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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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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到今天,上海市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和检察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期羁押,已实现办案无超期羁押。同时也没有发现在其他执法环节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问题。到目前已经纠正超期羁押34人。”8月14日,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朱柏辰向新闻界通报了自6月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清理超期羁押的专项情况。今年5月29日高检院发出了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这次纠正超期羁押的…  相似文献   

2.
今年5月,高检院部署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要求7月底以前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全部纠正完毕。截至7月21日,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已没有超期羁押案件,全国实现了检察机关办案阶段无超期羁押。“超期羁押专项治理”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好评。这是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3.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其性质是非法拘禁,不仅侵犯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声誉形象,也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所以,对刑事诉讼羁押期限进行监督检察,坚决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问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义不容辞的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笔者就监所检察工作中如何预防控制超期羁押谈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4.
我省检察机关自2003年5月以来,认真开展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在全省实现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的基础上,先后清理和纠正其他办案机关的超期羁押181人,从2003年底至今,全省无超期羁押。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为了摸清底数,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了以下方法:一是实行“一人一表”制。驻所检察人员对每名在押人员填写一张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使检察人员对每名在押人员的诉讼时限一目了然。二是实行法律文书审查制,查看手续是否齐全规范。三是实行“两见面”制,驻所检察人员坚持与在押人员、案件承办人见面,了解在押人员的基本情…  相似文献   

5.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截至7月21日,在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已没有超期羁押案件,全国已实现检察机关办案阶段无超期羁押。据悉,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仲芳表示,“检察环节存在的超期羁押人数占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总人数的比例非常小,要完全纠正和杜绝超期羁押,其他政法部门面临的任务还很重”。所谓“其他政法部门”显然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因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批准或者执行羁押(…  相似文献   

6.
张有强  张鹏 《天津检察》2007,(3):50-51,53
自2003年开始,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是纠正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这一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但要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健全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的长效监督机制,而在建立监督机制中引人人民监督员参与正当其时。200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将超期羁押纳入“五种情形”之中,并明确规定了:  相似文献   

7.
长时间以来,超期羁押问题一直是困扰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顽疾,尽管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一直在积极防止、纠正超期羁押,而且,从总的趋势看,全国政法机关每年度超期羁押的人数也一直在减少。但是,超期羁押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边清边超”、“前清后超”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自今年5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了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检察机关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和公安、法院环节存在的三年以上的超期羁押案件。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赵登举副检察长郑重宣布检察机关已经实现无超期羁押。此…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多项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检察职能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法治建国步伐的不断加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相比,检察机关在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等方面还有诸多亟待提高和改进之处。因此,今年6月底,高检院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这一活动是高检院立足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放眼检察工作发展的迫切要求而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把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  相似文献   

9.
办案机关、监管机关违反刑诉法规定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超时限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超期羁押的结果是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声誉 ,妨碍了司法公正 ,降低了诉讼效率 ,是当前社会上反映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近年来 ,公检法各机关不断加大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力度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已于 2 0 0 3年 7月 2 1日实现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① 但人们担心 ,现有的超期羁押案件纠正了 ,新的又会冒出来。超期羁押成为司法实践中的…  相似文献   

10.
“科技强检”是高检院确定的六项检察工作改革目标之一,而信息化建设则是“科技强检”的重要内容。目前,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已在各地展开,为了帮助各级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交流经验,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我们特开辟“信息化园地”栏目。欢迎检察干警就此踊跃投稿。来稿请投yqg@263.net。  相似文献   

11.
陈涛 《法制与社会》2011,(24):174-175
检察机关的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接待来信来访,办理控告、举报等案件的一项职能工作,是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检察业务,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全力以赴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举报工作有所削弱。但新形势下,举报工作能否深入开展,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得到切实履行,关系到查处职务犯罪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关系到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能否真正落实。本文中,笔者拟从分析当前基层举报工作面临的困境的基础上,就该工作的加强和改进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2.
刑罚执行监督断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刑罚执行进行监督和纠防超期羁押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但是,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在刑罚执行监督和纠防超期羁押方面,尚存在一些难点,机制建设有待加强。为加强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和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建设,2月7日,高检院监所检察厅与检察日报社共同举办了“刑罚执行监督与纠防超期羁押机制建设座谈会”,来自检察系统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就如何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本刊摘要刊发6位与会专家的发言,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3.
对基层检察院工作开展绩效量化考核,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是2006年高检院检察政治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对于基层院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基层院建设纲要的要求.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对基层检察院初步实施  相似文献   

14.
《内蒙古检察》2005,(5):1-1
今年4月,高检院首次以工作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会议。会议,票春旺检察长对检察理论工作作出新颖精辟的定位和概括——“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关系检察工作的全局、关系检察事业的根本,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之一,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我院规范化开展预防工作起始于2008年4月,四年来,我院认真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和《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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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问题是目前社会备界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司法机关也为清理超期羁押现象进行了艰苦的努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一个杜绝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本文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以检察机关各办案环节为研究基点,深入分析了可能出现超期羁押隐患的各个环节,在全面检讨我国十多年清理超期羁押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遏制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的构架。  相似文献   

17.
超期羁押是长期困扰监所检察部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监所检察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笔者从长期的驻所检察工作实践中发现,虽然近几年,由于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纯粹的超法定办案时限造成的超期羁押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种“实际超期羁押”现象仍然存在——这就是办案时间的借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与审查起诉期限不得互相借用……”这说  相似文献   

18.
高检院组织开展的执法作风大检查工作,将纠正“特权思想”作为首要问题提出,说明“特权思想”在一定程度内存在,必须引起各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曹晨 《特区法坛》2006,(6):22-23
超期羁押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或刑事诉讼过程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该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从法治的角度看,超期羁押违背了宪法原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变相的非法拘禁。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是不容忽视的,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破坏和亵渎,还会导致司法人员无视人权,降低司法公正的水平和效率,伤害人民群众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信任,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律师辩护难一度被列为刑事诉讼中的三大难点,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必须加以认真的清理和纠正,笔者工作在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一线,担负着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重要职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其纠正对策略谈浅见,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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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高检院提出把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工作作为检察改革任务之一,通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核心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长期以来,我们宜宾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2004年年初,宜宾市检察院推出了检委会委员会前初审制度,并将其作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检委会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在翠屏区检察院开展了试点工作。检委会委员会前初审制度,是指检委会委员在正式召开检委会前,对提请议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个人初审意见的一项制度,是整个检委会审议工作的必经程序。具体运作是:提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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