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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冠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6):49-50
“调包”的定性有盗窃与诈骗两种观点。“调包”应属于盗窃犯罪。财产犯罪既遂的标准有控制说与失控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财产犯罪是否既遂的标准应是被害人是否丧失对财物的控制。 相似文献
2.
强迫劳动罪的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结果时与故意伤害罪存在想象竞合。强迫劳动罪是继续犯,存在犯罪既遂与犯罪继续两个阶段。犯罪既遂阶段的暴力行为造成伤害结果,与故意伤害罪构成想象竞合;犯罪继续阶段的后续暴力行为造成伤害结果,是故意伤害行为,与强迫劳动罪是数罪的关系。强迫劳动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在现行刑法中依从一重原则处断,但应向从一重处断原则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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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俊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88-92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产、销售民间偏方"、"生产、销售保健品"、"销售假冒中药材"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定性,应结合具体案情选择适用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在犯罪形态上,生产假药罪以制成成品得以出厂销售为既遂,销售假药罪以进入交易环节为既遂。在刑罚裁量上,应贯彻从严刑事政策精神,加大刑法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5.
受贿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多发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其实质反映了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对价关系。当前,这种犯罪给我国反腐倡廉、严惩腐败的工作造成了很大阻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更对打击该犯罪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1)
定量式规定构成了我国刑法与大陆法系刑法分则罪名立法模式的重大区别。犯罪定量因素的本质在于其体现了行为达到应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基本犯既遂意义上的犯罪成立要件。犯罪定量因素不应局限于客观的犯罪数额、犯罪结果,还应当包括犯罪动机和不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目的。 相似文献
7.
论网络赌博罪的认定及其立法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4):59-62
网络赌博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它凭借其犯罪成本低、风险小、利润丰厚等优势在全球迅速蔓延。相对于传统 赌博罪来说,网络赌博罪隐蔽性更强、监控难度更大、犯罪来势更猛、危害更加严重。网络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的独特 性.不易认定,再加之现行刑法对此规范不明确,它已成为一种危害严重但又打击不力的犯罪。对此,我国必须尽快完善赌博 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积极寻求刑事法律冲突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以有效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8.
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是结果加重犯诸多问题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在分析了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的空间的基础上,对结果加重犯未遂形态的不同观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当基本犯罪既遂而基于故意的加重结果未发生时不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而当基本犯罪未遂而加重结果发生时则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相似文献
9.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5)
为了与《食品安全法》和《药品安全法》保持"实体规制一体化",更加有效地预防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立法需要从宏观到微观予以完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被调整到"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增设"运输"和"储存"两种行为类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将"拒不召回"增设为加重犯,且应增设过失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罪犯的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应上升到资格刑的高度予以审视,且应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0.
脱离共犯关系的行为人,本质上消除了既存的共犯关系,脱离者虽未达到中止之效果但毕竟有中止之行为。出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并减少犯罪之考虑,应在立法上将共犯关系脱离制度予以明确规定,将脱离者的刑事责任规定为在着手实行犯罪前脱离共犯关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着手实行犯罪后脱离共犯关系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1.
赵新彬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2):42-47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立法必需在实践中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真执行才能体现其立法宗旨,而良好的执法也需依托明确的立法原理.为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有必要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洗钱罪有无既遂、未遂之分,与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关系,原生罪主体继续洗钱行为的处罚,连续洗钱行为的定性,与相近犯罪的区别等问题作一分析,以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2.
铁路站车人体藏毒犯罪的特点及定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毒品市场的不断扩大,毒品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人体藏毒犯罪成为铁路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人体藏毒有体表藏毒和体内藏毒两种基本形式.铁路人体藏毒犯罪具有携毒人员结构复杂、犯罪组织更加集团化和规模化、毒品运输每年有阶段性高潮、贩毒组织选择站车以及毒品流向相对固定、人体藏毒犯罪隐蔽性高、查获难度大等特点.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毒品犯罪案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衡量尺度,这使得实务部门在认定此类犯罪上很难把握.为此,根据司法运作的实际情况,对铁路站车人体藏毒犯罪的罪与非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运输毒品罪的共同犯罪认定等问题进行探讨,以便更有力地打击铁路站车毒品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3.
陆巨日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1(4):27-28
性贿赂作为一种犯罪手段伸向国家工作人员,比财物更具诱惑力,危害极大.本文对财物贿赂与性行为贿赂进行比较,提出应扩展贿赂犯罪内涵与外延,并指出我国立法应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14.
近些年来,发生在医疗领域的腐败现象——医疗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具有动态意义的新型经济犯罪活动,其触角逐步伸入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的采购、使用、管理等要害部门、关键岗位与核心环节,并呈现一系列动态变化特点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质。医疗商贿犯罪具有群罪属性,涉及多种犯罪,在对此类犯罪司法认定时应明确其构成要件、考量相关因素,做到案件查办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得当。唯有从宏观上整体把握此类犯罪动态特点、社会危害及其构成要件,方能彻底认清此类犯罪的本质和滋生土壤条件,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治策略,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医疗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16.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3)
随着移动终端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扫码支付因其快捷、便利的特点为越来越多的商家所青睐,也同时催生了新型的犯罪手段。"偷换二维码"案中,商家是被害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债权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截取顾客向商家支付的账款,对商家而言具有秘密性,且完全违反了商家的意志,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构成诈骗罪。由于账户余额具有即时债权的特点,所以当钱款进入行为人账户时是盗窃既遂。 相似文献
17.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3)
绑架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罪,但存在法定刑设置虚高的问题。死刑是针对绑架过程中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规定的,如果将其中的杀人、伤害行为回归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应该是没有死刑的。应取消绑架罪加重处罚情节,根据吸收原则,按一重罪从重处罚。这样不仅能减少一个死刑罪名,而且也不会放纵犯罪分子。将绑架罪最低刑降为3年有期徒刑,同时修改绑架罪犯罪既遂的形态,利于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胡辉刘洪广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5):9-14
独狼恐怖主义犯罪作为恐怖主义犯罪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已逐渐成为恐怖主义犯罪的新常态,并因其突发性、隐蔽性、不易防范等特点,而成为国际反恐防恐的一大难点。"独狼"与一般的恐怖分子有着较大的不同,激进化的状态十分明显;同时由于独狼恐怖袭击易被复制和效仿,从恐怖主义总体的发展趋势来看,其危害将进一步扩大。加强对于独狼及其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将有助于对独狼恐袭的防范。 相似文献
19.
据相关统计,贪污贿赂犯罪个案平均损失是15万元,而渎职侵权犯罪个案平均损失是258万元。笔者撰写此文,旨在对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作进一步探讨,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