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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司法裁判压力与日俱增,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司法裁判找到了新的出路,其具有客观性、高效性等优势,但可能面临与法官独立审判原则相冲突、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冲击司法公正原则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作为“燃料”的数据在应用中存在障碍、核心算法技术存在风险、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的融合存在不适性。进行规制时,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角色定位,将其作为法官进行司法裁判的工具,增强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过程中的透明度,合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实现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效运用。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中的类案检索及其推送技术、大数据挖掘技术、类比推理系统、法律解释程序等在判断是否应当援引指导性案例中存在巨大优势,可有效缓解援引指导性案例难的困境。指导性案例中丰富的案例数量基础以及存在相似性比对的核心区域、可供建模的类比推理程式、多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为人工智能应用于援引指导性案例提供了可行性。但是人工智能作为裁判领域中的辅助技术,在运用人工智能援引指导性案例时,还需要法官对案件作定性分析;增加指导性案例的数量;深化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研究以及加强人工智能与法律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等。  相似文献   

3.
类案发展范式应植根于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根本价值目标,在促进适法统一、传承审理经验、协助普法释法、促进智能司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中的类案发展范式要关注社会价值观与法律观念的变化与发展,不能完全理解为同案同判。因此,要在建立类案识别区分技术的前提下,开展类案总结的深度应用。具体措施上,一方面要在办案指引、审判管理、业务培训与条线指导、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度挖掘,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效率;另一方面,要着手优化类案总结机制的功能,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对于简单案件,重点开发类案应用的便捷性;对于复杂案件,则应注重人工适度介入和对法律价值理念的深耕,而不是简单的套用裁判规则。从预期社会效果来看,类案总结能够成为促进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有效载体。  相似文献   

4.
类案同判是当前案件量激增和公平正义需求背景下的必然选择,认定类案是类案同判的前提,认定类案的关键在于发现争议问题,发现争议问题除了个体经年的司法经验外,还可以借助检索工具、归纳方法等提升该能力。通过争议问题寻找类案并进行规范性参照参考,是在办案中实现类案同判的路径。为提升认定类案和参照参考类案的效率,可从建设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性案例数据库、借鉴有益经验和规范类案检索和参照参考步骤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为司法审判方式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契机,智慧法院的探索、互联网法院的建立让司法变得更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者也开始运用人工智能的理论和技术,来统一法律在类案裁判中的标准和尺度。然而,在变幻万千的智能化时代,司法权的本质并未发生改变,它仍然是一种在开放性的场域中依赖人类理性进行价值争辩和推论的活动。智能化司法采取的“简化裁判过程”和“消解价值判断”的双重策略均与司法的一般性质相悖。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只能发挥一种有限的辅助性角色,过度夸大甚至将其神化在现实中行不通。大数据预测在简单案件中或许能够实现同案同判的目标,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同案同判仍然要依赖人类自己的理性判断。因此,在智能化审判方式改革的进程中,应理性地审视人工智能的内在局限,防止司法裁判异化为仅仅以数据和符号为演算逻辑的机械司法。  相似文献   

6.
智慧司法背景下的人工智能,为促进我国公正裁判与提升司法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尚存在算法逻辑、审理程序、道德伦理等方面的不足,加之智能技术渗透到司法领域导致司法系统主要职能的削解,应当将人工智能定位于智慧司法的辅助角色。由于技术的不可预知性难以避免,辅助性人工智能在司法环境下的成长同样面临诸多困境,亟需相关机制予以解决。应当通过培养复合型法官、优化算法审查监督、加强社会公众宣传力度等措施,为我国智慧司法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7.
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权面临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革命成果的重大刺激和影响。中国的司法权理论在人工智能时代亟需建构新的理想图景。在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上,人工智能将相关关系的思维方式引入裁判决策,通过大数据库实现“同案同判”,并导致司法权从被动行使到主动出场。在司法的公正价值与效率追求上,人工智能的应用将带来司法成本的锐减、司法效率的指数级提升、司法公正的重新审视以及裁判主体的智能化建构。在司法的制度规制与技术约束上,信息技术的硬约束将代替司法制度的软规范,可以运用区块链技术升级证人保护制度以及尝试建构审前风险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8.
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在辅助司法裁判、提升管理质量、促进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呈现出背反效应。人工智能不仅未能有效消解既有司法运行中的不足,反而弱化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固化了司法管理的科层制、增加了一线司法人员的工作负担。基于本体论、认识论以及方法论的内因剖析,上述背反源于人工智能对司法本体的关注不足、理性主义的融入缺失以及可解释性立场的方法忽视所致。未来,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背反效应可以通过对实质法治观、多元考核机制等司法本体的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经验理性主义以及算法数据、过程、结果的可解释性等措施进行体系矫正,进而实现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深入推进。  相似文献   

9.
在先前"模型化"的技术研究路径与"效应化"的影响研究路径的基础上,阐明该领域的核心问题为技术的实现问题:以刑法学理论为架构依据、以司法裁判认知机制为参考、以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为支撑的技术方案是人工智能"法官"的一种可行实现路径。在阐释其技术的理论基础后,进一步探讨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同时在现有技术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未来人类与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领域的关系与技术"奇点"等问题进行探讨,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以并案审理为原则,分案审理为例外.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缺乏关注,理论研究基础薄弱,制度规范供给不足.从实践看,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分案审理到主动分案审理的转变;从规范看,则经历了一个从特殊规范到一般规范的演变.《2021年刑诉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一般规范,但仍存在规范目的不足、案件范围不明、具体程序欠缺等问题,无法解决实践中分案范围随意化、分案决定行政化、对质权保障不足、前案既判力扩张等问题.应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借鉴域外有益经验,从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分案程序、审判组织、证据规则、裁判拘束力等方面完善分案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1.
"坦白从宽"刑事政策于实践之运用对保障刑事量刑均衡化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和具体刑事案件的复杂多样性,目前在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从办案统计数据来看,其有总体适用率高、常见罪名适用率低及诉判不一类案较多的特点,我们应纠正有罪推定思想,稳步提高侦缉水平,减轻对口供的倚重轻信。  相似文献   

12.
实现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经由大数据、人工智能迈向智慧检务。检察机关在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工作中,应当合理使用研发资源,在探索大数据技术对案件实体性审查之时,不能无视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程序性审查所起的重大辅助作用。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检察机关公诉案件程序性审查领域的深度开发和应用,将有助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检察官工作实效的提升,让每一位检察官不仅是智慧检务的缔造者,更是智慧检务的受益者。  相似文献   

13.
司法裁判在适用法律的过程当中,是否以及如何运用习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对含有"习惯"及其相关词语的裁判文书进行搜集与整理的基础上,发现现有司法裁判中,法官们并不拒绝运用习惯。在司法裁判当中,有将习惯作为事实的,也有以习惯来证成事实的,还有将习惯作为行为的规范标准的。同时,在裁判理由当中,习惯的运用广泛存在。在此基础上,反思了习惯的司法认定,习惯为何难以被使用为裁判依据以及习惯运用的法律方法问题。  相似文献   

14.
司法终局性强调司法机关对纠纷作出判断后,裁判应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能任意启动。而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当事人反复申请再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终审不终、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原因之一。当事人申请再审与司法终局性在理念上、制度上、价值实现上存在冲突,应对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次数规定予以重构,以更好地发挥再审程序的功能,实现司法终局和权威。  相似文献   

15.
习近平在全国政法会议上强调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正正义"。在新形势下,要通过政法工作的努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做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从而使社会的公正正义得以维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司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司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做以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1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大量存在刑民交叉问题,通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涉民事案件的682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梳理出裁判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探索加强检察监督的思路,以促进类案审理法律适用统一、规范、公正。  相似文献   

17.
判后语已然成为裁判文书改革中有争议的话题,文章通过体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判后语的特点,并指出判后语作为裁判文书附属性的可选语步的性质,从而确定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当然,任何一种文体都须加以规范,这就有赖于有关部门文书制作相应规范的出台。  相似文献   

18.
适格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冯书军案"作为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代表性裁判,确立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判断标准。从判决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断思路中暗含了保护规范理论,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保持一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虽没有直接使用"保护规范理论"这一表述,但实际上从"黄陆军案"开始就埋下了保护规范理论的种子。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理论上应当适用相比行政诉讼更加广泛的申请人资格标准,但目前相关立法和审判实践皆未突破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畴,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应当对此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9.
法院在执行司法强拆过程中,要抓住拆迁类案件公共利益和程序规范、操作人性化以及补偿到位在先、安置到位在先,一案一预案、一案一风险评估等重点,做到不立案、少受案,零强拆、少强拆。在维护促进和保障好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同时,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彰显司法的公正、权威。  相似文献   

20.
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都将法定赔偿作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司法实务中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更是一种普遍现象,使制度设计原本作为一种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方式却成为了主要方式。同时,法定赔偿数额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类案不类判"。因此,应对适用法定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让赔偿数额更合理、更规范,最大努力地接近当事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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