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43 毫秒
1.
为强化重大决策责任人责任意识,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关系社会重大公共利益"标准,确定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根据对程序不当与后果不当两项条件,综合确定责任追究标准;根据重大决策的性质和时效制度的价值与功能,确定"终身责任追究"之"终身";根据权责一致原则以及我国现实政治体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对象;根据责任追究主体不同,确定责任追究形式。  相似文献   

2.
重大决策关乎国计民生,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决策一旦失误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需要建立终身追责制.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基础,针对该制度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追责对象不明确、责任标准不统一、决策者的避责行为等困境,应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晰重大决策的边界、统一归责标准、建立决策会议案卷记录制度等方面,构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3.
行政问责是对政府责任进行全面追究的一种监督机制。在日渐明晰的内涵、要素与功能的基础上,行政问责的规范效应的发挥与制度价值的实现最终有赖于一整套精确完备且有较强操作性的运行程序和制度模型,并实现行政性问责向程序性问责的实质性转变。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基础与行政生态,行政问责的制度模型应当包含行政失范行为的发现、政府责任的解释与评估、政府责任的追究以及行政问责的救济等若干运行环节。  相似文献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云南省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出台了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各级各界对制定和执行四项制度予以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认为各级机关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台并实行四项制度。意义重大而深远出台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云南省建立的行政问责办法,主要定位是除纪律和法律追究手段之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它与纪律追究、法律追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弥补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的空档与不足,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责任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其实质则是决策责任追究的时效问题。然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建立这样一项新的制度并使其依法有效运行却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决策责任体系的不完善、制度的碎片化以及法律追诉时效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或许就在于加强顶层设计,在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完善决策责任体系,实现各种制度的有机整合与协调,并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终身追责与追诉时效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责任政府语境下的行政问责制常态化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它彰显了宪政体制下公共行政的民本取向与法治取向的和谐统一。一个有公信力和高效率的政府,理应而且必须是负责任并可问责的政府。因此,构建责任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目标。而近年来兴起的行政问责制,昭示着政府治理范式的渐进转型,是我国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路径选择。当前,我国的行政问责制正由"风暴"现象向制度化和常态化层面转轨。完全实现行政问责制常态化,关键在于强化异体问责,厘清问责标准,健全公益诉讼制度,革新行政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7.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都必须以负责任的行政作为重要保障和前提,关键是落实政府的责任及其追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有些部分专门强调了对政府行为的责任与追究机制以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中在政府责任制度领域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政府组织责任的法定化,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发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行政问责机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对于健康有序的政治和社会系统而言,良性运作的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是不可或缺的。由于认识理念的偏差、理论研究的薄弱和立法进程的迟滞,中国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始终没有真正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制度实践中,还普遍存在法律约束薄弱、责任追究主体缺位、责任追究事项范围模糊、责任追究对象错位混乱、责任追究程序失范和责任追究效果不佳等显著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是离散的、区域性的,但总体上带有普遍性和广泛性,不仅使制度框架形同虚设,也不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重塑政府公信力,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总目标,值得认真反思并予以及时修正完善。  相似文献   

9.
2003年非典事件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开始逐步加强责任政府的建设,颁布了许多行政问责法律法规,问责风暴席卷全国。但是,由于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建设起步较晚,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问责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陷入了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均乏力的困境。问责乏力说的是问责主体(公众、人大、上级政府等)无法或无力、不敢或不愿去真正追究问责客体(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责任。在政治领域,公众与政府、人大与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问责乏力表明这种关系出现了问题。  相似文献   

10.
政府生态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兴起是建设责任政府和生态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问题的隐蔽性和长期性,我国现行党政干部任职的短期性和流动性特征,使破解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失职与失责以及责任追究成为难题。构建生态责任终身追究制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府的生态责任心、生态公信力、生态公平性以及生态治理能力与水平。但是,目前政府生态责任终身追究启动标准不确定,追究主体、追究对象、责任承担形式均不明晰,配套制度也不完善。政府生态责任终身追究的理论基础是"人性恶"与"人性善"假设的统一,其制度建构则要达到启动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追究主体的分工与合作的统一、追究对象的分别担责与共同担责的统一、责任承担形式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的统一以及制度建设的阶段性与过程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我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面临着基本法缺位,公众参与内容规定模糊,公众参与方式陈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欠缺,决策后评估机制及意见反馈机制缺失等困境。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还需要制定基本法律,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广度、深度和密度;创新公众参与决策方式,完善决策反馈机制、事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12.
建设责任政府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有效推进行政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当前进一步推进行政问责制度的重点是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及保障行政问责有效实施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3.
毒疫苗事件发生后,我国启动了各个层面上的行政问责。行政问责的法律渊源包括行政问责的专门规定、《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部门行政法、《监察法》以及《国家赔偿法》,问责的对象包括行政领导人员、行政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以及行政主体等。引咎辞职、行政纪律处分责任和行政追偿责任等责任形式,构成了行政问责的责任体系。行政问责的程序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障毒疫苗事件行政问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毒疫苗事件发生后,我国启动了各个层面上的行政问责。行政问责的法律渊源包括行政问责的专门规定、《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部门行政法、《监察法》以及《国家赔偿法》,问责的对象包括行政领导人员、行政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以及行政主体等。引咎辞职、行政纪律处分责任和行政追偿责任等责任形式,构成了行政问责的责任体系。行政问责的程序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障毒疫苗事件行政问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得以最终落实,除了决策人员主观重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合法合理行政之外,关键在于责任追究的威慑。而现实中行政责任事故频发,追根溯源在于制度的缺失,尤其是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背景,探寻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探索重大决策终身负责运行机制构建方式,可以为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提出思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行政问责立法滞后,现行行政问责的法律制度存在着缺乏权威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在行政问责立法中,需要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对象、适用范围、标准、程序、责任形式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7.
行政问责制的核心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与责任义务的平衡,它是我国建立责任政府重要的制度实现形式,而通过立法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是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改善政府管理、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我们应针对行政问责立法中的形式问题和内容问题,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问责法,健全问责架构、矗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方式、统一问责程序,真正实现行政问责走向依法问责。  相似文献   

18.
重大行政决策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正确的重大行政决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错误的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的正常运行、公民的合法利益将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法律应当对重大的行政决策作出完备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从概念和内容上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分析,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问题,需要明晰终身追究与时效的关系,明确追责对象,增加追责主体,完善追责的程序,提高决策人员的精准度,以期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9.
关于行政问责制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问责制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责任政府实现的重要机制。没有问责,责任就无法落到实处,而问责就需要明确政府的不同责任。行政问责制作为一项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范围、问责程序、问责后果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从整体上加以把握,才能深刻地理解行政问责制的内涵。  相似文献   

20.
行政问责制是现代政府明确和强化责任、改善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山东省行政问责制体系建设的现状是:行政问责制逐步规范化,问责机制逐渐健全,问责成效较为明显,社会评价不断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行政问责制体系建设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行政问责制体系存尚在诸多缺失或不完善,行政问责法规体系不健全及相关制度缺失,行政问责文化建设滞后。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制体系建设的对策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理顺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的问责主体体系,建立健全问责客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问责程序体系,健全行政问责制的配套制度体系,培育行政问责文化、营造良好问责环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