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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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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桂环 《北方法学》2015,(4):105-112
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实施了不同的标签制度:强制标签与自愿标签。这两种标签制度分别建立在消费者需要知情和消费者有权知情的法理基础之上。需要知情是以产品为基础,确保消费者对客观真实的风险知情;而有权知情往往以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为基础,以风险预防为原则管理风险以减少消费者的感知风险。一个国家采取何种转基因食品标签制度,受到该国经济、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影响。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立法在即,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因地制宜地实施强制标签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转基因食品消费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及食品安全的不确定性引发了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转基因食品的理性消费和转基因技术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借鉴美国和欧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制度,从标识制度、安全评价和检测制度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面临资源紧缺等诸多问题,而转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无疑是一场福音.转基因食品在市场竞争中越来越显示出其较大的优势,但由于研究水平等的限制,人们关注的焦点依然汇聚在转基因食品潜在的安全风险上.对于转基因食品最大的消费者而言,知情权最为基本也尤为重要,因此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标识无疑最受关注,本文为了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标识方面的立法方案,先后探讨了美国、欧盟、日本在此方面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4.
印度转基因食品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印度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近些年转基因作物商业种植发展迅速,然而立法却相对滞后,呈现出起步晚、法律层级低和零散的局面。为改善该局面,印度政府近些年积极准备出台统一的转基因食品立法,在立法理念上突出对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保护,肯定预防原则、实行强制标签制度并强化责任和监管体制,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5.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在发展过程中体现了“以外促内”的特点。目前,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层次太低,管理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多头监管的体制使得监管制度覆盖不全面,从而影响了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进行监管的总体效果。此外,转基因标识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不高。应当通过集中、综合性立法的方式构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制度的法律体系,建立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对转基因生物的监管水平。同时也要完善标识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转基因生物安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  相似文献   

6.
欧美转基因食品法律管制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迁 《河北法学》2005,23(10):114-121
转基因食品自问世以来,其安全性倍受争议。在对其进行法律管制方面,形成了欧盟和美国两大阵营,在管制理念、管制方法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态度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并引起了双方在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中的激烈对抗。对比、分析两大阵营的法律管制制度,能够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德国现代食品法的重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和理想模型,主要有预防原则、成熟的消费者理想模型、透明原则、可追溯性原则和分级责任,其对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食品行政管理领域,欧盟层面的立法和司法主要由欧盟主导,但食品监督和管理责任由成员国承担。德国同样采用立法权限集中、行政管理权限分散的模式。在实行许可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德国食品法还规定了广泛的风险预防措施、对消费者的多种保护方法,及其"黑名单"、食品行业自我监督和质量保证和大个体商业企业监督等制度。此外,《欧洲人权公约》和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在食品法领域针对国家措施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8.
莫菲 《法学评论》2021,39(6):148-158
实验动物法涉及多重利益平衡和综合风险防控,其中的重点是伦理和安全.我国实验动物法律制度存量不足,应重视实验动物法治模式选择.对域外法治经验的分析显示,以立法和行政监管为主的欧盟模式较之以受到执法监督的自行监管为主的美国模式对我国更具借鉴意义.我国实验动物法治优化路径,应以加强国家立法、理顺行政监管体制、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为核心,而立法重点在于在国家立法中引入福利、安全、风险预防、3R原则等理念和原则,并加强机构内部动物管理和福利组织、实验后动物处置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实验动物法研究提示,应在中国特色动物保护法体系建设中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并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法和体系整体构建时重视对实验动物法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中外转基因作物产业化法律规范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运用,转基因作物的生产种植在全球得到了迅速推广发展。世界各国对转基因作物及转基因产品都进行了立法。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规制,是从试验审批到种植监管、产业化推广和进入市场等多方面多环节都进行了法律控制。我国在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立法模式中应当采取“水平立法模式”与“垂直立法模式”相结合的综合立法模式,建立专门的转基因作物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评价制度、安全检测制度和检测标准,加强转基因标识管理。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基因食品,系指利用基因  相似文献   

11.
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及其保护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熙海  褚格林 《河北法学》2005,23(10):53-58
从电信消费的法律特征入手,提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并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电信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机制:首先应当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电信立法;其次政府应当按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公开、公平、公正、政企分开的原则对电信的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实行监管,并明确电信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第三,应当健全司法对电信消费者特殊权益的保护机制:设立电信消费者诉讼专门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第四,应当建立电信消费者权利的社会保障机制,发挥社会中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进行金融消费的前提,也是金融消费者实现其他权益的基础。但是,当今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多样化,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其知情权经常受到各种侵害,由此引发了诸多金融机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然而,目前我国在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着诸多缺陷,因此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相关金融立法、行政监管、司法救济等方面的改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是食品链中最大的群体。《食品安全法》的立法之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但是《食品安全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却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食品安全概念的狭隘,某些法条难以实施,与其它法律之间互相矛盾等。本文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欠缺之处,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改变了以前分段管理的模式,《食品安全法》要做相应的修改。希望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可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加该法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14.
以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经过27年反复斟酌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出台,填补了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空白,也将人权保障写入法律。精神障碍患者以自愿住院为原则,强制住院为补充,减少了“被精神病”的发生,但是对于强制住院的异议机制规定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在借鉴国外精神障碍强制住院异议制度的基础上,从提出异议的主体、异议机构以及异议程序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对强制住院异议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彭涛 《政法学刊》2010,27(1):87-9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权力的侵犯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包括原告的合法权利与合法利益。原告的合法权益之中的“法”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精神也应当是属于法的范围之内;“合法”的范围应当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应当视作是“合法”。原告的合法权利是在宪法规制之下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应当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权利。原告的合法利益是其受到行政权力直接侵害的私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的法治环境尤其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The Danish Patients' Rights Act from 1998 wa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piece of legislation addressing the basic legal values and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patient and the health care services. Since the adoption of the Act there has been continuous legislative activity in the field, and the objective of the article is to discuss how recent developments in Danish patients' rights legislation shall be interpreted in terms of balancing interests of patients towards interests of society and the health care professions.  相似文献   

17.
涂永前 《法律科学》2010,28(3):160-168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预防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奥巴马政府酝酿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改革,其改革方案的核心就是设立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对于金融监管法律存在诸多缺陷、金融消费者权利保障不到位以及没有构建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来说,美国2009年《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法案》在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及存在系统性风险金融产品及服务监管方面是一个可以借鉴的“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18.
Legal principle, which underlies the value of the legal system, is supposed to be the origin and basis of concrete legal rules. It has also resulted from abstracting and summarizing the value and spirit of these legal rules. In light of the universality and hierarchy of legal principle, the princip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two types: one is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pplied to the what, why and how a legal system shall be constructed, such as principles of sovereignty,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joint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which also can be expressed as the principles of sovereignty,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fairness and justice. The other type includes those existing in the legal system and capable of being applied directly, such as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 of minimum standard, principle of independence (f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 principle of independent protection (for copyright), principle of compulsory implementing patent (for patent right) and doctrine of priority (f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 etc. In my opini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PR shall follow the latter model, indicating that they shall be provided and written in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on the grounds that they can be applied directly, and that they can be universally applied to the whol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PR instead of exclusive application to one certain system. Hereupon,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principles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PR should include the principles of national treatment, minimum protection standard and public interest.  相似文献   

19.
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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