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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网络言论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主要表现方式,它具有不同于其他传播媒介的显著特点;网络言论自由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二是网络言论自由与公共管理的冲突;因此,对网络言论亟需进行必要的法律限制。  相似文献   

2.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曾经被视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而席卷中国社会数十年,甚至被两度写入宪法,后又因严重的负面社会效果而被废除。然而,由于其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属性以及被废除背后的法律逻辑长期被遮蔽,故容易被误读为否定言论自由权具体形式的宪法实践。"四大"被废除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所体现的言论自由权被权力所裹挟,造成言论内容表现出高度的同质化,无限放大了言论自由权的负面功能。当前网络言论自由权作为言论自由的一项衍生性权利应当受到宪法保障,其治理应当从正向促进和负向约束两个角度切入,后者要遵循目的正当、法律保留、事后审查以及符合比例等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网络民族仇恨言论不仅违背了言论自由的真正价值,而且制造社会分裂,危害民族团结,引起社会骚乱。治理网络民族仇恨言论既是依宪治国的客观需要,也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治理网络社会的必然要求。治理网络民族仇恨言论的重点是对发帖内容加以审核,完善打击网络民族仇恨言论的具体标准、程序,明确发布、传播网络民族仇恨言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言论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美国宪法条款的言论自由为广义概念,包含了"纯粹言论"和"象征性言论"。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是受到限制的,具有相对性。该条款在美国的司法适用中时而宽松时而收紧,均需进行个案裁量,与具体的案情以及社会现实和国家利益考量密切相关。言论自由相对性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这一权利在我国的实现依然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5.
网络言论自由的私法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不同领域内的言论自由发挥的功能并不相同,因此不同领域内的言论自由应有不同的保护标准。当私人领域内的言论自由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当衡平各方的利益,在一定条件下对言论自由的行使进行合理限制。网络言论和传统媒介的言论相比,具有开放、随意、宽松、自由、虚拟等特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限制,要考虑到网络空间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6.
网络围观已经发展成为一股新兴的网络力量。因此网络围观的作用不容小觑,网络围观所引发的问题也应当重视。而抑制这些消极因素,引导网络围观对社会管理发挥正面效应,可采取的措施有:协调网络的公共空间和网络私人领域的关系;保障言论自由与禁止危害社会言论;正视网络围观民意积聚和意见表达;引导网络围观向"绿色围观"迈进等。  相似文献   

7.
言论自由是国际人权法和各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互联网平台使言论自由获得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与表达渠道,虚拟的共同体成为其特殊载体和存在空间,隐秘性、多向性、迅捷性等成为其明显突出的特点。言论自由在凭借网络实现便利表达之时,过激言论和舆论暴力等现象借助网络空间不断地滋生蔓延,故有必要对网络言论加以法律限制。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其调控重事后惩治轻事前预防,可操作性较低,应当把言论自由权细化和融入到实体法之中,用更多的实施细则强化对言论自由的监管。  相似文献   

8.
新媒体时代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新课题,其产生与"新媒体"的迅速壮大密不可分。其中网络平台的言论自由保护和规制问题,已成为其中最为突出和核心的问题。美国作为言论自由保护宪政实践最为发达的国家,在网络平台言论保护方面也有其独特一面,供职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律师在制定着全球网络言论规则即是典型范例。律师在制定企业言论政策时,无疑会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带来的影响,同时需要关注最高法院关于言论自由案件的司法判决,更为重要的是综合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国会就言论自由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  相似文献   

9.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淫秽色情规制,是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和法律难题。美国1997年的雷诺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国会立法基于青少年保护立场对网络色情进行刑事处罚的合宪性问题所做的第一个判决。该案不仅回答了色情言论刑事处罚的合宪性问题,更是全面呈现了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限制、色情言论刑事处罚、刑罚规定的合宪性等一系列问题,也为我国当前的网络色情规制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相似文献   

10.
数字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为网络言论平等发展、表达方式多元、公众参与便捷等提供重要契机的同时,也为侵犯公民私有权利、左右司法裁判、引发网络犯罪埋下了隐患。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与评估网络言论无序风险,明确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犯罪主体地位、网络言论犯罪法益的特殊性与实际物理性损害的可罚性基准,填补当前刑法立法上存在的网络言论犯罪主体不明、裁量基准模糊等缺陷。在此基础上,厘清网络言论违法行为与网络犯罪行为在主体、客观方面以及主观方面的差异,形成全方位的规制网络言论自由犯罪的综合性治理策略,对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等权利进行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1.
公安视角下网络言论的引导与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言论在某些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公安部门有必要对煽动性言论、挑衅性言论和误导性言论等三类网络言论加以注意。加强对网络言论的引导和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必然要求。同时,可以从治理的视角、民意的视角、专业的视角探讨建立在公安权能下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网络虚假言论纳入寻衅滋事罪进行规制颇受争议。具体而言,对寻衅滋事罪的信任感、信息网络化时代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以及对言论自由的认识上的差异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认定的观念障碍,在运用本解释的过程中,对"虚假信息"、"公共场所"的理解则存在较大的分歧。事实上,寻衅滋事罪自身的明确性,罪刑法定原则在网络时代的自我救赎,以及对言论相对自由的坚持,能够消除解释适用中的观念障碍。基于"信息差"的客观性,强调"虚假信息"中言论本身的恶性;回溯公共场所的社会功能,承认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亦能消除其中的技术障碍。  相似文献   

13.
警察权力的制约与保障是一对矛盾体,它们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人们需要足够强大的警察力量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公共安全;另一方面人们担心警察权力过大会反过来侵害社会和公民权益,希望警察权力得到必要的制约和束缚.要求制约和保障警察权力的呼声都有其合理性,但又有其局限性.警察权力制约与保障的矛盾本质上是自由与秩序的矛盾,反映了社会精英与公民权利在现实利益面前的博奕.平衡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必须从各地区不同时期的现实需要出发,协调各种利益,综合考虑赋权、分权、制衡的最佳结合点.  相似文献   

14.
“人权”与“人身自由权”密不可分,公民人身自由权只能是由公安机关按严格的执法程序执行,体现了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对人身自由权的保障;需要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时。也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目前,公安执法中还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现象。需要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中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期进一步的改善。  相似文献   

15.
公安机关与社会层面长期接触和直接摩擦,决定了其必然成为网络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容易引发网络舆论危机,若应对不力就会使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面临质疑,从而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只有正视网络舆情危机,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才能有效化解危机,重塑自身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16.
在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工作追求的理想目标,不仅要求存在于现实社会中,而且也应当包含在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容易滋生网络谩骂、网络谣言和网络"群体极化"等现象,使公安机关在建设网络空间的和谐警民关系中面临挑战。因此,公安机关只有探寻引导网络舆情的有效方略,才能实现网络社会的警民和谐和现实社会的警民和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舆论与舆论权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共舆论的形成需要有质素的市民社会、独立和自律的大众传媒、对舆论权的法治保障和政治宽容、开放的新闻媒介和政治公开,其最基本的要素是舆论权。舆论权既具有权利意义,又具有权力价值,它首先是一个权利体系,与知情权、思想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密切关联,其次构成一种特殊社会权力,即政府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产生广泛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在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进程中,舆论权的主要功能在于社会稳定作用与民主政治效应。  相似文献   

18.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警察机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私人保安、社会自治组织等社会治安组织也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与警察机构合作、互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我国的治安主体已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因此在研究治安主体时,应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在加强政府主体的同时,还要强化非政府主体,两者双管齐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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