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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案情】2007年7月6日,原告王某(乙方)与南宁市高新区某公司(甲方)签订了一份“GPS/GPR车辆监控系统”销售及入网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甲方应乙方要求,GPS终端以租赁的方式租给乙方使用以及提供相关服务,并约定GPS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辆定位服务、GPS卫星定位系统实时跟踪服务、  相似文献   

2.
【案情】 陈某与农某共有一套房屋。许某与陈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甲方(陈某、农某)向乙方(许某)转让房屋所有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14万元后,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间钥匙。但该协议的甲方只有陈某签名,农某没有在协议上签名。之后,许某按协议约定支付了房屋价款,陈某亦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交付给许某,并将房屋交付给许某实际居住并使用至今。之后,许某多次找陈某协商,要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陈某拒绝办理。于是,许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将该房屋产权过户至其名下。  相似文献   

3.
[案例]:2006年4月4日,范某与江苏省苏州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由某公司派遣范某到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拉斯公司)工作,工资为每月690元。合同签订后,范某即按约被派遣至巴拉斯公司工作。同年4月28日,巴拉斯公司作为甲方、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一份,双方约定:  相似文献   

4.
韦某将其所有的发动机存放于南宁市某汽修部内代销。2009年2月2日,刘某急需一台发动机,遂通过该汽修部与韦某取得联系,欲购买韦某存放在该汽修部内的发动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刘某购买韦某的发动机一台,价款为6.5万元,预付款1万元,试用期一个月。双方约定:如刘某一个月内退机给韦某。韦某则只适当收取发动机磨损费;如不退机,刘某一个月后交清余款给韦某。当日,协议签订后,韦某将发动机交付刘某。试用期满后,刘某既未退机,亦未向韦某支付余款5.5万元。韦某向刘某发出付款通知,要求其支付发动机余款,被刘某拒绝,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付给发动机余款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5.
去年,王小红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了半年,今年春节过后来到城里找工作,去了几家单位都因身单力薄未被录用,后来在一家饭店,王小红说,只要管吃管住,不给工资也行。饭店张老板觉得很划算,就留下了王小红,并签了份协议:乙方王小红在甲方某饭店从事服务员上作,管吃住,不发工资,试用期半年。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申诉人:左某,女被诉人:泉州某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案由:工伤赔偿争议申诉人略称:本人2002年10月份受雇于被诉人单位,任清洁工,2003年10月25日下午3时左右,骑三轮车去地下室拖塑料水管洗地板的途中摔倒,造成骨折。双方于2003年12月5日在丰泽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主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约定:1、被诉人单位应支付申诉人在康复期间的工资500元/月,护理费300元/月。但被诉人单位只履行协议至  相似文献   

7.
2009年9月24日,太阳神商贸有限公司因为工作的需要与大尾羊酒店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太阳神公司的销售经理刘某在大尾羊酒店就餐后签字,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周之内太阳神公司将负责结清上一季度的全部餐费。2011年2月底,刘某与太阳神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民主与法制》2007,(6X):65-65
编辑同志:我公司是大型制衣公司。公司的章程规定,只有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今年年初,我公司总经理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以制衣公司的名义,委任刘某为南方分公司经理。不久,刘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空白合同书等有效凭证,与某大型商场签订了售衣合同。此后,由于市场原因,刘某不愿继续履行原定合同。某商场付款后要求我公司付贷。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某老板雇我给他干活,我在干活过程中被货物砸伤,造成下肢瘫痪。我住院期间与老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老板一次性支付我277元钱了结此事,以后互不相干。后我因看病花去很多钱,并造成终身残废,我现在觉得协议对我很不公平。请问,我与老板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我能否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相似文献   

10.
[案例]: 原告江西省婺源县某民办中学于2002年7月20日与被告江某(同县另一中学教师)签订了《聘任协议书》。约定自2002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被告江某到原告方担任某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四级十二类教师待遇。年总收入不低于22000元;从被告受聘之日起。合同期内由原告每年于9月10日前支付被告学科骨干津贴15000元,9年共计135000元;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如被告单方终止协议,必须赔偿原告违约金3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年未能实际履行,仍在原校任教。后经协商。双方将协议的履行开始期限推迟一年。即变更为2003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为双方履行权利义务期。协议变更后,被告仍未能履行。原告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之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江某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30000元和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1.
《民主与法制》2008,(7):66-66
蔡某因精神状况异常,被其家属送到某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经诊断,蔡某患精神分裂症,主治医生嘱咐对蔡某要“防消极、防意外、防自杀”。入院后,某精神病院未告知蔡某的家属蔡某需要家人护理,双方也未签订病人需家属陪护的书面协议。某日晚,蔡某突然撞开值班护士办公室的门,将室内用于环境卫生消毒的210毫升的敌敌畏服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某精神病院是否应对蔡某死亡承担责任? 山东 谭晓鸥  相似文献   

12.
《干部人事月报》2009,(16):75-75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 您好!我是某传媒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我公司一名职工在今年7月15日生病住院,经医院诊治后,已于7月28日出院,现在家休养治疗。我公司按照规章制度规定,与他签订了3个月的医疗期协议,协议期限自2009年7月15日起至10月14日止。前日,我在进行劳动合同统计工作中发现,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租赁人梁某与出租人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出租协议,双方约定,建材公司将5000平方米的房屋、大棚出租给梁某,公路边的三个门洞包括在出租范围内,协议签订之日梁某应交付定金50万元人民币,租赁日期视建材公司清场情况而定。协议签订后,梁某并没有按约给付定金。后梁某给付10万元定金,并书面保证尚缺40万元定金于同月给付。梁某运输建材的集装箱只有通过三个门洞才能出入,但其认为三个门洞不属于建材公司所有,要求建材公司  相似文献   

14.
2003年6月20日,被告某食品公司通过订立承包协议书。将生猪屠宰加工组发包给季某经营,期限自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4月16日。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季某按承包协议对外招收生猪屠宰加工人员,原告桑某应聘与季某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约定桑某从事卸头爪工作,工资标准0.15元/头。同时约定工资标准以基本工资(根据工种)+浮动工资(6000头以外)的形式发放,如果每月不超过6000头,  相似文献   

15.
《民主与法制》2008,(5):68-68
马某向中国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普通信用卡,马某的同事刘某做保证人,双方约定,签约各方须遵守信用卡章程。协议约定持卡人未经允许,不得超过透支限额和规定期限,保证人对持卡人发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马某使用该卡后在三个月内透支金额达到一万余元。招商银行先后三次向马某发出清账通知,但马某未清偿透支本息。  相似文献   

16.
2014年9月14日下午1点半左右,在浙江省东阳市收废品的安徽人贾某骑着一辆三轮电动车路过某路时,有一辆轿车在他身边停了下来,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名剃着平头的男子摇下车窗玻璃后问:“你废铜丝要不要甲”说着就从座位边拿出一袋铜丝给贾某看。  相似文献   

17.
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某采石场工作的马某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80多岁的父母,一家人全靠他一个人在采石场挣钱维持生计。2003年1月3日,在采石场采石的马某被一巨型石块砸在身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不久,马某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拿着死亡证明,来到山亭区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但得到的答复是:你的丈夫今年没有参加保险,投保的是采石场老板卢某,是雇主责任险,受益人是卢某。马某的妻子及近亲属找到采石场老板卢某,要求领取保险金并给予补偿,谁知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丈夫的保险金只交了100元。不能得到保险金。在死者亲属再三要求下。2003年1月侣日,双方商量达成了一份死亡补偿协议,采石场老板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死亡补偿金59000元,并约定协议签订后马某的家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向采石场提出其他要求,同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办理撤诉手续。  相似文献   

18.
《民主与法制》2008,(8):66-66
我朋友吴某与某外语学校(私立学校,全封闭式管理)签订《学生就学协议》,将其子吴某某(9岁)送入该校二年级一班学习,按学校规定交纳了学籍费、学杂费。某日吴某某在校学习时突然开始抽搐,校医对其进行了抢救。班主任电话告知其父吴某某病情。吴某到校后,将吴某某送到该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该院诊断吴某某病症为脑干型乙型脑炎。吴某某因病情严重,经医院轮救无效死亡。吴某以其子在学校学习期间得病,学校延误治疗造成其子死亡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请问,该私立学校应否承担责任? 广东 袁明  相似文献   

19.
[案例]: 陈某系徐州某乳品有限公司招聘的搬运工。2003年11月3日。经本单位搬运工班长胡某同意,陈某与赵某随何某驾驶的货车一同前往丰县、沛县运送牛奶。次日返回途中,何某让陈某替其驾驶。凌晨2时许,在行至铜山县境内时,车撞到路边树上侧翻。造成该车受损,陈某及赵某、何某均受伤。陈某经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诊断为双下肢多处粉碎性骨折。后其左小腿截肢。该事故经铜山县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陈某与赵某、何某三方在铜山县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损失均由陈某承担。2004年7月28日。陈某之父向被告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陈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遂认定为工伤。原告徐州某乳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20.
黎鹏昊 《天津人大》2006,(12):42-42
案例:吴某与陈某均系某乡农民。2005年5月,他们按当地风俗自行成“婚”,但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两人同居生活后,因性格不合,2006年5月,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与吴某同居生活后共同创造的财产。该案判决后,吴某认为陈某就应当按照当地风俗返还其在结婚时给付的彩礼5800元。7月4日,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彩礼。就在案件审理期间,陈母声称绝不返还彩礼。吴某及其所在村的村民听到消息后,极为不满,认为不返还彩礼的行为有违当地的风俗。7月28日下午6时许,吴某伙同几位村民,强行将陈某从其娘家劫持回村,逼其返还彩礼。法院干警接到报案后,在公安干警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成功将陈某解救出来。事后及时组织吴某和陈某及各自家属一起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吴与陈就返还彩礼费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愿意返还彩礼3500元给吴。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么,送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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