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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比较原则,给审判实践带来一些问题和困难。笔者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仅就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害赔偿,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损害赔偿的提起问题。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损害赔偿时,是否必须有被害人一方申请,才能发生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害赔偿,不能仅理解为只有被害人和检察机关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后,才能进行附带民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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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间提起,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未作具体规定,二审程序中被害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且目前尚无定论。对此问题,目前审判实践中广为通用的一种观点认为:上诉审固然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但如果允许被害人在上诉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势必导致二审法院的裁判出现刑事部分为终审,民事部分为一市的矛盾,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只限于一审判决之前的诉讼阶段提出,不能在二审中提起。笔者认为,这种指导审判实践的通说,值得商榷。我们主张二审程序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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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的制度,检察机关不能对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又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被害人在刑事审判尚未开始的情况下,无法通过独立的民事诉讼获得赔偿。为解决现实问题,笔者建议,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允许被害人选择进行附带民事诉讼或独立民事诉讼,这样在公诉无法进行的时候,既给予了被害人民事救济,又在一定程度上惩治了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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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先行起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难以保证被害人之损害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应当通过修改立法赋予被害人民事赔偿先行起诉权,即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前,允许被害人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这样可以摆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带来的种种限制,保证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求偿权。先行做出的民事判决对后行的刑事判决没有既判力,因此民事程序前置不会影响刑事审判的正常进行。由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低于刑事诉讼,被害人有能力在先行的民事诉讼中完成举证责任。然而一旦败诉,即使后行的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成立,被害人也只能接受民事诉讼败诉的后果,这是其选择行使先行起诉权必然承担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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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庭审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FIRSTPROBEINTOTHECOURTTRYINGOFCRIMINALCASEWITHCIVILCASEATTACHED一、习很做法的弊端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民事部分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应开庭审理。如何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只在第54条中作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的原则规定,并未明确具体方法。以往的习惯做法是分别审理,即先由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参与审理刑事部分。休庭后.再组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代理人审理民事部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已不能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主要弊端是:1、与刑事诉讼法立法原意不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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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双重司法保护功能,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应分别体现刑事审判有利被告和民事审判平等保护的思维方式,按照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和民事诉讼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确定罪刑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和依法酌定赔偿数额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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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法院多年受理的情况看,大都来自于交通肇事及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而故意伤害案件有公诉机关公诉的,也有被害人及利害关系人提起自诉的。这些案件中,特别是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主体涉及的主体错综复杂,故意伤害案件中附带民事部分的举证责任及证据的认定也很难把握。由于刑事审判人员大多注重于刑事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往往忽视了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审查及对证据客观性、真实性及关联性的认定,以致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在程序和实体上出现错误。现本人主要就这两类案件中附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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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第一审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遭受侵害,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然是民事诉讼,既然民事诉讼中允许精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当允许精神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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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不支持的情形下,刑事案件被害人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对于已遭受刑事案件伤害的被害人而言,无异于是又一次伤害:再一次立案意味着讼累;而因为民事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刑事被害人一般而言又极为贫困,交不起诉讼费的尴尬情形就常见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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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与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 ,提高诉讼效率 ,保证正确处理刑事案件 ,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利益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 ,民事实体和程序法律的不断完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同时由于我国在立法规范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缺乏独立性、救济范围过于狭窄 ,从而造成了对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因此 ,总结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借鉴各国立法经验 ,强化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救济程序的独立性 ,逐步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分立 ,将成为重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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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刑事附带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就是指刑事被告人实施了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被害人请求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责令被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害的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在第53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出了规定,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附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阐述,我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和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与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在立法技术处理上又不尽一致,不同的专家学者和审判人员的法律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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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等精神损害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界争议颇大,在司法实践中又不统一。持不可以提起附民事诉讼的人认为:精神损害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没有法律根据。被害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必须是可以计算的经济损失;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应分开审理。笔者认为,精神损害行为犯罪是会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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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现在民事审判很注重调解。这种民事审判理念的转变同样要体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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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是大家比较热悉的。在公诉案件中,特别是在公诉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对民事部分发表意见,已是习以为常,但是,能否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目前看法颇不一致。 有的同志认为,公诉案件有检察员代表国家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没必要代理刑事部分,只能代理民事部分,有的认为,代理民事部分必然要涉及到刑事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