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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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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法院是意大利专门的司宪保障机构 ,由国家元首、议会和司法机关任命的十五名法官组成 ,履行使宪法赋予的违宪审查权。本文主要介绍了意大利宪法概况、违宪审查的法定机构及其组成、违宪审查的工作机理、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及其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67条确立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和人民的利益,进而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由于我们对违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在理论上抑或法律上都不太清楚,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中又存在着缺乏专门机构的审查、范围窄、方式和程序不完善及制裁性措施不强的问题,导致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未行使过违宪审查权来宣布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违反宪法而无效。本文阐释了违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分析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性质和作用,并针对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全国人大下设立一个独立宪法法院,专门行使违宪审查权,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它兼具政治性和司法性特征。同时对宪法法院的组成、任期、职权、管辖权限、效力等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宪法作为确立和保护国家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违宪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违宪审查制度在欧美国家得到了深远的发展,在许多英美法系国家和日本建立了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有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政治、历史、文化背景,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法治建设探索后,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时机已经日趋成熟。而我国如果要最终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违宪审查制度,专门机构审查中的宪法委员会审查制度则应是我国的首选。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违宪审查既包括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亦包括法规的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违宪审查权。在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下,人民法院并无违宪审查权,但人民法院面临着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争议。为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主审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处理冲突规范的适用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应行使法规提请审查权和议案提案权,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系争规范进行审查,明确判决的规范依据。在审判期限和效率的限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提请和提案有可能逐步促成一个集中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实施违宪审查,维护宪法权威。  相似文献   

5.
实施宪政是我们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而违宪审查制度的缺失将对宪政构成实质性的损害; 西方国家成熟的违宪审查制度,对我们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的违宪审查存在的缺陷有:1.将“法律”排除在立法的违宪审查范围之外;2.对其他法律规范是否违宪的裁决权实际上由委员长会议掌握;3.缺乏对其他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进行违宪审查的制度;4.在发生政府公权侵害公民宪法权利的场合,缺乏救济制度和具体途径。应当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前提下,完善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中国目前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于违完审查职责的行使,没有与之相应的诉讼程序,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也不足,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专门机构,拓宽违宪审查工作途径,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7.
中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 ,对于违宪审查职责的行使 ,没有相应的违宪审查诉讼程序和程序性监督措施。在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方面 ,还有待法律进一步保障。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必须建立独立的、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 ,使违宪审查工作专业化、专门化、技术化、经常化 ;拓宽违宪审查工作的途径 ;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 ,使违宪审查工作司法化 ;建立违先审查监督机制 ,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8.
对违宪申诉权建立之历史沿革、违宪申诉权作为违宪审查启动机制之理论依据、违宪申诉权建立之法律依据以及违宪申诉权制度构建四方面进行探讨,指出当代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缺乏启动机制,赋予公民违宪申诉权以启动违宪审查是完善民主、法制的迫切需要,这在现行宪政体制下也较易可行。借鉴西方申诉权制度,我国应在法律上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构建并保障公民违宪申诉权之行使,以达到启动违宪审查之目的。  相似文献   

9.
1803年,美国违宪审查权的创设开启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先河,而违宪审查权也通过一系列案件,经历了壮大的过程.这一系列标志性案件是:违宪审查权插手政治问题的1857年斯科特诉桑弗德案;违宪审查权管辖范围从联邦伸入各州的1873年屠宰场案;违宪审查权审查由程序到内容的1890年明尼苏达铁路案;违宪审查权积极行使的1905年洛克纳案.通过采撷违宪审查权具有代表性的五个拐点,可以勾画出违宪审查权的轮廓,揭示违宪审查权的历史走势.  相似文献   

10.
违宪审查制度是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一种基本纠错机制,是宪法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对维护宪法的权威、发挥宪法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这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大障碍。应借鉴他国建立违宪审查模式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尽快建立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宪政思想,我国未来检察权外延应当包括有限的侦查权、完整的公诉权和完善的监督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应当科学配置检察权,还特别需要加强检察权内部的相互制约.  相似文献   

12.
在违宪审查采取权力机关审查的模式之下,赋予检察机关协助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既是权力制衡的需要,也有利于解决法律违宪问题得不到真正落实以及宪法制裁措施的制裁性较弱的症结.检察权介入违宪审查,是吸收一般监督理论合理内核后对我国检察权权能的新配置.  相似文献   

13.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是前苏联时期施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由于奉行"代表机关至上"的权力构建理念,使得前苏联只能把违宪审查权交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权力旁落、宪法权威被漠视。  相似文献   

14.
论违宪主体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违宪主体是违宪构成的第一要件 ,研究和界定违宪主体意义重大。界定违宪主体应遵循这样几个角度 :考察并尊重宪法控制权力的基本功能、阐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宪法精神及是否具备宪法责任能力。国家机关及某些行使公权力的特定的社会组织符合上述标准 ,应具有违宪主体资格。而公民个人不应成为违宪主体。慎重对待第三者效力理论之利弊 ,只能将其作为例外情形有限适用。并非违宪主体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必然导致合宪与否的结论 ,应对合宪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加以区别和选择  相似文献   

15.
虽然我国目前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但学者仍可探讨“将来”需要时,该机构的设置模式。根据我国国情,这一机构放在最高法院内较为合适,或设一个宪法庭,进行专门审查;或不设宪法庭,由各审判庭做附带性审查,但需辅之以宪法咨询;或就违宪审查案件组成特别陪审庭,陪审员可在学术性的宪法委员会成员以及社团代表或普通民众中产生。  相似文献   

16.
宪法是一部确保国家与公民这一最基本社会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基本法,是一部确保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符合和谐社会精神以及它们之间和谐协调的最高法,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宪法的保障。目前我国现行宪法在保障和谐社会构建方面存在宪法对国家与公民之间基本关系的调整不力、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不完善等不足。我们要从宪法制度上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重点是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尽快将执政党的权力纳入宪法的调整范围;进一步修改宪法并完善违宪审查制度,使宪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和谐标准法和最重要的和谐保障法。  相似文献   

17.
法治是建设富强中国的必经之路,依法治国首先应当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理性化,是自由的政治生活进程的保障,是人权的保障。任何遵守法治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中,宪法解释都是一项关系万千重的问题。中国正面临司法改革的转折点,宪法的解释是违宪审查的必经环节,构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宪法解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Abstract. The Supreme Court's decision upholding the Anti-Inflation Act may have been the Court's most important decision since becoming Canada's final Court of Appeal. While the federal government's wage and price control policy escaped a judicial veto, the Court's decision gave that policy only a temporary constitutional mandate. In so doing, the Court laid to rest, for the time being, any possibility that the national peace, order and good government power was to be dramatically expanded, but opened up the possibility of fairly easy access to the emergency use of the power in peacetime. By examining this decision in the context of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strategies of the parties, we may gain some valuable insights into the nature of judicial review in Canada. Among other things the case demonstrates the limited importance of judicial review in the politics of Canadian federalism. The Court's decision signals that a 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 is not about to occur, but the decision itself is not the major factor in preventing a centralizing shift in the balance of power. In fact the Supreme Court's decision reflects fairly accurately the balance of political power in the country. But while the case reveals how political the process of judicial review can be in Canada, still the end product of the process—the opinions of the judges—continues to be cast in a relatively legalistic' style. The Court may adjudicate constitutional disputes but it is not about to dispense constitutional wisdom. The case also teaches us something about the relative importance of economic and judicial resources in the political process. The main lesson is clear: bodi politicians and interest groups will risk losses in terms of long-run constitutional doctrine in order to secure important short-run policy objectives.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与宪政建设构成了全部宪政建设的基本框架,同时违宪审查在一个民主国家被看做是法治的进步,进而受到极大的拥护和推崇.但近年来随着美国学者Bickel对违宪审查“抗多性困境”的提出,掀起了对违宪审查正当性问题的讨论热潮.在比较法的视野下讨论在美国和德国各自的法秩序,对违宪审查会产生何种争议,通过与前两种模式的对比,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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