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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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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问题是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中心议题,但学界至今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各种学说所提出的盖然性原则、证明危机原则和消极事实原则等,均不是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不能为证明责任分配提供正当性理由。既然证明责任是民法概念,那么就应当从民法价值理念的角度探寻其实质性原则。由于证明责任概念的功能仅在于实现相关民法概念的功能,所以它的实质性原则就是相关民法概念背后的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的厘清,有助于我们从实质性原则出发,对具体制度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目的论解释。  相似文献   

2.
论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以祥 《现代法学》2002,24(5):123-126
法律要件分类说是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的一种主导学说。探讨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问题 ,须先讨论环境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由于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 ,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翁晓斌 《现代法学》2003,25(4):74-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确立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该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命题:一是提出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权利根据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反对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抗辩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二是当事人各自负有证明责任的事实是实体法所规定的要件事实。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理论方法才能适用于案件,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是主要和首选的理论方法,但是不能排除其他理论的运用。关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例外亦即举证责任倒置,现行司法解释中关于特殊侵权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多数属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具体化,只有很少的内容属于一般原则的例外,构成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4.
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谭秋桂 《现代法学》2005,27(1):125-131
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扩大人民法院受理因证券欺诈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降低此类案件的受理门槛;坚持既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又防止其滥用诉权的原则,对程序当事人和正当当事人分别进行规范;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纠纷,并以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为基础分配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5.
李浩 《清华法学》2011,5(3):7-16
举证责任包括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后者才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对象。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是实体法问题。规定分配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对审判实务具有重要意义。对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在民法典中作出规定的,也有在《民事诉讼法典》中作出规定的,也有在法律中不作规定的。无论是否作出规定,均以"规范说"作为确立分配原则的理论依据。我国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可考虑一方面保留第64条第1款关于行为责任的规定,另一方面借鉴"规范说"增设分配结果责任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证明责任的分配则是核心中的核心。证明责任的分配与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密切相关,其分配规则不仅需要一般规则,还需要特殊的补充规则,甚至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本文主要论述了证明责任分配的相关学说以及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最后阐述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李梦媛 《法制与社会》2010,(20):267-268
"证明责任"堪称是民事证据制度中永恒的主题,但是在我国学术界却曾经一度受到了不应有的忽视,如今学界对证明责任的理解大多还停留在举证责任,即《民事诉讼法》条文的规定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表述上。本文首先阐述了各国对证明责任含义的表述以及我国学界及实践中如何理解证明责任,再通过对罗森贝克等人的客观责任说的研究,得出对证明责任含义的理解,最后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如何认识证明责任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则赋予法官在无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下,允许法官自由裁量证明责任的分配。由于立法之法无法穷尽纠纷的类型,赋予法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行使裁量权来分配案件的证明责任具有现实意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过于原则,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分配证明责任时亦面临着挑战。基于此,本文试从证明责任分配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入手,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自由裁量权失范的现象及成因,强化对规制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分配证明责任的制度考察,提出合理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司法实务及理论界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法官分配证明责任是对法定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补充,是事实认定陷入困境的疑难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本文试图剖析这一误解的形成原因,并指出法官裁量分配证明责任在大陆法系证明责任一般分配理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分配应采取并实际上是采取了规范说,因此不宜赋予法官实质上分配证明责任的权力.实践中所谓法官分配证明责任的做法都是对这一概念的误用并可造成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后果.应继续明确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定规则,并通过强化当事人的证明权及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与积累诉讼证明与事实认定的具体规则解决事实疑难案件的证明难题.  相似文献   

10.
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环境民事侵权责任以无过错为一般归责原则。如何预置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通过决定败诉风险的承担者 ,将利益和不利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有效且合理的分配 ,以确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是保护环境民事权利的关键所在。环境民事诉讼从保护原告人的利益出发 ,需要为受害人特别设定证明标准 ,该标准并非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 ,而应当是低于民事证据法上的一般盖然性的特殊标准。在此思想指导下 ,围绕降低受害人证明负担的目标来进行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11.
李菊明 《法学论坛》2015,(2):119-127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化解"执行难"和"执行乱"的有力制度设计。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立了法律依据,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远未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着重围绕监督范围、方式和具体程序来合理建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或者检察建议、提出暂缓执行建议以及加强执行责任追究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借助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制度来防范检察监督权的滥用问题也应当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然命题。  相似文献   

12.
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德国学者罗森贝克认为一条总的原则就是,如果被告对自认的补充与成立诉讼的法规前提条件相矛盾,则原告须对其陈述的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并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的不同陈述的不正确性承担证明责任;如果被告的补充并不涉及成立诉讼的法规的前提条件,则它必须构成权利妨碍、权利消灭或权利排除规范的构成要件,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证明责任分配时需要对适用于眼前的诉讼程序的法规的前提条件进行研究,并通过对这个前提条件的抽象内容的确定来判断。这条原则同样适用于合同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笔者在下文中的关于合同所产生的各种争议情形下的阐述即是对此项原则的细化和印证。  相似文献   

13.
贾丽萍 《海峡法学》2012,14(4):90-95
我国目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中存在着网络信息传播参与主体的称谓不统一、主观过错状态的立法术语表述不规范、"避风港"原则与我国传统的民事侵权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不协调等问题,导致了条文之间的逻辑矛盾、法律条文的解读分歧、著作权法自身体系的不协调等等。我们可以依循我国传统的过错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因果要件等方面来尝试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  相似文献   

14.
法律要件分类说是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主流学说,关于该说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适用的可能性,学界一致持基本否定的态度。这种否定态度是因为对证明责任基本概念存在诸多误解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方案,均应建立在对各法律要件进行分类基础之上,只不过各自对法律要件进行分类的具体方法存在重大差别。民事诉讼中以罗森贝克规范说的分类方法为典型代表,而刑事诉讼中法律要件分类的结果则体现为犯罪构成体系。应当从法律要件分类的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犯罪构成体系重构问题,从而使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15.
陈柳冰 《法制与社会》2014,(16):141-142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虽然明确规定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但就具体程序事项并未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如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便成为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应确定为准确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谦抑性原则。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启动方式;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与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存在立法缺失,导致民事执行中的违法现象比较严重。必须建立有效的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规范民事执行程序,这需要通过制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规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来实现。  相似文献   

17.
程捷 《法学评论》2012,(4):147-153
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的传统观念与无罪推定原则、控辩平等并无必然连接,实务中对之绝对化的理解造成了刑事证明活动的困境。对这种传统观念予以修正的现有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学说中,英美法系的双层证明责任区分说与我国现有刑事诉讼模式格格不入,仿效民事证明责任分配方法的法律要件分类说徒有形式却牺牲了疑罪从无的基本精神。应将刑事案件的所有证明对象区分为直接事实与间接事实,并结合不同证明事实在刑事审判中的特殊意义,确立二元化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标准。  相似文献   

18.
信息披露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树桥 《政法学刊》2007,24(6):89-92
对信息披露侵权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价值要求。在最终确认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时,要考虑证券市场的特殊性,从而对信息披露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作出不同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特殊认定:合理界定违反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标准,强调责任主体与违反信息披露的关联性,灵活处理损失的计算方法,以信赖推定原则认定因果关系,归责原则要有利于投资者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有侵权必有救济。我国目前的侵权救济是建立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并行的基础上,这种侵权救济制度难以解决行政机关违法侵权与一般民事主体侵权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问题。由于法律规定的欠缺,这类共同侵权案件中引发的行政赔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应当如何分担和衔接,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我们必须在审理程序、归责原则、因果关系及责任划分等问题上采取不同于一般侵权案件的处理方法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20.
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证明责任配置问题关系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 ,关系到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正义 ,因而有必要寻求该问题在执行程序中的合理展开和解决。民事执行程序证明责任配置有其法理根据 ,执行程序的本质决定了民事执行程序有其自己的证明责任配置规则。民事执行程序证明责任配置规则的建构体现在针对履行能力争议 ,采取法院负主要查证责任的结合配置规则 ,而对于执行异议 ,则坚持谁主张 ,谁举证的规则。我国应对证明责任配置问题进行明确 ,建立符合执行规律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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