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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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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奕 《人民检察》2012,(12):70-71
澳门《刑事诉讼法典》除规定普通诉讼程序之外,还规定了几种简易诉讼程序,统称为特别诉讼程序。特别诉讼程序有三种:简易诉讼程序、最简易诉讼程序、轻微违反诉讼程序。前两种适用于审理具有特定情节的轻微犯罪,旨在简化相关程序,提高案件诉讼效率;后者适用于审理轻微违反案件(如涉及违反交通规则、劳工法例的案件)。一直以来,澳门检察院都争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推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案件。但限于《刑事诉讼法典》所规  相似文献   

2.
一、澳大利亚的犯罪分类与其他联邦国家一样,在澳大利亚,大部分犯罪都是违反州法律的犯罪。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犯罪分为三类:简易罪、可选择审判方式的犯罪和可诉罪。简易罪是性质轻微的犯罪。根据新州1986年刑事程序法的规定,简易罪只能以简易方式审判,即在治安法院由治安法官独任审判。包括:一、根据该法或其他法律要求以简易方式审判的犯罪;二、该法或其他法律规定为简易罪的犯罪;三、最高刑罚低于2年监禁的犯罪(该法或其他法律要求依据正式起诉书由陪审团审判的除外)。一般来说,  相似文献   

3.
周洪生  冯鹏玉 《法学》2004,(11):117-122
简易破产程序设立目的是加快对小型企业的重整和破产 ,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适用简易破产程序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实行独任制 ,清算组和债权人会议简化 ;程序环节简化 ,一些公告省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一次表决 ,一次性分配破产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于破产案件立案时或审理中决定适用简易破产程序 ,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发现不符合简易程序案件的 ,裁定终止原简易破产程序 ;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时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破产程序的三大分支程序包括清算程序、和解程序、重整程序之间均可以相互转换 ;上级法院应当加强对下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4.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对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是相对刑事审判普通程序而言,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简易轻微刑事案件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审程序,减少其中不必要的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减化诉讼手续,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案件及时得以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在审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的监督,也包括对审判活动中…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在修改和完善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同时,新设了简易程序。其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部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简便方式进行审理,这样可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缓解人民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压力,使法院能集中主要精力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同时也适应现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作一初步探讨。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指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审级和…  相似文献   

6.
刑事简易程序中公诉人应尽量出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据此,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公诉人是否出席法庭,其决定权在检察机关。理论界对公诉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存在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几乎很少有公诉人在简易审的案件中出席法庭的,而且因辩护人也可以不出席法庭审理,事实上绝大多数简易审判的举行是在公诉人、辩护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由一名法官对被告人进行的单独审判。有人认为,刑事简易程序的设立,本身就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结果,体现了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意图。公诉人不出席法庭,但其代表公诉机关…  相似文献   

7.
简易诉讼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有别于通常诉讼程序(中国大陆称为“普通程序”)。宜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或则轻微,或属简单,或应速结,均无适用通常诉讼程序的必要。因此,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都专章设立简易程序,以期诉讼进行的便捷。简易诉讼程序和通常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但都是独立的诉讼程序,各有其适用范围,并行不悖。“民事诉讼法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不同案件审理的需要,及时化解民事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费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本文以台湾1999、2000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笔者认为,公诉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提起公诉时应制作量刑建议书、《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理由是:一、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不可或缺部分,是公诉权的延伸。公诉权是一种代表国家主动追诉犯罪,并将犯罪诉至审判机关,请求予以定罪处罚的诉讼请求权能。公…  相似文献   

9.
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是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刑事庭审方式改革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做法,就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而做的努力之一。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审理认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公…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一种独立又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它使刑事案件合理分流,审判力量合理分配,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既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又达到了及时惩治犯罪的目的。根据简易程序的设立和运作情况,本文拟就其规范化作粗略探讨。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不再严格遵循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而是遵照简便、灵活的原则进行审理。但由于适用简易程序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略有不同。1公诉案件适用的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但对在何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理由如下:1.它是由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权所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职能主要体…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院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国外第一审程序所有的三种类型案件,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三种诉讼标的数额差别很大的案件适用同一种程序,与国际上公认的按照案件的类型设置民事纷争的处理程序的原理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笔者认为,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首先应将目前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一定的数额标准一分为三;其次,在基层法院要专门设立简易诉讼法庭、小额诉讼法庭,以防止不同类型案件审理上的混同;最后,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置要有助于人们接近司法,有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13.
Q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时,对于应在什么时间将开庭通知送达给检察机关、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并  相似文献   

14.
甄贞  孙瑜 《法学杂志》2007,28(3):82-86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过于单一,不能适应保障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必须创设多种简易速决程序,对于其中最轻微、简单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更为简易的书面审理程序--处罚令程序.  相似文献   

15.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在办案中,当遇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应如何处置呢?笔者认为目前可以这样处理这类案件。第一,应当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当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发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制作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送交人民法院。第二,应当重点审查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相关材料。一般来…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庭审制度增设了简易程序。今年以来,我们依照法律规定,对10起案件向法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其性质分别为:故意伤害案4起、盗窃案2起、交通肇事案3起、脱逃案1起。法院对这10起案件均未提出变更意见。现已审理5件,其中检察院派员出庭3件。在探索适用这一新程序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四严”: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清楚;第二,证据达到刑事案件法定证明程度所需的质和量的要求;第三,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相似文献   

17.
当前审理自诉伤害案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粟登琳自诉伤害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故意伤害其身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立案并审理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自诉伤害案件应具有犯罪情节简单、轻微、事实清楚...  相似文献   

18.
在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到赔偿金的案件)都是要有陪审员参与的。也就是说,在这些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过程当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主张由陪审团来审定事实。除非是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这一要求,才由法官来认定事实并决定法律的适用。如果当事人要求有陪审团参与,那么审判的第一步骤就是组建陪审团。陪审团分为两种,一种是大陪审团,一般为12——23人,他们在法官的指导下实施对犯罪的调查,或对执法部门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及证据加以审查.以确定是否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小陪审团,通常由所在社区的12个公民组成,其职责是对…  相似文献   

19.
原刑诉法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新刑诉法第210条将原刑诉法175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检察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其刑事立法依据是基于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三机关相互关系、司法公正等因素的考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通知》,要求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前,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法院,增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出庭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其存在争议的真正原因是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协调与矛盾,应对基层司法处境现状保持应有的关注;在该刑事法条在司法适用中,要对司法公正和效率之间存在问题给予正确的理解和协调,方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又能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还明确要求在2012年底全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做到全部有检察官出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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