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正>鲁盐政[2015]3号各市、县(市、区)盐务局:《山东省盐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该基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请严格遵照执行。已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县(市、区),自本通知施行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对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尚未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县(市、区),可以对本裁量基准进一步细  相似文献   

2.
<正>鲁煤监政法[2014]11号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廉政建设,促进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山东煤矿安监局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的煤矿安全监察  相似文献   

3.
<正>济统字[2014]13号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现将根据济南市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工作的通知》(济府法函[2014]3号)精神,重新修订了《济南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京环发〔2023〕15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本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调整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京环发〔2022〕14号)行使裁量权的特殊情形进行修改,并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予以调整,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SDPR-2013-0060001鲁科字[2013]223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附件:《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27日印发)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相似文献   

6.
<正>鲁林政发[2015]18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附件: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相似文献   

7.
<正>鲁煤监监察[2014]63号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试行)》,已经第四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试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以不断修改完善。附件:1.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2.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试行)  相似文献   

8.
<正>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9号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版)》予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将不再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7号)。  相似文献   

9.
<正>鲁司[2014]5号各市司法局:现将《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  相似文献   

10.
<正>SDPR-2017-0190001鲁农政法字[2017]14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各单位: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特别是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践,对《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相似文献   

11.
<正>SDPR-2013-0140010鲁人社发[2013]4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第15次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经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应当自本通知施行后,按照通知要求对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尚未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可以对本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制定本部门的具体裁量标  相似文献   

12.
<正>鲁卫发[2017]28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委属(管)各单位,大企业卫生处: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委对2015年公布实施的《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7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29日。  相似文献   

13.
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第238号)规定,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基准。  相似文献   

14.
正鄂环发[2019]1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鄂环发[2010]25号)自即日起废止。2019年7月3日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相似文献   

15.
<正>鲁体字[2013]25号各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字[2013]42号),省体育局制定了《山东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6.
<正>济农发[2014]38号市渔业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海涵[2014]24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梳理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部分)。该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鲁水政字〔2014〕6号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规定,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  相似文献   

18.
<正>鲁农政法字[2013]20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14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月11日。  相似文献   

19.
<正>鲁燥监监察[2015]41号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试行)》经过修改,并经第六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进一步促进科学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  相似文献   

20.
正鄂统计文[2020]27号各市、州、县统计局、国家调查队:现将《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2020年7月7日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裁量基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