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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罚的及时性应是经济犯罪防治的重要制约因素。通过对经济犯罪的及时制裁,使犯罪人在犯罪后的较短时间内就受到处罚,消除其继续犯罪的可能性,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经济秩序就容易被恢复。实现刑罚及时性的主要路径有:缩短刑事诉讼周期;提升诉讼节奏;简化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2.
非刑罚处罚措施是刑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刑事责任实现的一种方式。作为实现刑事责任的替代形式,非刑罚处罚措施不仅能与刑罚相协调,而且与轻微犯罪行为所要求的轻度刑事责任相匹配,最重要的是它完全符合刑罚配置所要求的经济性。在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应当充分发挥其严密刑罚体系、恢复被害人法益等方面独特的作用,实现用刑谦抑、宽缓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环境犯罪适用非刑罚措施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过失实施的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情节严重且触犯刑律的行为。环境犯罪具有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等特点,为非刑罚措施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创造了条件。在环境犯罪中适用非刑罚措施,使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用自己的劳动恢复被破坏的环境,从而达到提高环保意识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犯罪是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实施犯罪行为的总称。老年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犯罪率很低,犯罪年龄集中,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男性居多,犯罪地域相对集中,累犯、前科少,共同犯罪较多,犯罪客体比较集中,诉前羁押率低,判处刑罚较轻。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是周全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需要,是适应老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需要,也是契合刑法谦抑性、人道性以及刑罚经济性、刑罚目的的需要。并且,我国立法史上历来存在"矜老"传统,而国外相关立法也值得我们借鉴。建议在实体法上,规定对老年犯罪人原则上从宽处罚,限制死刑、无期徒刑的适用,限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明确不构成累犯,放宽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在程序法上,规定对老年犯罪人慎捕慎诉,规定讯问审判时亲属在场权,完善指定辩护权,对刑罚执行予以特别关照。  相似文献   

5.
传统刑罚理念应对新型犯罪存在缺陷。针对环境犯罪,在传统的报应和矫治模式之外,应兼采赔偿式、修复式正义模式来作为保护环境的手段,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功效。建议设置责令补救、限期治理等非刑罚处置措施,以弥补已有的刑罚方法在遏制环境犯罪后果持续危害方面的不足,以收标本兼治之效。针对环境犯罪,加害者与被害者可透过协商机制达成损害赔偿及关系的修复,使环境刑罚对犯罪行为的处理及反应更具灵活性和弹性,并促使行为人改过迁善,达到犯罪预防之功能及刑罚的目的和效果。  相似文献   

6.
作为刑罚的必要补充或替代.非刑罚处罚措施具备了防治犯罪应有的功能,体现了刑法公正、谦抑、人道的价值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满足了两极化刑事政策的需求。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体现在刑法第37条。具体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六种方式。但由于我国立法上对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和具体适用方式规定不足,司法工作中存在轻视非刑罚处罚措施的倾向,使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应在对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相美制度,在完善我国原有非刑罚处罚措施的同时,增加其种类,扩大其适用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发挥非刑罚处罚措施应有的功能,更好地惩治与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条款只有两个,并存在诸多缺陷,不利于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文章从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规定的缺陷入手,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逐一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包括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完善,增加免刑制度和罚金刑的适用;增设非刑罚处罚方法等。  相似文献   

8.
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依照"从重从快"的刑事司法政策,被贴上"严打"的标签,异化为"专政"的对象,在司法实践中采取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刑罚方法,在定罪上严格奉行罪刑法定主义,在量刑上倾向于重刑主义及高压态势,在程序上追求打击的高效率,反映了报应刑主义和威慑理论,是古典刑法思想的集中体现。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罚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重视主刑而轻视附加刑,重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轻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体为死刑、自由刑等主刑过重而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缺失,刑罚措施过多而非刑罚措施缺失。由带有"严打"性质的重刑主义到更加理性化的刑罚方法,需要在实用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实行更加理性化和更加有效的刑罚个别化,进而达到矫正犯罪、防卫社会的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9.
惩治环境犯罪之目的包括惩罚犯罪行为人、保护被害人利益及生态环境.传统刑事司法仅注重对环境犯罪行为人之惩罚,而忽略对损害结果之治理,不利于惩治环境犯罪目的之实现.恢复性司法强调对犯罪结果的恢复,注重对被害人及生态环境所遭受的损害进行修复,以实现“犯罪行为人受到惩罚”“被害人得到救济”“生态环境得以修复”之目标.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环境犯罪领域,其适用基础包括符合生态伦理之本质,契合惩治环境犯罪之目的,注重环境刑事司法效能,顺应刑罚轻刑化趋势;适用困境包括环境罚金刑作用发挥有限,新型责任方式理论证成性不足,配套机制相对薄弱等;适用完善包括完善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立法规范,统一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形式,设置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司法程序,健全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0.
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极少被适用。由于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并不丰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条件设置缺乏量化内容,导致非刑罚处罚的标准非常模糊。检察机关是非刑罚处罚刑事适用的当然主体。非刑罚处罚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性、刑罚处罚豁免性、非刑罚处罚必要性等三方面内容。非刑罚处罚适用范围应按照合法性原则界定,只有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才能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11.
刑罚个别化通过运用刑罚的方式,在公正的基础上,实现犯罪人预防,是建立在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这一客观根据之上的。秩序、人权、公正是刑罚个别化的法哲学根据。刑罚个别化的事实基础即在于意志自由的相对性和犯罪原因的多元性。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犯罪固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未成年犯罪人也是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弊病的受害者,是犯罪的载体。因此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的处罚应尽可能褪去刑罚的惩罚色彩,将社区矫正作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主导处遇模式;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柔性司法方针,进一步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功能从监禁矫正和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功能调整为强制改善功能。这将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正当性与科学性,逐步扩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3.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从客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罪刑对称和主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演变而来的。这一原则要求在规定和裁量刑罚时 ,既要注重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实际危害 ,又要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或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中的“罪行”应当是具体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全部事实 ,而“刑事责任”则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前后表现出来的、决定其人身危险性的一系列主观情况。要在司法中贯彻这一原则 ,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相似文献   

14.
自1997年《刑法》以总则加分则的方式全面规定单位犯罪以来,十七年过去,《刑法》的历次修改未再次涉及,这使得单位犯罪体系粗糙的刑罚配置与疏漏颇多的刑罚适用问题得不到改善与解决。面对当前单位犯罪刑罚规定中处罚原则不合理、刑罚种类单一、处罚规定粗糙混乱等诸多问题,一条从单位犯罪主体重设出发,到刑罚独立体系构建,再到罚金刑具体细节调整的重构之路应被提倡。  相似文献   

15.
共同犯罪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是一种复杂的犯罪。从形式上说,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犯罪人刑罚的从属性与独立性理论,是从共犯从属说与独立说中化解出来的,但又不仅仅局限于"共犯"。从属说和独立说理论主要解决的是共犯的犯罪性问题,即共犯的犯罪性来自自身还是正犯,但事实上,对于回答异质行为是否应该科处刑罚以及如何科处刑罚,才是独立说与从属说之终极体现。可以说,在刑罚领域的独立性与从属性解决的是共同犯罪人的刑罚是否存在"参照"或"依照"其他共同犯罪人刑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目前,环境犯罪已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犯罪具有初始危害不明显、潜伏时间长等特点,而且犯罪主体多为单位。因此,对环境犯罪的惩罚也与一般刑罚不同。目前我国环境刑罚不完整,有必要对环境刑罚体系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7.
张铖 《工会论坛》2013,(6):41-43
[摘要]劳动犯罪与劳动相伴而生,刑法对劳动犯罪的规制是保障国家劳动管理体制正常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劳动犯罪的刑罚承担着实现刑法价值和劳动法价值的双重使命。我国现行《刑法》对劳动犯罪的刑罚配置上仍存在侧重科处自由刑而轻视罚金刑、对单位劳动犯罪的罚金额度规定不明确、劳动领域渎职犯罪的处罚轻于其它劳动犯罪的处罚、劳动犯罪的资格刑处罚空位等不足,故应在坚持刑罚的相应性和比例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域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在劳动犯罪的刑罚轻缓化、罚金刑、资格刑、单位犯罪等方面完善刑罚配置。  相似文献   

18.
前科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在于影响到对犯罪人后罪的刑罚的评定,它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前科量刑价值在我国也是被认可并被广泛适用的,尽管在适用这一情节时存在一些理论上应当加以研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尚未制定独立的军事刑法典,军事犯罪与刑罚纳入普通刑法典,军事犯罪在刑罚适用上仍然遵循普通刑罚种类的规定和相关规则.军事犯罪有其特殊规律及处罚方法,为更好地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实现军事刑罚的专门化,本文拟对军事刑罚种类的体系性地位及具体设置进行试探讨,以求完善目前立法体例下的军事刑罚形式.  相似文献   

20.
由于我国刑法体系中前科制度的缺位,使得前科法律定位不明确。犯罪人受过刑事处罚后复归社会的法律地位与社会评价无法预测和控制,这不利于其重返社会、消除犯罪标签。因此,在现行刑法体系中建立完善的前科制度,可使刑罚的功能达到最大化,使刑罚的效果处于可控制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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