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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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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调查,不少县以上人民政府.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一般都要经过政府传达室、政府办秘书科、副主任、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政府办主任、政府主管领导6个程序进行阅处。而《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在5日内审查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受理的,应在7日内将其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需要转送的,  相似文献   

2.
梁涛 《学理论》2012,(11):107-109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选择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复议具有优越性,因此有学者提倡"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但是行政相对人经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欲提起行政诉讼,何为被告?是原行政行为做出的机关还是复议机关?学术界莫衷一是。因此对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行政复议法》的有关知识:(1)行政复议的含义及其与行政诉讼的关系;(2)《行政复议法》颁布的必要性及意义;(3)《行政复议法》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胡娜娜 《学理论》2012,(2):53-54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最初是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配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作为这一制度建立标志的《行政复议条例》与《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基本上保持了一致,但是由于立法上的限制这一制度在实施中没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新的《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从立法上改变了这一状况。它标志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成熟与完备,而《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在不少制度的设定方面相互不能衔接,存在着相互脱节的现象。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实施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1998年有了大幅增长,以下是笔者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9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所作的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6.
土地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2002年,江苏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和省、设区的市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80件,受理207件,作出维持决定143件,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决定44件。申请人撤回20件。其中,省政府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受理16件,作出复议决定8件(其中维持决定7件,撤销决定1件),以终止等方式结案8件。省政府受理的16件复议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的案件11件,土地征用的案件4件,土地收回的案件1件。  相似文献   

7.
《行政与法制》2002,(3):6-6,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将这类侵权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确权主体和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职责.《行政复议法》将因这类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复议,列为复议前置,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功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和复议机关的讼累,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然而,在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中,尚有很多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突出表现存.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按照这一规定,行政复议个案决定权有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9.
张弘 《行政论坛》2000,(6):38-39
应该说,大部分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决定并非是终局的,相对人如果不服,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部分行政案件是复议终局的,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相对人即使不服也无权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受案。本文认为,行政复议终局弊多利少,有侵犯公民诉权之嫌,应该予以取消,由相对人自由选择。 查阅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终局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商标法》第22条、27条、29条、35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是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究竟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才算明显不当,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变更,立法机关及有权作出行政司法解释的机关对此没有作出解释。法学理论界对此也缺乏必要的论述和客观的分析。这给行政复议机关在掌握上带来了困难。而且,实践中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行政处罚一般很少,大多数属于行政机关偏轻偏重或畸轻畸重的问题。在行政复议制度广泛、全面实施的今天,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大量涌进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把握行政复议的变更权,是摆在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11.
《行政与法制》2002,(10):11-1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特定机关寻求救济的有效法律途径。但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处理上,两者无论在条文规定还是实践操作上都有明显的不同,甚至有时会产生法律冲突。此外在实践中,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联系。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衔接工作,试就行政复议和诉讼相衔接的若干具体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该条款确立了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5条规定,  相似文献   

14.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往往会提出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没有提出的新情况、新理由。就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所提新情况、新理由的审查与处理,我国《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未作规定,而这又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践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需要行政复议工作者不断探索明确。从行政复议实际情况看,“四看三审两决定”是较为可行的办法。  相似文献   

15.
刘焕  望玉丽 《学理论》2012,(33):95-96
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三大制度,但三者之间还欠缺有效的配合与衔接。文章试图在探寻三大制度自身"顽疾"的基础上,理清三者的受理范围、功能定位与运行程序,进而提出优化三者协调衔接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化解我国行政纠纷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申请人沈某(男)、徐某(女)夫妇二人因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与长兄沈某一家发生纠纷,并于2002年2月24日仅被长兄等人殴打,致使沈某不省人事。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处置。沈某、徐某认为公安派出所到现场处置没有履行现场处置义务.实属不作为。故此,以县公安局不作为为由,于2002年4月19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沈某、徐某夫妇二人因为文盲,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规定,委托沈某(系沈的胞兄)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并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递交了与受委托人沈某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7.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认识到自己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并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并非少见。在此情况下,申请人一般都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一旦被申请人撤销或者改变了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人又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一个案例就给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运作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金荣 《行政论坛》2010,17(1):67-71
在中外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都被视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中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适用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则、申请规则、审理规则和复议决定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9.
四川省行政复议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行政复议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权的监督形式,也为公民权利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本文对四川省行政复议制度的现状及对策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求最大限度的发挥《行政复议法》的监督和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20.
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和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无论在规约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是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显露出很多不足,《行政复议法》对此作了一些重大修正和发展。为使各部门尤其是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复议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习、了解《行政复议法》较之《条件》有何继承和重大发展乃是当务之急。本文欲浅粗陋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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