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契约精神蕴育了现代文明,诚信守约不仅是契约的基础,也为法治所要求。虽然形形色色的违约在商业交往中并不鲜见,但恶意违约者居然还能“合法违约”,却是罕有所闻。,来自港澳台和沪浙粤的45位饰品业商户就在青岛中韩国际小商品城遭遇了所谓的“合法违约”——在按约缴付房款后,不仅迟迟得不到所购商铺的物业,且要求恶意违约的开发商履约交付商铺的诉请也未获支持。业主们百思不解:要求恶意违约者履约,何以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但在我国尚属于新的合 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2款及第108条对 预期违约制度做了规定,尽管如此,合同法的规定还是很不完善, 还存有缺陷,特别是对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没有规定,本文结合 英美相关法律制度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 定,分析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 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能履行合同,由此在合同当事人中间发生 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制度。 确立预期违约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 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利,解决合同 纠纷,有效减少实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对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 益有重要意义。目前,预期违约制度在制定上还存有缺陷,和实践 的衔接不够严密,颇多问题值得探讨,本文从预期违约的明示毁 约(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毁约(默示预期违约)两种具体形态入 手,分析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3.
情势变更制度作为规范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契约严守"原则的相对突破,已被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判例和学说所确认。相比之下,情势变更制度在我国却规定得不甚明确。应当准确把握该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国外理论的发展,厘清其适用条件,并明晰其适用的法律效果,以对情势变更有一个更全面的理解,更好地解决我国司法实务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上,对于违约所导致的精神损害,是不予赔偿的.然而,近年来,这一规则有所突破.违约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违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而导致的精神损害;第二类是违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而导致的精神损害;第三类是单纯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前两类与直接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则没有区别,第三类精神损害则需要受到更多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良 《理论月刊》2009,(6):119-122
合同解除的双重机能在于:使受害方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回复其交易自由,同时剥夺合同违反方的期待利益.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既存在重要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合同解除不以归责事由为必要.在完善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体系方面,应增加情事变更作为合同解除的事由;应将违约解除单独列出,并设置一般违约解除条款统领违约解除;增加预期违约制度的履约保障程序,取消不安抗辩权.细化解除的法律效果,增强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王旭 《前沿》2003,(7):55-56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产生于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二者是可以并存的两种责任。允许受害者一并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和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是符合法律的公平理念和社会对法律的需求的  相似文献   

7.
违约金的性质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大陆法和英美法对这两种性质的违约金的规定和运用各有不同,我国立法沿袭原苏联民法观点,对违约金的规定也有其独特之处。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观点对比违约金在两大法系的现实规定和运用效果,并分析我国违约金性质的现状和发展,以期在确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违约金制度,完善我国合同制度的课题中,提出一些看法。一、区分违约全性质的实践意义惩罚性违约金,依其字面意思,可称为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是指由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由违约人支付一笔金钱,对其违约行为实行惩罚,以确…  相似文献   

8.
杨公举 《政策》2003,(4):22-23
近年来,"订单农业"已发展成为一种农业产销衔接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履约率低等问题的出现,也成为阻碍"订单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农业订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约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但当前订单违约现象屡见不鲜。订单违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购方违约,当订单合同  相似文献   

9.
“契约自由”,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签订任何内容的合同。文章阐述了“契约自由”法律原则从产生、强化到削弱演变的根本动因,是资本主义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不同客观条件变化的必然结果。文章还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合同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认为“契约自由”不宜作为我国合同立法的原则,但应借鉴其有益的成份,服务我国的合同立法。文章指出的我国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合法原则;宏观调控下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10.
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法律制度。相对于企业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合同,集体合同也称“团体契约”、“集体协议”,一般而言.是企业为一方,该企业内部全体职工为另一方,以规范、调整劳动关系为目的而订立的一种协议。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合同制度中,一向认为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的,是作为合同的一种担保,使当事人不敢违约。当违约时,法律就予以惩罚。这对于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损失,还要支付赔偿金。这样,如  相似文献   

12.
“契约自由”与法制建设高子居市场经济的运行,主要是通过"契约"(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关系成为最基本的法律关系,与之相适应,合同法律制度就构成了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法制基础。而"契约自由"则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历...  相似文献   

13.
教育合同是我国目前教育实践中存在和司法实践部门认可的一种非典型合同。它由教育法和合同法共同调整。根据法理学关于法律规范类型划分及其功用的原理,探析各类法律规范对教育合同的调整功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任意性法律规范、倡导性法律规范、强制性法律规范、原则性法律规范和解释性法律规范对教育合同的调整分别具有各自的价值与作用。  相似文献   

14.
香香  娟娟 《民主与法制》2010,(11):46-47
甲乙双方在签订租赁出租车合同中,就乙方违约作出“支付违约金1万元、押金4万元不退,每日支付滞纳金200元”等3种违约惩罚方式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后。如果将这3种违约惩罚方式同时加罚于乙方,则赔偿额过分高于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对乙方明显不公。  相似文献   

15.
我国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予以了确认。此种确认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有其客观必然性。但是不能忽视两种责任的重大区别,更应重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在运用责任竞合规则时,作为受害人,应结合案件情况,对提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作出选择;作为侵害人,也应注意作出相关的抗辩。  相似文献   

16.
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矿紧紧依靠和用好法律这个“护身符”,近年以来,通过严格合同审查、运用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手段,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20余万元。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不断规范,该矿非常重视合同的审查和管理,对建设工程、物资买卖、技术合作、承揽修理等过程中发生的10多种合同,按照“事先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把立项、签约、履行三道关,坚持所有合同先由计划、财务、审计及经办单位审查签字后,再由矿法律顾问办公室依法对履行、违约、金额等条款进行审查盖章,确保合同公平公正,同时把合同中虚高的部分审下来,杜绝了无能力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17.
堵住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的法律漏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新一轮的跨国收购与兼并(简称“并购”,M&A)浪潮汹涌全球。许多外商将并购目标瞄准了我国,形成并购我国企业的热潮。通过对外资并购现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外资并购对改造国企、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少法律问题亟待规范。漏洞一:只须垫付注册资本的15%即可控股。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实践中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则各方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二是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则各方第一期出资不能低于认缴出…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常对合同自我交易条款的规范性质产生认识分歧,其根源在于混淆了组织规则与契约规则的属性。在组织法逻辑视角下,对合同自我交易条款规范的目的在于规制利益冲突的交易行为进而追究违信责任,而非否定合同效力;在契约法逻辑视角下,对自我交易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运用代理制度中的自我代理行为和代理权滥用规则认定为合同效力待定。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对我国公司法上忠实义务的司法审查标准应当采取交易公平性原则,同时赋予程序性法律要件即举证责任移转。组织规则与契约规则区分的目的在于划清法律规则的调整场域,防止越俎代庖,为司法实践中审理合同自我交易条款纠纷案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论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根本违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等中均有所体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吸收规定了这一制度。在新《合同法》中也采纳了这一制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发生事由,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对解除权的行使予以了非常有必要的限制,对于促进交易、限制解除权的滥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削活动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借款合同的主体多为自然人。双方当事人形成借款法律关系时,合同内容也往往较为简略,在其格式的规范性上远不如商、№银行与贷款人之间所签订的商业借款合同,有的甚至是可以不要合同。下面笔者将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易混淆的“借条”、“欠条”和“收条”这三种凭据性条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