势必会导致打击职务犯罪的真空产生。为解决司法实践困惑,准确打击受贿犯罪,完善刑法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规定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6.
责任主义是大陆法系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责任概念的构造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古典犯罪论体系奉行“不法是客观的,责任是主观的”之理念,责任理论采心理责任论,责任概念的构造是纯粹的主观要素,经历了规范责任论和功能责任论的发展,责任概念的构造也由纯粹主观的要素发展到客观要素的出现以及客观要素的丰富。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刑事政策的理性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应从考察其哲学意义出发.从刑法哲学价值论上看,它是刑法的人道性价值在犯罪论体系的体现;从刑法哲学认识论上看,它是以实体理性为主旨,对形式理性的补充.传统理论把期待可能性局限于有责性的范畴,没有认识到期待可能性的违法阻却作用.期待可能性的刑法阻却作用,不仅渗透到有责性,也渗透到违法性,具有"出罪"的刑事政策功能,是刑事政策的理性选择,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刑法与宪法之间的密切关联及我国刑事立法目前存在的不当犯罪化扩张现象,要求打通刑法学与宪法学的“任督二脉”,提倡一种宪法刑法学。刑事立法科学化必须尊重法律体系内在的规律,以宪法与刑法之间的功能性位阶为前提,强化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刑法扩张的反向排除,不仅要求立法者在刑法修正中增加新罪名或扩大个罪的犯罪圈时,把属于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行为阻却在犯罪之外,而且因犯罪设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影响巨大,立法者对有关犯罪的规定应遵守比例原则和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同时,基于程序正义的要求,实现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回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9.
一个国家的法制总是有一个从不完备到完备的发展过程,尽管在修订1979年《刑法》时,立法者为了使新《刑法》的"侵犯国家秘密犯罪"具有科学性,已采取了一些合理的举措,但在犯罪分类、罪状表述、法定刑配置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对此,在现阶段,应通过刑法修正案等方式对有关条文予以完善;在重新修订刑法典时,则有必要重建其体系。  相似文献   

10.
德国犯罪论体系对中国之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犯罪论体系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体系,在当代世界范围内产生着较大影响.多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该体系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德国犯罪论体系毕竟是在德国的历史、文化及制度背景下生成,与法治初创时期的中国国情存有诸多隔膜之处.注意到这一点,无疑对建构科学、合理、实用的中国犯罪论体系,有着宏观的启示与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11.
基于行为是犯罪存在的基本形式,有必要对行为理论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予以确定,并在对诸行为理论了解、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行为理论贯彻到犯罪成立理论当中。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来,犯罪构成理论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界争论的重点.学者们围绕着应对我国传统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改革,还是应彻底改换为大陆法系三阶层式的犯罪构成理论这一关键问题,展开了空前激烈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这两种理论进行细致地论述和比较,以确定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到底是应走改革之路,还是走改换之路,才会更为合适和...  相似文献   

13.
公司犯罪在我国研究甚少,但是国外已创建不少基本理论。比较有实证基础的理论包括紧张理论、模仿理论、合理性选择理论以及公司结构理论。这些理论对公司犯罪的解释角度不同,可谓各具所长。紧张理论突出公司业绩与犯罪之间的关系;模仿理论则更加关注公司文化和高管人员对犯罪行为的接受;另外,基于一定经济分析基础的合理性选择理论把公司决策时的成本效益分析看成了公司犯罪的最本源,而公司结构理论则恰恰相反地把犯罪源头锁定在了公司治理的结构问题上。就公司本身特征(包括公司业绩、规模、高管人员素质和组成)与公司行为关系而言,这些理论的适用性则强度不一。因此,为求对公司犯罪研究结果的整合,以及提高公司治理的发展,一种综合性解释理论的需求随之而生。  相似文献   

14.
“使用伪造的货币”是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使用假币罪的实行行为方式,学界对其基本含义存在“狭义说”与“广义说”之争,这种争议实质上是基于规范用语与普通用语的不同角度来理解“使用”概念而产生的。根据我国使用假币罪的立法变动情况和普通用语规范化的目的论解释方法,“使用伪造的货币”的基本含义应当解读为:以伪造的货币冒充真币,并以真币的通常用法加以利用的行为,但是应当排除私人储藏、出售伪造的货币以及银行工作人员以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等三种情形。  相似文献   

15.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认定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核心问题之一。关于作为义务的来源,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从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到实质的作为义务理论再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作为义务理论的演变过程。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应当仅限于刑事法律义务,其产生根据有两个,即规范根据与事实根据。  相似文献   

16.
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学说史上共形成了三种作为义务说,即形式的作为义务说、实质的作为义务说和二元的作为义务说。通过对以上学说的深入分析和探讨,二元作为义务说应更具合理性。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应是实质要素与形式要素的统一,前者界定了作为义务的事实性根据,后者则统一了作为义务的规范性要式。  相似文献   

17.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对此我国刑法学界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该罪的主要客体则有不同观点。一种认为主要客体是信用证管理制度,理由是金融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的核心。另一种观点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提出批评,并认为主要客体应该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理论中的主要客体认定标准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公私财产所有权说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的批评不能成立,其对自身观点的论证也缺乏说服力。因此,信用证管理制度说应当获得肯定。  相似文献   

18.
作为教唆犯罪中最为复杂的形态之一,教唆未遂一直为学界所关注.对流行性观点与传统观点语境下的教唆未遂的研究表明,二者均存在不同程度、不同维度的理论缺陷;基于其他学说基础上的教唆未遂,也未能提供科学而信服的教唆未遂理论观.而以价值取向为切入点、以纯粹的教唆犯独立性说为基础构建教唆未遂的理论体系,无疑将成为较为理想的路径选择:破除共犯理论体系下的教唆犯独立性说、从属性说或二重性说,在完整的独立犯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重构教唆未遂理念.  相似文献   

19.
犯罪既遂标准的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犯罪既遂标准存在构成要件说、结果说、目的说三种理论。目前作为通说的构成要件说是不科学的。结果说与目的说各有其合理之处,在融合二者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提出判断犯罪既遂与否的科学标准,即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逻辑结果的发生这一特定目的是否实现。  相似文献   

20.
"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的命题并不科学,危险犯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等未完成形态.通过对我国刑法学界提出的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诸多观点进行梳理并加以充分论证分析,从而选择和确立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内核及立法取向的危险犯既遂形态判断标准,是完善该理论的必经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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