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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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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民意调查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广大民众对死刑的支持仅是一种“感性的”认识。通过实证调查可知,文化水平的高低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们对死刑支持率的高低,不同职业也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们对死刑的态度。因此,那种寄希望于将来人们文化水平提高、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使人们放弃对死刑支持态度的观点就显得不切实际。切实可行的做法是:以主张限制及废除死刑的学者为先锋,以政府及媒体为主力军,首先从大学生及中小学生入手加大对死刑的宣传力度与广度,使广大民众早日对死刑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从而使“民意”不再成为我国废除死刑道路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2.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制度的存废之争似乎已淡出学者的视角,在实践中。法律实务部门接受了死刑控制主张,坚持通过逐步限制死刑,最终予以取消。本文作者从民众对死刑的感性认知着手,对民众对死刑的态度进行了分析和定位,并认为,如果能够破除民众对死刑的不切实际的幻想,破除民众内心的死亡情结,限制或废止死刑在我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相似文献   

3.
死刑民意实证调查显示,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已经具有相当程度的公众认同和民意基础;在应否用终身刑(无提前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作为死刑代替措施的态度上,尚存在民意与理性的悖论;错案的可能存在可作为引导死刑民意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许多西方国家死刑废止潮流的袭来,死刑的存废问题再度被推上争论的高峰。而在死刑是存还是废的这一尖锐问题上,除了相关权力机关在立法上能够做出决定外。不得不承认的是,民意对死刑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在我们国家死刑民意究竟是倾向于存还是废?我们通过对安阳市滑县地区进行死刑的民意调研,来研究分析我国死刑民意的倾向。然而在对待死刑民意上,我们不能盲目否定死刑民意,当然也更不能不顾一切地听从民意。我们要辩证地对待死刑民意,正确地引导民众对死刑观念的转变。使符合人类文明的、科学的死刑观在民众心里扎根,只有这样,我国才能汇入不可阻挡的死刑废除的世界潮流。  相似文献   

5.
法律文化表现在诸多方面,盛传于百姓之口的古语生动地表现了我国法律文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仅反映出民众对死刑的普遍认同态度,同时也体现出民意对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影响以及死刑的安抚功能。  相似文献   

6.
赵军 《法学研究》2015,(2):26-41
概率样本数据显示,组织卖淫罪适用死刑的民意支持率极低,这与公共空间所呈现的舆论态势存在较大反差;围绕本罪死刑存废的拉锯过程对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具有重要启示.由政治领袖推动的“突然死亡”式死刑废除模式在我国不具有可行性,而依靠精英话语引导民众支持死刑废除的思路则面临“精英观念缺位”的尴尬.以个罪死刑的民意支持度为依据,逐步废除罪刑失衡的个罪的死刑,是我国死刑改革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防止“沉默的螺旋”等传播现象所导致的“错位民意”对立法与司法的不当影响.以官方人口统计信息为参照获取概率样本,采用匿名电脑调查法和“讲故事法”测量相对敏感的“外指观念”,是进行民意测量时可行且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民众对死刑的支持与民众的死刑知识水平呈反比例关系,民众的死刑知识越丰富就越会反对死刑,不过基于报应原因而支持死刑的观念将不会因为死刑知识的增加而改变。死刑知识对死刑民意的影响受知识类型的制约,而导致死刑立场发生改变的最主要因素是无辜者被执行死刑的知识。已经改变的死刑民意会在“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下出现一定的反弹,回到他们最初的、没有接受死刑知识之前的状态。死刑民意的引导应当综合运用知识和情感的策略。  相似文献   

8.
鑑娜 《法制与社会》2010,(23):294-294
本文简要论述了一向与死刑问题紧相随的民意问题,阐述了民意的重要性,分析民众出于恐惧即对安全的需要而强烈依赖死刑,进而指出应该对民意进行理性分析,通过政府、社会团体、媒体、学者等对民意进行各方面的引导。  相似文献   

9.
刘静坤 《政法论丛》2009,(1):95-100
在死刑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既难以通过量刑程序实现自己的复仇愿望,也难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应有的赔偿,还难以通过司法救助机制获得充分的救助,这导致了被害人家属很难理性地对待刑事诉讼制度,进而采取信访甚至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来主张自己的诉求。为了兼顾死刑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审法院不得不面临死刑政策与民意之间的直接冲突。一审法院尤其是承办法官在死刑案件一审判决前后始终面临着信访带来的压力。为了妥善处理死刑案件被害人信访问题,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并以此为契机,稳步、有序地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死刑的存废与增减根本上受制于民意,这种民意的重要体现就是“杀人偿命”的观念。中国历史上既广泛存在着“杀人者死”的法律规则,也大量存在着“杀人偿命”的观念、意识。实际上西方社会也有“杀人者死”的报复刑观念。因此,要废除死刑,民意是一个绕不过的山,必须向老百姓宣传、并逐渐普及实行死刑的弊端,使老百姓不再处于对死刑的迷信与狂热之中,从而理性地、平心静气地接受废除死刑的理念。  相似文献   

11.
英国学者齐格蒙·鲍曼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中将知识分子区分为现代的"立法者"与后现代的"阐释者"两种类型。这其中,"立法者"类型的知识分子秉持一元主义的世界观,认为所有问题都必然有唯一正确答案,并试图通过所谓启蒙推动社会进步。在中国死刑存废论争中,部分主张死刑废止的法学学者便具有鲍曼笔下"立法者"的影子,试图将西方死刑废止观念认定为一种真理性命题并强加于民众,这是引发死刑问题上此类学者与大众观念冲突的根源。在一个多元社会之中,要有效解决这类冲突问题,就应当对法学学者的"立法者"角色予以充分反思,并尝试从"阐释者"视角对中国的死刑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2.
杨文革 《海峡法学》2011,13(2):38-47
随着死刑罪名的删减及死刑程序的完善,我国台湾地区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渐趋明朗。但被害人家属的有效抗争,加之反对废除死刑民意的强烈反弹,在相当程度上阻遏了台湾地区死刑废除的进程。死刑废除派和死刑赞成派在死刑存废和"法务部长"签核权等法律问题上互相论难。台湾当局除在两派之间左支右绌,两面讨好外,正积极采取配套措施,争取民众对废除死刑政策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经济犯罪中死刑的存置尚有一定的生命空间,但更不应忽视的是其生命空间的萎缩性与内部的不和谐性。死刑在经济犯罪中的存置经历了一个由广泛扩展再到适当限制的嬗变过程。其存置在价值层面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孕育了不合理性的基因;传统刑法文化对实定刑法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重刑、泛刑、死刑以及宗法文化的发达与现代社会的法治刑法文化观念格格不入,发生着剧烈的碰撞与冲突。而传统文化的惯性对一国的经济犯罪中死刑的存废始终存在着幽灵般的或多或少的影响;无论是中国社会偏重伦理学角度的"性善"与"性恶"的人性之争,还是西方社会偏重法哲学角度的"理性"与"经验"的人性之争,都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经济犯罪中不论是主张存置死刑抑或还是废除死刑,均有支撑其存在的人性基础。  相似文献   

14.
大多数学者认为死刑应当废除,然而他们的论述相较贝卡里亚并无突破。贝卡里亚关于死刑的论述充满了矛盾,经不起推敲。在死刑存废之争中,被害人及其亲属、民意表达、人性"恶的一面"等基本因素被严重忽略,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通过阐述,可以发现死刑存在具有长期必然性。我国的死刑制度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5.
彭新林 《政法学刊》2008,25(3):12-17
经济犯罪中死刑的存置尚有一定的生命空间,但更不应忽视的是其生命空间的萎缩性与内部的不和谐性。死刑在经济犯罪中的存置经历了一个由广泛扩展再到适当限制的嬗变过程。其存置在价值层面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孕育了不合理性的基因;传统刑法文化对实定刑法产生了根深蒂目的影响,重刑、泛刑、死刑以及宗法文化的发达与现代社会的法治刑法文化观念,发生着剧烈的碰撞与冲突。而传统文化的惯性对一国的经济犯罪中死刑的存废始终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影响;无论是中国社会偏重伦理学角度的“性善”与“性恶”的人性之争,还是西方社会偏重法哲学角度的“理性”与“经验”的人性之争.都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经济犯罪中不论是主张存置死刑抑或还是废除死刑,均有支撑其存在的人性基础。  相似文献   

16.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我国当前司法上非常重视.理论上却研究不多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研究在死刑案件中更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启示性意义。死刑适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评价因素和标准完全不同.对后者的评价并不需要完全以刑事法律的明确规定作为基本依据。也不需要在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守刑事法律规定的要求下进行评价.相反。后者是以刑事法律之外的因素作为依据并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基本的分析评价。在死刑问题上必须注意民意的价值和作用,对于民意进行有效地疏导,为实现死刑适用的社会效果以及为死刑适用社会效果的正确评价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7.
法律理论与民意的冲突,目前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冲突。泸州"二奶"遗赠案反映了自由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冲突;"刘涌案"反映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死刑存废之争"反映了法律理想图景与现实正义观念的冲突。冲突的根源在于:现代性法律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前提预设,把人视为独立自由的平等个体,把错综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剪裁成单一片面的法律关系,要求尽可能地限制国家权力,甚至主张以"人道"规范一切;但是,社会中的人却不是独立自由的,而是受到多种社会伦理规范的制约;国家职能和社会规范都是多元的;民意具有现实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现代性法律与中国民意的冲突,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国家社会体制的冲撞。现代性法律只能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满足中国的部分需求。  相似文献   

18.
目前国际社会对死刑已采取严格限制并最终废除死刑的态度,而我国现实中仍存在大量的死刑立法和死刑适用。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死刑废止的过程中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社会深层问题。本文认为要在我国废止死刑,关键要形成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随着理念的更新,阻碍死刑废止的障碍就会慢慢的消除。  相似文献   

19.
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在历史,可以追溯到奴隶制社会时期。在由奴隶制社会逐步发展到封建制社会,再由封建制社会发展到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死刑制度一直被传承着。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死刑制度的存废逐渐成为刑法学家们争议的焦点,而死刑逐步废除说得到了大量学者的支持。在这一学说中,强调了死刑制度现今存在的必要性与死刑罪名逐渐减少的必然性,为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提出了一个可行的阶段性发展方向。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通过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政治需求和民众的普世价值两个方面,简析我国死刑制度长期存在的历史缘由。  相似文献   

20.
杨静 《中国检察官》2010,(20):76-78
死刑是指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又被称为生命刑、极刑,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的血族复仇。但从18世纪后叶,就开始了死刑存废的论战。主张留置死刑的理由主要包括死刑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死刑的存在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然要求、是消除不可悔改的罪犯以及避免私刑的最佳手段。主张废止死刑的理由主要包括死刑违反社会契约、死刑残酷且不人道、不具有威慑效果,死刑所具有的不可逆转性可能会导致冤杀无辜。目前,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对死刑的存废态度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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