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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一、案情介绍 2003年1月21日,原告委托被告将17台“松下爱妻号”洗衣机运往广东省兴宁市,约定每台运费为12元。当天,被告签出一份货物托运凭证,该凭证的右下方有被告事先印好的货物托运合同,该合同第2条、第3条分别载明:“托运人必须委托承运人保险,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保险条例赔偿……”,  相似文献   

2.
在FOB合同下 ,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会同时出现两个托运人即“托运人 1”(买方 )和“托运人 2”(卖方 )的情形。那么 ,谁有权取得提单 ?依据国际惯例以及提单的功能 ,FOB合同下的卖方 (托运人 2 )应有权取得提单 ,其取得提单的权利是由其地位的法定性决定的。当务之急 ,是对我国《海商法》42条加以修改 ,以明确两种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3.
我国《海商法》在经过十年的实践后,人们发现其中有关托运人的规定存在较多问题:托运人的定义不明确,两种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含混,这会导致实践中在托运人的识别和两种托运人权利、义务的划分上存有较多歧义。上述问题也正是《海商法》修改大讨论中的热点。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确定了一项合同解释的规定,其中在司法实践中最难确认的是"交易习惯".笔者在此通过对交易习惯与交易惯例、合同的默示条款的比较,运用合同解释的方式阐释合同解释中"交易习惯"的确定.  相似文献   

5.
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代理理论的不同,尤其是没有统一适用的具有强制性的国际条约,在20世纪甚至是21世纪,最令货运代理和司法实务者头疼的法律问题就是区分代理人和承运人资格问题。货运代理人的角色要依特定案例的事实来认定,一个案例情况的细微变化均会导致不同的结果。货运代理人究竟是作为代理人还是承运人,应视具体场合而定。但应从是否签发运输单据、实际参与运输、收入取得方式、交易过程等方面予以具体区分。同时,针对货运代理人身份辨认的困难和关于货运代理规定的实际情况,我国应规定承揽运送人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海运货运代理中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可能作为代理人、承运人及居间人的三种身份状态出现。货运代理人在未取得签单权的情况下为船东揽货的行为系违反代理中的诚信义务并非双方代理。我国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从立法上对货代行业中存在的双方代理加以禁止。  相似文献   

7.
主要研究保险空运货物被冒领后 ,如何确定托运人、航空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法律责任。首先 ,对典型案例和法院判决进行介绍 ;在此基础上 ,从保险金额与货物实际价值和托运单声明价值之间的关系切入 ,对案例进行了理论分析 ,并详细论证了确立托运人、承运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责任归属过程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情事变更原则”进行组织的历史考察与横向的国际对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我国《合同法》取消了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实为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它旨在消除合同履行中因出现情事变更而导致的显失公平现象,维护社会公平及经济流转秩序。《合同法》取消情事变更原则,对维护我国交易秩序的安定不利,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作者建议,应以司法解释确立《合同法》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以弥补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9.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范围,也可称是航空运输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实质条件,它指承运人适用经1955年海牙议定书修改的华沙公约规定的特定责任所具备的直接内容。这种责任范围可从两个角度进行分类,从责任范围的广度来说;它指承运人应进行赔偿的横向责任。公约第17、18条规定的关于发生地点以及过程内容,就是横向责任,它指承运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对原告的损害进行赔偿。从责任范围的深度来说,它指承运人应进行赔偿的纵向责任。公约第17条规定的关于旅客因死亡、受伤、身体上的任何损害之内容,公约第18条有关行李货物的损坏程度之内容,属于一种纵向责任,它表明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货物的损害应进行赔偿。  相似文献   

10.
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1.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众多例外制度之一。与普通合同相比,第三人利益合同有其自己的特点,其中第三人基于第三人利益合同而取得直接独立的请求权为其主要特征。深入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相关理论,为我国未来构建相关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2.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3.
《合同法》第121条中“第三人”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科学界定债务人违约的不同情形,《合同法》第121条对此作了专门规定。但其内涵有待进一步明确。对“第三人”的界定涉及到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并在实践上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第三人的范围应采取较为严格的标准,这有经济、公平等方面的考虑。  相似文献   

14.
关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从解释论出发,我国的所有权保留应被定性为“契约的附停止条件”,我国的天然孳息归属规则采用的是“结合主义”.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仍应采“交付主义”,《合同法》第163条于理有据、规定合理,仍可适用.当涉及第三人时,孳息的归属则需要具体讨论.  相似文献   

15.
未生效合同是合同法确立的一种独立存在的合同状态,不仅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明确的区别,而且具有效力上的可救济性。对未生效合同进行合理救济,不仅是贯彻合同法确立的鼓励交易、合同自治原则的需要,而且也是司法和执法实践中正确解决合同纠纷,化解社会矛盾,谋求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社会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6.
受益人是保险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且仅适用于人身保险中。受益人虽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故其本质是"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中的"第三人"。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变更且被保险人享有"同意权"的制度设计,既可有效防控道德风险,又可减少对受益人主体的不当限制。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被称为受益权,对于行使该权利(如转让、抛弃、丧失、实现)所涉及的法律的适用,要注意探求当事人真意并考量保险制度保障机能的法理,以期获得妥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契约相对性原则是契约法的基本原则.它曾经严格限定了契约责任的范围.随着契约相对性原则被突破,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力度得以加强.无论是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还是美国商法典中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都扩大了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效力,从而使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有了新的发展.如何界定第三人的范围问题成为热点中的焦点,本文从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是对合同相对性挑战开始论述,认为分析第三人范围的前提是明白此种制度建立的目的、意义和基础,并在比较德国和美国立法的基础之上论述了确定第三人范围的要件,最后强调此制度中的第三人与其他第三人制度中的第三人应当严格区别.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第402、403条分别规定了隐名代理、与英美法系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相类似的代理形式,在这两种代理中,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本人与第三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仲裁合意,那么仲裁条款能否约束本人与第三人呢?我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做出规定。从理论上分析,在第402条的情况下,仲裁条款可以直接约束本人与第三人。而在第403条的情况下,则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直接适用合同法的法条规定。  相似文献   

19.
违法合同的效力认定涉及到私法自治和公法强制、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困扰着我国的民事理论和实务。本文通过实证、比较、逻辑等多视角分析,认为应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5项(违法)纳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4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射程当中,从而一律通过利益衡量的方法来决定违法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20.
市场经营活动中,合同签订履行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经营的成效。合同签订履行中不能忽视对方履约能力、合同条款是否具全、与合同有关书面材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对对方异议及时回复以及合同债权民事时效等问题。重视签订履行合同问题,不仅对合同法的学习研究有启示意义,而且对合同司法实践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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