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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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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违宪审查实践中的“政治问题排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政治性和宪法实践过程中的非政治性是紧密联系的,违宪审查机关面临的政治问题如何处理是各国宪法实践中的一个重大难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其实践中所创造的“政治问题排除原则”就是对这一难题的回应,这一原则的采用使违宪审查机关成功地摆脱了政治困境,其他国家在各自的宪法实践中对该原则有不同程度的借鉴和移植。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67条确立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和人民的利益,进而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由于我们对违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在理论上抑或法律上都不太清楚,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中又存在着缺乏专门机构的审查、范围窄、方式和程序不完善及制裁性措施不强的问题,导致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未行使过违宪审查权来宣布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违反宪法而无效。本文阐释了违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分析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性质和作用,并针对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全国人大下设立一个独立宪法法院,专门行使违宪审查权,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它兼具政治性和司法性特征。同时对宪法法院的组成、任期、职权、管辖权限、效力等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中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 ,对于违宪审查职责的行使 ,没有相应的违宪审查诉讼程序和程序性监督措施。在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方面 ,还有待法律进一步保障。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必须建立独立的、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 ,使违宪审查工作专业化、专门化、技术化、经常化 ;拓宽违宪审查工作的途径 ;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 ,使违宪审查工作司法化 ;建立违先审查监督机制 ,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并且缺乏有效性,必须予以调整。在可供选择的三种模式中,司法审查模式是我国违宪审查模式的必由选择。考虑到我国法官素质较低和地方保护主义猖獗的现实,必须对司法审查模式作适当微调,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司法审查制度,即:所有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对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但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宪事审判庭)和下设的十五个专门的宪事法院才可以宣告法律违宪而拒绝适用。  相似文献   

5.
在一些特殊领域,特别是社会经济权利领域,弱司法审查可能会成为违宪审查实践的首选形式。本文讨论弱司法审查与政治宪政主义之间所存在的显著联系:弱司法审查允许法院将立法者的注意力吸引到那些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被忽视的宪法性难题上。如同罗莎琳德·迪克森所指出的那样,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宪法难题,有时是因为存在立法惯性或者执政联盟内部妥协的原因,有时则是因为法律在个案适用时出现了立法过程中未曾预想到的难题。依照阿隆·哈雷尔对于违宪审查的讨论,这些难题的存在证明了赋予个人提起违宪审查诉讼的权利是正当的。一旦法院(通过审判)识别出这些难题并通知立法者之后,后者就可以慎重地考虑是否要解决这些难题。政治宪政主义则为立法者如何行动提供可能的指引。本文将讨论政治宪政主义较之司法宪政主义更具吸引力的一些政治性条件。在梳理弱司法审查对于处理与第一代人权相关且更"现代"的问题(比如仇恨言论、性的直率表达)的效果之后,本文将预测这种司法审查模式对于处理第一代人权中的核心权利(比如煽动性言论)的效果。  相似文献   

6.
模式不是制度的等同物,研究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就不能仅仅从模式设计入手,深藏在模式背后的是价值和程序的约束。以世界违宪审查模式的价值认同和程序司法化为参照,以价值──程序──模式为分析框架,是构筑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进路。机构独立、解释权威、程序合适是进行违宪审查的基础要素。否则,再完美的模式设计也无法真正运行。  相似文献   

7.
论意大利违宪审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法院是意大利专门的司宪保障机构 ,由国家元首、议会和司法机关任命的十五名法官组成 ,履行使宪法赋予的违宪审查权。本文主要介绍了意大利宪法概况、违宪审查的法定机构及其组成、违宪审查的工作机理、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及其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重大政治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各种实际的政治力量的基本利益和容忍度,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坚持党的领导是建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不可动摇的前提。伊朗宪法所规定的、体现着一元化的政治机构领导和一元化的政治指导思想的监护委员会制度,可能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构具有借鉴意义。在现有的人大常委会内部设立由执政党严格控制的违宪审查机构,应该具有现实的可行性。更进一步地,这种掌握着核心权力的违宪审查机构的建立,能够为国家较低层权力运行的民主化建设拓出空间,从而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稳健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9.
1803年,美国违宪审查权的创设开启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先河,而违宪审查权也通过一系列案件,经历了壮大的过程.这一系列标志性案件是:违宪审查权插手政治问题的1857年斯科特诉桑弗德案;违宪审查权管辖范围从联邦伸入各州的1873年屠宰场案;违宪审查权审查由程序到内容的1890年明尼苏达铁路案;违宪审查权积极行使的1905年洛克纳案.通过采撷违宪审查权具有代表性的五个拐点,可以勾画出违宪审查权的轮廓,揭示违宪审查权的历史走势.  相似文献   

10.
违宪审查制度是对宪法本身乃至于宪政秩序进行维护的制度性保障机制,该制度已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生根落户,并在维护宪政秩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世界各国违宪审查制度进行审视和考察,可以从审查机构到审查程序两个方面,对分散式违宪审查和集中式违宪审查这两种审查模式的产生原因及实际效果进行探究分析,以期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构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1.
美国联邦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这是自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形成的制度。对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人们往往关注其形成背景和政治法律文化,但对联邦法院违宪审查的运作机制往往疏于深究。美国联邦法院违宪审查机制的基本特点是:违宪审查的范围是逐渐扩张的,违宪审查的程序是不断完善的,联邦总检察长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违宪审查既包括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亦包括法规的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违宪审查权。在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下,人民法院并无违宪审查权,但人民法院面临着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争议。为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主审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处理冲突规范的适用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应行使法规提请审查权和议案提案权,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系争规范进行审查,明确判决的规范依据。在审判期限和效率的限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提请和提案有可能逐步促成一个集中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实施违宪审查,维护宪法权威。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会的现实发展和一些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国体制内司法专家有关违宪审查的请求 ,这是法治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考察现代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依据与发展经验 ,包括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可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借鉴。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有必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化、程序化和司法化 ,这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4.
因具体条件的差异 ,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机构、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不尽相同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被认为是宪法实施的监督制度 ,它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有广泛的全民性和民主性。在进一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 ,应当制定违宪审查细则 ,允许宪法进入诉讼 ,设立主管宪法监督机构 ,倡导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5.
宪法作为确立和保护国家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违宪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违宪审查制度在欧美国家得到了深远的发展,在许多英美法系国家和日本建立了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有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政治、历史、文化背景,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法治建设探索后,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时机已经日趋成熟。而我国如果要最终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违宪审查制度,专门机构审查中的宪法委员会审查制度则应是我国的首选。  相似文献   

16.
违宪审查是我国宪法监督的具体体现 ,但因现行机构设置的不合理 ,使我国的违宪审查不能真正贯彻。笔者认为真正落实此制度 ,必须建立科学的违宪审查机构 ,并对此做了相关的论述。  相似文献   

17.
违宪审查制度具有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和化解权力冲突的基本功能。但是,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在审查的主体、范围、程序等方面却存在着诸多缺陷,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已不能适应我国法治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主流的违宪审查制度分为三种模式,各有优点和不足,而违宪审查机关的专门化、司法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应采取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仲裁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的模式、方案。  相似文献   

18.
中德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宪审查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对法律文件以及某种行为的舍宪性进行审查的活动。我国属于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德国属于专门机关审查模式。两国违宪审查模式的理论渊源不同,其次,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审查的范围和方式不同。  相似文献   

19.
中国目前违宪审查工作缺乏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于违完审查职责的行使,没有与之相应的诉讼程序,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也不足,要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专门机构,拓宽违宪审查工作途径,建立违宪审查诉讼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违宪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20.
违宪审查制度是人类政治与法治史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也是现代国家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最有效的手段。我国应借鉴欧洲宪法法院违宪审查的经验,逐步建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宪法救济机构,规定公民个人作为启动宪法救济的主体,规定具体的宪法救济方法与程序,并在时机成熟时将那些侵害公民宪法权利的案件逐步交给普通法院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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