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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特别是对于没有丑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权是体现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为的重要标志。但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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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行使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它各项职权的行使。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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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行使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它各项职权的行使。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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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也遇到了某些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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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组织法明文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有对重大事项进行处理的职权 ,但在实践中 ,决定权的行使尚欠充分和民主 ,其蕴含的价值远未得到有效确认。因此 ,从理论上对决定权的性质和特点、构成要素以及决定权行使的原则进行探讨 ,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职权进而对加强人大制度建设 ,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一、决定权的性质和特点从本质上说 ,决定权是人民主权原则和我国民主政治国家性质的现实反映 ,是人民当家作主 ,对地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重要体现。它作为公共权力系统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形式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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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行使好这一职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如何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尤其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需要理论和实践上的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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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实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又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从而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44条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师宗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督办,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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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但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各种原因,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依法行使好这项职权,这是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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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决定权,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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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核心、最本质的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然是薄弱环节,许多地方还存在重监督、轻决定的现象。对此,诸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各项职权之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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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长期以来,由于对什么是重大事项比较原则,缺乏准确的分类和界定,造成一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出现“要我决定的多、我要决定的少”“被动决定的多、主动决定的少”的“两多两少”现象。近年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摈弃了“两多两少”,凸显了“四个围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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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们通常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分解为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这四权构成国家权力的主体,为的都是服务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这个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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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利益、集中人民意志、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的权力。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中遇到困难较大的一项职权。为此,本文试图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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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5):25-27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仍有一些不足和缺陷。通过分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所存在的问题,思考其优化措施,形成参考性意见,希望能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的建设尽到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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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进一步规范和保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有效地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新形势下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全国已有深圳、安徽、广东、江苏等十多个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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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正确认识、科学规范、充分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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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从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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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法律规定,市级以下的地方人大的职权有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但最核心的职能是监督。目前,地方各级人大换届工作已陆续结束,如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