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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近20年来,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法律性质无疑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与1945年联合国初创时提出的理念渐行渐远。在国际关系中,西方国家倡导的"人道主义干涉"和"为维护民主实施的干涉"盛行,严重冲击着国际法上关于使用武力的原则规则;联合国屡次背离长期坚持的"不偏不倚第三方"立场,强行介入国内武装冲突,招致重大损失;有关国家集团在联合国体制内或者体制外使用武力产生了极为消极的法律后果;某些国家或者国际组织未经当事国同意实施"强制和平"行动,个别经济类区域组织越权对会员国采取军事行动;为配合联合国的政治行动国际刑事法院多次对在任国家元首发出逮捕令。这些做法在使国际法的制裁和强制功能得到加强的同时,也从理论和实践上试图根本颠覆传统国际法上的一系列原则规则制度。因此,我们必须用一种批判和反思的态度对待当前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国际社会一道对其进行改革和重构,使其在强化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功能的同时与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相契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2.
《外交评论》2017,(1):129-151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产生于两个不同社会的不同法律体系,普通法理学关于法律一词的定义常不能用于国际法。国际法学者很少是法学理论家,而法理学家也很少熟悉国际法。对国际法学科而言,法理研究长期缺位。国际关系学是国际法学的基础,从国际关系的跨学科视角加以考察,国际法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法律属性的国际规则,是一种特殊的国际制度,是将部分国际制度法律化的结果。这种法律属性是近代欧洲在摆脱中世纪宗教权威进入世俗社会后,通过引入罗马法的基本法律理念和技术,模仿国内法的应用体系,借用法律规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优势以实现国家在无政府社会中对秩序需求的产物。国际法作为国际制度的特殊部分,在一般意义上适用于国际制度研究的理论成果。国际法存在的实证法和自然法两大传统与国际制度理论中的理性主义、建构主义两大路径存在基本的对应关系,"法之理在法之外",国际制度研究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国际法的起源、形式、实施和变迁等法理问题。  相似文献   

3.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是二战后常见的武装冲突形式,具有一切武装冲突都具备的军事对抗性,但由于外国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中立地位与传统国际法中的中立在其来源、内容、法律体系等各方面存在不同,从而决定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中立区别于传统中立具有其独有特征。根据其性质的不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中立制度的适用分为不同情况,传统国际法承认交战状态下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中立制度的适用。外国为保护本国侨民人身及财产安全、外国组织为履行使命,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应保持中立立场,当出现违背国际法原则的行为时,即构成破坏中立,进而将导致中立地位的丧失和相应国际责任的承担。根据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中立主体地位的不同,破坏中立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4.
从国际法角度析“先发制人”战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9·11事件后美国提出的"先发制人"对外战略对以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的现行国际法律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很可能成为大国使用武力推行其对外政策的理由,从而威胁到二战后经过几十年努力建立起来的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先发制人"战略并不能从国际法上的国家自卫权中找到法律根据,它是对国家自卫权的滥用。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必须发挥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国际法有关规则不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而且适用于内战。但是,内战涉及一国内部事务,其适用有关国际法规则又必然有别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内战不适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一国中央政府享有对反政府武装的交战权;内战中适用作战规则的标准、范围及具体措施上与国际性武装冲突相比有其特殊性。内战有条件地适用中立规则,并将对冲突双方产生重大影响。内战中战争犯罪的惩治应坚持以国内惩治为主、国际惩治为补充的原则,既达到有效惩治战争犯罪的目的,又避免干涉他国内政。内战中相关国际法问题的解决,将对国际关系乃至国际和平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应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去解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与国际政治格局发展之间密切相关,历史上大致有理想主义的观点、传统现实主义的观点和新现实主义的观点三类。当前伊拉克战争所导致的国际法的效力危机,是现行国际法与当代国际社会之间的矛盾的集中反映,它将孕育国际法效力根据学说一个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60年来的历程对现代国际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将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国际公务员法律制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从而形成了一项相对独立并且完善的国际公务员法。随着国际社会的日益组织化,可以预见国际公务员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因私营军事公司具有军事能力强、反应快、成本低的特点,西方某些国家、学者与非政府组织主张参与到联合国维和行动及强制行动中来,以克服联合国维和体制中的弊病。目前,国际法与国内法对私营军事公司的监督与监管处于弱态,加之其具有雇佣军掠夺性本质,私营军事公司参与甚至主导联合国维和行动有违联合国宗旨与集体安全制度,且有可能成为西方国家的干涉工具,从而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  相似文献   

9.
条约机构对多边条约的实施这种方式,具有集体性、多边合作性、持续性、长期性以及预防性的特点,它使多边条约的实施更为有力,更能保证条约得以遵守。对于国际法而言,它是在国家自觉遵守和独力自救这两种传统的国际法实施方式之外,新发展起来的一种实施方式。它使国际法的实施从单边向多边、从单独执行向合作实施、从各自监督向集体监督发展。它是国际法上一大突破,丰富了国际法的实施方式,提高了国际法实施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朝鲜战争是对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一次重要的检验。在朝鲜战争中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在形式上羁束了武力使用,有限地抑制了作战行为,并部分地凝聚了和平因素,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作用也十分有限,在这场战争中,其既未能阻却武力滥用,也未能履行好对联合国军的指挥之责,还没能保持客观中立和彻底解决争端。这折射出其制度上固有缺陷:情势断定的依据不够明确,安理会决策程序不够合理,安理会决议执行缺乏保障,战后法律规制的制度缺失。  相似文献   

11.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如何是当代国际法理论中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基本构成内核入手进行分析,认为个人享有了国际法上的权利,也承担了一定程度上的义务,提出了应当承认个人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试论联合国体制的走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联合国体制形成基础的两极国际格局虽已瓦解,但由于尚无新极崛起,因而联合国体制暂时不会发生突变.在新极崛起引起联合国体制突变之前,次强国将会联合起来促使联合国体制发生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渐变.不论是渐变还是未来的突变,联合国体制的集体安全制度总体将被保留下来,它是国际体制发展的基本方向.联合国体制中不能体现国家平等以及不能有效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内容将逐步改变,朝着完善争端解决程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普遍性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础。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对南联盟的侵略和对我驻南使馆的袭击是对宪章关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严重违反,是历史的倒退行为,是对联合国及其宪章权威地位的挑战。本文认为应该冷静分析国际格局的发展对联合国发挥作用的合理基础和以宪章为核心的现代国际法正在发生的影响,以更好地维护宪章的尊严。  相似文献   

14.
跨国有组织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威胁,需要国家间采取协调的行动予以应对,但"失败国家"成为国际合作的短板,并为有组织犯罪提供了主权下的庇护。军事强国倾向于采取军事行动打击外国领土上的犯罪组织,这种做法违反国际法。失败国家领土上的有组织犯罪问题可以在联合国集体安全框架下解决,在安理会授权下,由参与维和行动的联合国警察承担在战后国家里预防、阻止和消除有组织犯罪的职责。  相似文献   

15.
加强对国际法尤其是国家责任制度的研究,是加入WTO后中国法学界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家责任制度着重研究确保各国遵守国际义务,维护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但是要求国家承担责任的同时,必须考虑尊重国家主权。因此,国家责任制度必须在维持国际法律秩序与不损及国家机关主权之间找出平衡点。目前国家责任的范围包括:对外国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的责任;侵犯他国主权、从事侵略战争、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等国际不法行为;包括跨国污染在内,不违反国际义务,但对他国造成损害的责任。国际法委员会在1970年决定将国家责任分为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家责任。本文所论及的国家责任仅指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6.
全球化给国际法带来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它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拓宽了国际法的调整领域,同时也向国际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际法的性质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其原因就在于国家仍然是当今国际体制的最重要支柱,国际社会在全球化时代更加需要国际法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当前的全球化需要理性的约束和调整,因而国际法治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法治分为“国际良法”和“全球善治”两个方面,但是当代国际法还远没有达到这两个标准,存在着国际法不成体系、规避国际法、司法体制的选择性、国际立法的导向性、国际行政机关的弊病等多方面的问题。但是人类的目前状态意味着有必要在当前的体系上进行改革和发展,向国际法治的真正实现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18.
论欧洲和非洲人权保护制度对国际法主体理论的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传统的国际法理论 ,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现代国际法理论则认为 ,享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只能是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 ,长期以来 ,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一直被排除在国际法主体范围之外。但实践中 ,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特别是欧洲和非洲人权保护制度已逐渐发展到赋予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以国际法主体地位 ,这就对国际法主体理论提出了挑战。欧洲和非洲人权保护制度对个人和非政府组织有关国际法地位的规定 ,应当被视为国际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国内法院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扮演了一种独特的角色。随着国际法从国家间的自助体制走向国际社会的规则体制的演变,国内法院成为了国内与国际法律秩序之间的“守门员”。国内法院阐明和适用国际法律规范,并通过司法审查职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遵守国际法;国家法律秩序的最新演变进一步使国内法院在一定意义上成了“国际的法院”,特别是,随着普遍管辖原则、国际人权法与国际司法体制的新发展,国内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国际法律秩序的“代理机构”甚至“基层法院”。国内法院毕竟是国内机构,但它在国际法律秩序发展中的潜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20.
法律是构建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中的重要工具,《联合国宪章》中有关集体安全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集体安全体制的成功。根据《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集体安全法即在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第2条第4款)的基础上,对和平的威胁、违反或侵略行为采取行动的强制规范(第7章措施)。在充分吸取国联集体安全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联合国宪章》不仅使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政治基础法律化,同时又给予集体安全体制以更多的法律特征。体现各国政治意愿的国家利益与法并非完全矛盾,《联合国宪章》对于武力使用的严格限制正是法维护国际社会每一个成员国家利益的重要反映,集体安全体制中既有法律规则、也体现了政治现实。尽管现存集体安全体制还存在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但实践的发展明确要求法律作用的强化,以推动联合国改革朝着更加规则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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