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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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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论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检察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从其产生就代表国家享有公诉权。公诉权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公诉权。这是研究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理论前提。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对一切执法和守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对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的监督。公诉权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而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本质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检察机关有必要行使民事公诉权,但其行使范围有严格的限定。  相似文献   

2.
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存在多种学说,将其定位于法律监督权属于目前较为统一的看法。在我国的权力建构模式下,检察权若作为法律监督权,在规范层面,将面临很多法律层面的缺位情况。在实际运行层面,则存在着法律监督被放置于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机关掌控检察机关的资源、检察权宪法权能与法律权能运行不协调、公诉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等解释难题。  相似文献   

3.
在检察权定位问题上,学界存在司法行政权说、司法权说、法律监督权说、双重属性说等观点之争,但这些观点均无法准确界定检察权的内涵和外延。在我国,检察权应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权,其表现形式为司法权,内涵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监督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执行监督权等。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对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它执法机关的职能活动是否合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检察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国家基本权力。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一编总则中,进一步确立检察权在整个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首先第3条从总体上界定了检察权的范围,“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其次第5条规定确立了检察权在刑诉法权力体系中的独立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再次第11条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充分体现检察权在刑事诉讼法权力体系中的权威性,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本质反映。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目前,理论界对检察权性质的争论主要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简单的法律监督权说。这些学说以检察权具有的某些属性来断定检察权的性质,或者简单地将检察权或其本质等同于法律监督权而忽视检察权所拥有的其他属性,缺乏法理支持和科学论证。只有将检察权的性质界定为兼具行政和司法属性的法律监督权,才能符合我国的政权体制和国情,契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完善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违宪审查采取权力机关审查的模式之下,赋予检察机关协助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既是权力制衡的需要,也有利于解决法律违宪问题得不到真正落实以及宪法制裁措施的制裁性较弱的症结.检察权介入违宪审查,是吸收一般监督理论合理内核后对我国检察权权能的新配置.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权的范围,较之英美法系国家为宽,与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一致,但这恰与国际法上检察权的一般范围相符。面对我国检察权范围之演变,应在严格贯彻和全面落实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内涵的前提下,在既有职权范围的基础上,深刻挖掘本土检察制度资源,全面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8.
检察权的定位不应脱离我国现行的宪政体制和国家权力架构,检察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权,应赋予检察权特定的含义,并把检察权就定位为检察权,它集公诉权、职务犯罪侦查权、法律监督权三位一体,是混合性的独立的国家权力。三项权能性质不同,内涵各异,共同构建了我国完善的独具特色的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9.
关于中西检察权本源和属性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西方检察权的历史本源是公诉权 ,而中国检察权的历史本源是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 ;西方检察权的权力属性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 ,而中国检察权的权力属性就是法律监督权。依法治国必须强化检察监督权 ,中国检察改革应当具有自己的特色。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的宪政结构中,检察权是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担负着保障宪法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功能。但在实践中,中国检察权主要是一种公诉权,人们以西方公诉权来理解和运作中国检察制度,使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当人们用法律监督权来理解和实践中国检察权的时候,发现与法律监督相适应的规范和机制严重缺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法律监督权的中国检察制度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因此,全面厘正和恢复中国检察权的宪法精神,建立科学的法律监督权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形成法律监督的运行机制,不仅是中国检察制度建设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确立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宪政思想,我国未来检察权外延应当包括有限的侦查权、完整的公诉权和完善的监督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应当科学配置检察权,还特别需要加强检察权内部的相互制约.  相似文献   

12.
对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长期以来分别有法律监督权说、行政权说、司法权说等等不一而足。比较两大法系国家检察权的性质,从宏观层面上和微观层面上分别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进行比较分析,可见我国的检察权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检察权是与行政权和审判权平行并列、具有独立地位和特殊性质的权力。  相似文献   

13.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诉权的同时,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公诉权和监督权主体的重合致使在司法公正、监督权和公诉权作用的发挥,以及检察官行使职权等方面都造成了许多弊端。对其进行适当的改革势在必行,但不宜大动干戈,从检察机关内部入手进行微调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可行性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4.
正确认识我国检察权的基本特征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检察职权的前提。我国的检察权是宪政体制下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是兼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属性的法律监督权,具有社会公益性以及谦抑性特征。  相似文献   

15.
关于检察权的性质,理论界有行政权、司法权或兼具行政和司法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权之争。现代国家权力远比国家形成初期复杂得多,权力所拥有的权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每种权力的属性也会因所处语境不一而呈现出独特的个性。从我国国情来看,将检察权定性为法律监督权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6.
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渊源等方面的不同,使得其有关检察权的内容也各有特色,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从检察机关担负的职权来看,检查权应包括刑事公诉权、刑事司法监督权、民事行政司法监督权、宪法监督权等基本内容。我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检察权内容还包括司法解释权、司法监督权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我国检察权制度的不足,应建立符合民主发展的检察制度,健全“一府两院”模式下的平衡制约关系,实行既独立又垂直的检察领导制度,理顺检察权内部职能关系。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抑或公诉权的争论意义重大。从法律渊源和价值取向两方面论证 ,我国检察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是比较合理而且是必然的选择 ;对目前法律监督权存在的问题只需加以完善 ,而不能全盘否定。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权的性质问题是司法改革中争议的焦点问题,这涉及到检察机关的定位以及检察权与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问题,将检察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行使中的不足,以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律监督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它授权的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对法律的执行、遵守情况所享有的监督权力。人民检察院重建十六年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有效地保证了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监督制度。然而,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十六年前立法机关关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若干规定,某些地方已被司法实践证明不够完善,有待修改或补充;同时,检察机关在检察活动中积累总结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来确认,个别影响检察权行使的情况也急需最高权力机关来调整解决。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臻完善,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是立法机关所面临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在本文试就如何完善和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提出几点不成熟意见,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刑事公诉权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公诉权是检察权最核心的部分,公诉权的性质定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刑事诉讼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两大目标的实现。从我国宪政的合理架构以及诉讼机制的平衡出发,从保证成文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角度去分析,公诉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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