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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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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纠错程序,是独立于三大诉讼程序之外的特殊程序,是两审终审审级制度的例外和补充.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涉诉信访困扰法院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下,审判监督程序发挥着特殊作用.但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的问题.从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角度出发,试图通过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构架,构建科学合理的"再审之诉",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司法诉求,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存在诸多弊端 ,相关司法解释也未能对其予以完善。完善再审程序应确立“依法纠错”的立法指导思想 ;在尊重当事人的民事处分权前提下启动再审程序 ;对法、检两院启动再审程序作严格的限制 ;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规定 ;规范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和审理时限。  相似文献   

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范意旨在于,以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权为制度核心,回应民众诉权正当化保障的诉求。从新的条文看,法条的文本意义与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应然的现实要求方面,出现些许误差,表现在再审受理审查法院的级别设置和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等方面。希冀在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时,可以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4.
1991年民事诉讼法确定了民事检察制度,但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2007年10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细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明确了再审法院和法院裁定的再审期限。这次修改推动了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弊端。本文从审判监督程序修改内容及对民事检察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入手,分析现行民事检察制度的不足,并对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进行粗浅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5.
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在具体设计方面存在着诸多弊端,从立法宗旨,到再审发动主体、再审程序,都值得反思。重构民事再审制度,应当考虑终局裁判的司法权威,又保证错误裁判的可救济性,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安定,公权力慎重介入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处分权利。在此基础上,对民事再审制度和程序进行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又称刑事再审程序,当前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程序启动主体的规定欠科学性,再审理由规定过于笼统,再审程序与监督程序统称审判监督程序不科学,再审次数以及申诉时间无限浪费司法资源等。因此,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必须在包括启动主体、再审理由、再审程序与监督程序分立、再审次数和时间限制等制度方面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7.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或申请再审的程序。多年来,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纠正错误裁判,维护社会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审判监督程序是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指导思想设计的,因此,没有考虑再审诉讼的特殊性,过分强调裁判的绝对正确性,忽视了诉讼公正的相对性;过分强调错误裁判的可救济性,忽视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再审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制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一项重要审判制度,是错误民享审判行为的重要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于保证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显著功能,但也存在着自身亟待完善的问题:有权申请再审的诉讼主体范围应作准确定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义务应当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审查、决定是否再审等审判行为应有严谨的规范;确立造成错误民事审判行为当事人过错追究制.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这两种发动再审的方式都有其缺陷或弊病,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应是发动再审的唯一方式,这是源于对民事抗诉权性质的正确认识的必然选择。民事抗诉权的行使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这种必要的限制就是对民事抗诉案件范围、抗诉时间、抗诉次数的合理界定.现行关于民事抗诉理由的立法规定不尽科学,本文从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出发,参照国外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立法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和审判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抗诉理由的具体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民事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它对保证民事案件的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民事诉讼制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仅是当事人,更应当具有诉讼主体的地位。把被害人界定为诉讼主体不仅是程序参与性原则和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而且是实现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权利平衡的诉求。只有确立了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改善被害人权利被忽视的状况。  相似文献   

12.
公诉环节程序倒流是由检察机关发动的对案件实体或程序上的补救程序。我国公诉环节程序倒流具有以下特征:实体补救型程序倒流比例过高;程序补救型程序倒流比例偏低且效果不佳;错误规避型程序倒流以较高比例不当存在;等等。上述诸多问题不利于人权保障和实现公诉程序正当化。构建科学、合理的公诉环节程序倒流规则,必须进一步完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加强检察监督,取消移送单位撤案制度,严格规范撤回起诉的范围和后果。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在程序方面的修改主要有增设协商程序、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权利、细化期限的规定、取消确认违法的程序、完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上述修正使《国家赔偿法》更接近程序正义,但先行处理程序违反自然正义,协商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确认与赔偿程序合并是否科学仍有待实践检验。完善国家赔偿程序,应遵守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参与原则和效率原则,未来可考虑出台专门的《国家赔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4.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中处罚令程序的引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案件不断呈现出的多样化、复杂性的趋势要求我国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也应当呈现出一个层次性的、能够实现系统分流的模式,借鉴和引进国外的处罚令程序非常必要。同时提出我国适用处罚令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有关量刑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逐渐走向深入。从全国法院三年多以来的量刑改革实践中,我们已经切实看到程序公正所带来的价值。由于面临现行法律制度、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和法律施行上面临的诸多问题等,量刑程序改革道路的正确性屡遭非议。如何在量刑程序改革的具体内容上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妥善处理好量刑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并辅之以实体改革,以期量刑程序改革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6.
法治的实现有赖于法治要素的具备,而完善相应的程序有助于法治要素的满足。现阶段我们应通过对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方面程序的完善来实现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程序保障。即通过完善立法程序来保证我们创制的法律符合法治要求;通过完善行政程序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完善司法程序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当前行政机构的设置大多处于随意性和非理性的状态,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行政机构设置程序的缺位,行政机构设置程序是一种行政程序,受到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行政程序法的共同规范.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遵循提议、论证、审核、批准、公告等程序.对于违反程序规定者,要依法追究其纪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是法律责任,以确保行政机构设置的依法进行,从而保障行政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程序是指事物运动的某种次序或过程或环节,社会程序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运动规律经过无数次的实践,摸索、总结形成的主观行动守则。这些行动守则虽然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但它必须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程序设置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制原则,即一切程序的设置都要符合和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有关法律,这些程序包括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守法程序等。  相似文献   

19.
民事再审程序中检察权配置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再审程序中检察权的配置,关键在于协调检察权与审判权、检察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关系,难点在于检察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冲突的协调.应以实现民事诉讼的多元性目的为考量,保留和完善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同时在具体制度上避免检察权对当事人处分权的"误伤".  相似文献   

20.
评判侦查程序中检警关系构建是否合理的标准应为是否有利于侦查程序目的的实现,本文以侦查程序的三重目的来设定侦查程序中理想的检警关系所应具备的功能,并依此功能设定分析我国现行检警关系所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优化我国侦查程序中检警关系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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