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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家赔偿责任与用人者责任、加害人个人责任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尹飞 《法学杂志》2008,29(2):78-81
《民法通则》第121条调整的范围远远超出了《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如果其系依据公法上的授权行使职权,则构成国家赔偿责任,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的部分,即工作人员执行私法上的职务,致人损害的问题,本质上属于用人者责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行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基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加害人个人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2.
国家赔偿“职务相关论”浅析邹润学《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5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  相似文献   

3.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而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由国家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要件则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由侵权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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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确定和追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主要法律根据是《宪法》第41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最近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所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其不法行为或为了公共利益而不得已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必须承担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它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一)侵权行为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实施的。这里的“执行职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规定行使职权,另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法律和行政规定,不适当地行使职权。前者造成他人权益损害  相似文献   

5.
行政侵权行为是一种职务侵权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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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条规定了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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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损害赔偿,在国外简称司法赔偿,它与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共同构成国家赔偿制度。我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21条根据宪法规定的  相似文献   

8.
职务侵权责任的性质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所谓“职务侵权责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职务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是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存在前提的。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责任一章中,从第121条至127条以及第133条规定了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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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解决刑事诉讼中侵犯公民权利引起的赔偿问题必须立法我国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据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法律规定所确认的法律关系充分反映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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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安 《法学研究》1987,(2):18-23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它的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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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继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确立国家赔偿的立法原则之后,我国法律对于职务侵权(严格意义上应称为公务侵权)民事责任所作的开创性规定,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上述规定仍有未尽完善之处,即未能明确揭示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由于立法上的疏略,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对此产生了种种歧议,或理解为“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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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由该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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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制度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及广大公安干警来说,具有实际意义和最迫切需要的是,掌握和理解什么样的警务行为会产生国家赔偿问题,以便在工作中尽量减少或避免这些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公安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条件 警务活动涉及方方面面,警务行为多种多样。不是每一种警务行为都存在产生国家赔偿问题的可能性。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据此,我们认为,公安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警务行为违法;警务行为侵权;有损害后果发生;违法、侵权警务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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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一原则性规定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形成了具体的国家赔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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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国家赔偿理论的研究,使这部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笔者拟就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作一简要分析.国家赔偿泛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赔偿.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是由国家性质和政府宗旨所决定由宪法规定的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的一部分.民法理论对民法通则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侵权责任称之为特殊侵权责任.这种特殊性不仅使之游离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之外,而且与民事赔偿中其他几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也相差甚远.因为国家赔偿自成体系,有着特殊的赔偿原则和方法,不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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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普遍认为,此款规定确立了国家作为国家赔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基本制度。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似文献   

18.
谈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121条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第一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即第121条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原则规定,无疑完善了我国的民事法律责任体系,实现了民事责任立法的一大突破,给民事司法买践提供了原则的法律指导。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家赔偿法》(简称国家赔偿法)。该法以违法责任原则为基础,规定对国家机关…  相似文献   

19.
试论国家赔偿法中立法赔偿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但目前的《国家赔偿法》只规定了对于行政和司法机关侵权行为的赔偿,而将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排除在外。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同样存在着侵犯公民权益的可能性;从国外的制度比较来看,法国德国都存在着立法赔偿责任制度。因此有必要检讨我国《国家赔偿法》排除这一赔偿的原因,论证我国纳入立法赔偿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王新 《中外法学》1995,(1):64-65
<正>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颁布为解决国家损害事实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如果不切实实施此法,它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对它的实施,切实使其运作起来,使其由静态转化为动态。在我国现实情况下,这部国家赔偿法的运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主要体现在: 1.法律基础 纵观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这部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基本法是在宪法、民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许多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成熟、发展起来的。早在1954年宪法中,就明确规定:“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982年宪法对此重新作了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条规定是制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宪法依据。随后,《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地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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