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理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伦理化司法的确定性和可接受性、诉调对接的传统、实质正义解决纠纷的传统、限制诉讼与终结诉讼机制。对这种独特的纠纷解决机理,应辩证认识,合理运用,实现纠纷解决民族性与国际性的结合。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理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伦理化司法的确定性和可接受性、诉调时接的传统、实质正义解决纠纷的传统、限制诉讼与终结诉讼机制.对这种独特的纠纷解决机理,应辩证认识,合理运用,实现纠纷解决民族性与国际性的结合.  相似文献   

3.
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在我国有其历史传统。它是熟人社会的要求.国家法与民间法契合的产物,无为而治思想引导的结果,也是诉讼成本高昂、调查取证困难、司法对秩序控制的必然结果,诉调对接传统对当代法治秩序构建有启发意义,表明法治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手段.解决纠纷必须关注文化传统,纠纷解决方式是演变的结果,非刻意的主观设计。  相似文献   

4.
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 ,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诉讼为主要表现形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初步形成 ,但是这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之间远未形成一个功能互补和程序衔接的有机体系。对此 ,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克服把权利意识等同于诉讼意识的偏见 ,另一方面必须在制度上重视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 ,强化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进而达到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之间的良性互动、互通有无、彼此支持的理想境界。  相似文献   

5.
在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全球背景下,关于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存在多种学说.我国学者提出的"防线说"以"司法最后救济原则"构建民事纠纷解决程序,它与国外学说相比强调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即诉讼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支持和监督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情况表明,诉讼外纠纷解决程序过度扩张,诉讼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地位被忽视.构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坚持并发展"防线说".  相似文献   

6.
面对当前网络环境下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及其有待解决的现实紧迫性,传统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已无力应对此类纠纷,而集团诉讼因其所具有的诸多特点而引起学界的关注。可通过对网络环境下群体性纠纷特点的把握,以及对传统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反思,结合对美国集团诉讼制度的考察,建立我国集团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环境纠纷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纠纷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等特点.传统的诉讼制度在解决环境纠纷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为此,有必要通过扩张原告资格、构建公益诉讼、确立团体诉讼等途径,完善环境纠纷诉讼制度,以有效保护民众的环境权.  相似文献   

8.
刘雪梅 《工会论坛》2011,(4):133-135
近年来,C2C电子商务模式飞速发展,其所引发的纠纷数量也不断增加,该现象对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挑战。现有的C2C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中,诉讼、仲裁等传统的网络购物平台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受理案件极少且救济效果不佳的现状,而购物平台内部自治纠纷解决机制则因其违反居中裁判原则而广为诟病。因此,完善C2C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应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即ODR),并结合C2C电子商务特点,完善现有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诉讼调解是一种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它在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审判方式的逐渐改革以及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诉讼调解在解决纠纷方面也暴露出了种种弊端,这些弊端已经使调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异化,基于此有必要对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完善,使其回归其本质——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0.
群体性纠纷事件频发,而代表人诉讼制度却被各种司法解释限制了适用,实际上已被束之高阁.集团诉讼、团体诉讼制度虽然在解决群体性纠纷方面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但是在我国“司法无力”的困境下,盲目移植必定水土不服.法之理在法内,更在法外,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考虑社会现实,示范诉讼在传统“一对一”诉讼结构下解决群体性纠纷的优势得以凸显.  相似文献   

11.
借鉴国外ADR机制 完善我国司法调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ADR即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传统上是由第三人在法庭审理之外以调解或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方法,首先出现在70年代中期的美国,随即在欧洲大陆各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广为流行,已逐渐成为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主流.中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以调解为传统象征.20世纪90年代,随着法制的发展和诉讼高潮的到来,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开始走向衰落.然而,实践表明,正式的法律和诉讼难以满足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借鉴国外ADR的先进经验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发展司法ADR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诉讼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需求,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大量涌现出来,对比以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不足,以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很多优点。但目前在我国,尽管仲裁机构得到一定发展,也以仲裁方式解决了一些知识产权纠纷,但诉讼依然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方式。今后应创造更多条件,让仲裁、调解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诉讼所面临的困境促使人们重新探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不再试图以司法尽可能地取代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通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对诉讼审判制度补偏救弊、分担压力和补充替代,减少纠纷解决的成本和代价,但同时它自身也还存在许多内在的固有弊端。笔者对人民调解和诉讼作综合性、比较性的功能分析,从纠纷解决过程阐明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互动和互补关系。  相似文献   

14.
ADR,即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程序简易灵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过程的平等性和互利性等特点,在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已经与诉讼共同构成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并与中国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相一致。与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公安行政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应当科学定位并合理规范公安行政调解行为,以化解矛盾与纠纷,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5.
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技术性和长期性,加之经济生活中必然存在的利益稀缺及冲突,因而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建设工程类案件数量呈递增的态势,人民法院作为法定审判机关,有必要在现行诉讼模式之外结合该类案件的特点探寻柔性司法解决纠纷机制,使之与刚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更为高效、便捷、公平公正地化解、解决此类纠纷,为我国当前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提供应有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机制相对比较单一,尽管亦存在诉讼外解决机制的运作可能,但诉讼仍旧是当前此类案件最为主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成本高、刚性强、周期长等仍是这一方式不可避免的缺陷。从刚性极强的诉讼活动的另一面出发,构建我国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既保持了司法独立和权威的特点,亦赋予整个纠纷解决过程具有必要的灵活性与自治性、能有效降低此类纠纷解决目前居高不下的司法成本并能提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程度。我国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的建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诉讼前和解引导机制、诉讼中调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建立第三方ADR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6.
中国传统社会和解、调解、行业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历史性回顾中,可以提炼出以下历史经验: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多元化,国家机制与非国家机制并重;须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诉讼与调解之间应有相应的联接机制;应促进仲裁制度的发展,实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应尊重民间社会规范的独特作用,寻求民间规范与国家法的相融与合作。  相似文献   

17.
论农村社会冲突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村社会冲突解决机制经历了“德政一体化”、“法制模式”的发展历程。在完备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体制下 ,“多元化模式”应运而生。作为法治社会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范式 ,“多元化模式”倡导的解决纠纷的精神在于 :作为法律救济的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并重 ;在不断最大化追求诉讼的公正、秩序、效率价值的同时 ,充分尊重并健全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方式 ;在诉讼与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的价值冲突中 ,寻求统一、平衡的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18.
ADR,即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程序简易灵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过程的平等性和互利性等特点,在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已经与诉讼共同构成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并与中国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相一致.与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公安行政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应当科学定位并合理规范公安行政调解行为,以化解矛盾与纠纷,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增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9.
ADR,即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程序简易灵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过程的平等性和互利性等特点,在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已经与诉讼共同构成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并与中国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相一致。与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公安行政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应当科学定位并合理规范公安行政调解行为,以化解矛盾与纠纷,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增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我国群体性纠纷的解决应当树立多元化的理念。多元化既包括诉讼机制与非诉讼机制的多元,也包括诉讼机制本身的多元,从而形成一个能够应对不同类型群体性纠纷的纠纷解决机制网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