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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要求下,民事实体法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状态分别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界分为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倒置"规则的仅包含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诉讼.我国医疗侵权并不届民事实体法中的特殊侵权行为,应当采纳过错归责原则.因此,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倒置"之规定有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反而使医方陷于过重的举证负担下.为了维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医疗侵权诉讼应当回归过错归责下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法官可以在证明评价过程中通过表见证明、证明妨碍等心证规则与制度辅助处于弱势的患者.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适用的,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案件包括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侵权诉讼。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对原先的证明责任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3.
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张梓太环境侵权诉讼在举证责任上,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即减轻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原告的举证责任,并将减轻的这一部分责任转移给诉讼的另一方当事人(被告),或者直接由法院来承担。适用“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适用的,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案件包括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侵权诉讼。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对原先的证明责任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责任归责制度的衔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 :“下列侵权诉讼 ,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条规定如何与《民法通则》第 1 2 6条的规定相协调 ,这就涉及民事实体法中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程序法上举证责任分配的衔接。一、举证责任倒置理论的再思考本文所使用的“举证责任”,与近几年我国理论界出现的“证明责任”有所不同。理由如下 :1 .从诉讼法理论来看 ,我国所承袭的大陆法学诉讼法理论中…  相似文献   

6.
彭晨曦 《科技与法律》2006,(4):52-54,101
举讧责任分配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一个重大问题。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7.
现有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金融侵权诉讼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根据民法基本原则对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适当调整成为现实的需要,并且这种补充和调整有利于法律实质正义和公平的实现,符合现代法治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8.
略论专利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探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及其分配问题,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提高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水平,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都有广泛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浅析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和医学知识的加强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医疗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其中有关医患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与承担问题,有着理论讨论与研究的必要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明了在医疗纠纷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更使这一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受到广泛关注。对此,作者从对医疗纠纷的界定、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和实施意义及其适用等方面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由于当事双方地位的差异性,举证责任分配亦具有特殊性。纵观各国举证责任学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以受害人的权利救济与被告企业的利益衡平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丰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尤其是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建立举证责任的复合化标准,正确适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1.
赵小军 《证据科学》2016,(6):723-733
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民事证据契约的重要类型。对举证责任分配契约的实证讨论是对此类证据契约更直观的展现。诉中举证责任分配契约、否定性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值得关注的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新类型。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正当形式,并未违背自由心证原则,可以解决举证责任分配法规存在的漏洞,弥补规范说及法官自由裁量分配举证责任的不足。该制度的运行需要结合实践根据不同类型构建不同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2.
罗筱琦 《河北法学》2006,24(9):28-32
要件事实理论为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搭建了一条沟通的桥,从证明责任分配的立场来解读传统民法制定规范的局限性,重新反省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要件事实理论为基点,用条文的载体形式将作为行为规范的民法转换为真正的裁判规范的民法.在当前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试图为民法典的订立提供有所助益的规范转换径路.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肖建国 《法律科学》2002,6(3):101-112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由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和诉讼政策三方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其中 ,结果责任主要由民事实体法预先静态地配置 ,反映实体法的价值目标 ;行为责任由民事诉讼法概括地规制 ,体现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益的要求 ;而法官则在个案中审时度势 ,依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的基本观念 ,对预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微调。  相似文献   

14.
王岳 《证据科学》2010,18(4):401-408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它直接规划着民事诉讼的构造形态,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又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也是理论研究最有争议的问题。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分配上各有特点,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也各有千秋,作者建议,我国现阶段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应当进行相应改造。  相似文献   

15.
周健宇 《证据科学》2014,(5):588-595
法院调查取证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跟程序公正、诉讼效率、证据能力和司法资源分配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法院调查取证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西方主要法治国家立法经验的分析,结合我国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调查取证制度的发展规律和运行趋势,提出健全、完善该制度的进路。  相似文献   

16.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它直接规划着民事诉讼的构造形态,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又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也是理论研究最有争议的问题。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分配上各有特点,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也各有千秋,作者建议,我国现阶段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应当进行相应改造。  相似文献   

17.
论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建东 《河北法学》2007,25(11):10-13
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的规定,旨在切实保障知识产权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然而,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极其罕见.认为在适用现行程序法规定和证据规则的条件下,知识产权遭受侵犯的被害人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此,中国在今后制定或修改法律时,应当确立新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从根本上减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自诉人的举证负担.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本质是后果责任。负担后果责任才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法治原理 ,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基本决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所负举证责任 ,实质上带入诉讼。原告主张 ,被告举证 ,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行政行为违法 ,例外的情形 ,负举证责任。授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其他不同的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争执点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WTO背景下有重要意义。有关法律应进一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 ,及时有效听取意见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诉讼法应对原、被告使用新证据作出规制 ,对司法审查程度及其种类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9.
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环境民事侵权责任以无过错为一般归责原则。如何预置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通过决定败诉风险的承担者 ,将利益和不利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有效且合理的分配 ,以确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是保护环境民事权利的关键所在。环境民事诉讼从保护原告人的利益出发 ,需要为受害人特别设定证明标准 ,该标准并非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 ,而应当是低于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的特殊标准。在此思想指导下 ,围绕降低受害人证明负担的目标来进行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20.
举下责任问题在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内通行的举证责任转换理论模糊了举证责任的本来含义和法律性质,有必要在法理上进行澄清。举证责任虽有二重含义,但其本质含义应是客观举证责任,即指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某个事实真伪不明时,依照预先规定的裁判规范由当事人所承担一种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之后,举证责任即被确定,它在诉讼过程中是不可转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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