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 毫秒
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普遍的两类用人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务关系是《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正确分析和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才能合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用人领域中相关纠纷。  相似文献   

2.
<正>所谓逆向劳务派遣,是指由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双方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至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逆向劳务派遣由于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过于明显,所以其效力一直存疑,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逆向劳务派遣纠纷案例。经典案例:A君于2001年9月26日进入丙公司工作,2006年6月甲公司兼并了丙公司,A君因此在甲公司继续工作。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超龄就业队伍逐渐庞大.由于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如何认定超龄就业中的法律关系,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是认定为劳务关系,二是认定为劳动关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司法解释在适用上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认定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存在争议,二是对尚未享受养老保险人员的用工关系缺乏规定.因此,在超龄就业中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困难,这直接导致诸多超龄就业者的基本劳动权益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认定超龄就业中存在劳动关系,既有法理基础,又是现实需求,因此我国应当肯定超龄就业中存在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进入市场已成为事实,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不同,在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也不同。但由于我国劳动立法仍显滞后,面对复杂多样的合同关系,使人们在实际工作和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其中尤以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这对相似而又有别的法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最易混淆。本文就这对合同关系作一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劳动者实际上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有偿劳动却欠缺书面合同的情形,对此种不规范劳动关系,原劳动部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作为调整的依据,这一概念得到了学界和司法界的广泛认可。  相似文献   

6.
<正>历来建筑行业用工比较混乱,劳务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各种用工方式均可在建筑行业中存在。建筑行业用工灵活性较强,劳动合同签订率几乎为零,在发生拖欠工资、工伤等争议时,劳动者往往连用人单位是谁都不知道,依法维权障碍重重,由此引发了诸多的争议。建筑行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如果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又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7.
事实劳动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无效劳动关系的范围,实践中将其剥离无效劳动合同而冠以事实劳动关系的称谓。事实劳动关系因其立法的零散而没有统一的类型化标准体系,对劳动者保护有欠缺。故以类型化为切入点,试图建立明确、客观的事实劳动关系标准体系,即可能性标准、必要性标准与边界性标准。进而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类型的"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判断体系,确立保护型、谨慎对待型和一般禁止型三种具体类型化模式。  相似文献   

8.
除名是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纠纷,处理好除名纠纷对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除名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方式之一,属劳动法调整的范畴;由于用人单位性质的不同,除名决定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除名因关系到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因此作出该决定必须有严格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程序并且应当依法定程序送达被除名者才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9.
李峰 《人事天地》2011,(6):42-43
随着《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这一新型的灵活用工方式取代传统的劳动合同用工,将劳动关系转化成经济关系,以达到避免因为使用劳动者而需要承担的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降低劳动人事管理事务负担的目的。但在劳动争议实践中,劳务派遣带给用工单位的往往是较大的法律风险,用工单位应当客观认识并在实务操作上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形成独特的三角雇用关系。虽然2008年1月生效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中对劳务派遣作了专章的规定,但理论界对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的性质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劳务派遣中三方法律关系的法理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法理问题不能解决,就会影响立法走向。借鉴美国劳务派遣的理论和实践,对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1.
工伤保险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相当多的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工伤认定中的一大难点,有必要对工伤认定过程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主体和标准进行确认,对特殊情形下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以维护好劳动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矛盾,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应通过和谐处理劳动争议,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3.
将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为劳动关系更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的一种发展形式.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调整的不断变化中,其边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本质上的,而是法律理念的差异.兼职大学生是社会制度性弱势群体,符合劳动者的从属性特征,学生身份并不能阻碍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资格的认定.当前,应将兼职大学生作为“特殊劳动者”,切实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14.
金荣标 《工会论坛》2008,14(4):130-132
我国劳动法律主体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分别具有一定的法律资格条件。依据不同的标准,两者分别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其法律意义在于厘清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最终要件。对劳动法律主体的界定有利于在实务中分清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承揽法律关系区别,以指导实务。  相似文献   

15.
劳务派遣这一新生的用工形式,随《劳动合同法》出台,在法律上得到正式确认.但劳务派遣之中三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尤其是几重劳动关系理论上颜存争议,实务也未成共识,故劳务派遣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仍旧处于模糊状态.以劳动关系这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为出发点,以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分析为依据,尝试分析劳务派遣的法理基础,进而探讨三方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期明确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并找到劳务派遣的三方主体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逻辑.  相似文献   

16.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受我国现实劳动制度的影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存在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的情形,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特别是在工伤赔偿认定、追索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险待遇等诸方面,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义务,使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明确劳动关系确立的有关要件及事…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第1192条“劳务关系”的内涵应当以接受劳务一方能够支配提供劳务一方或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为核心。第1193条“承揽人”只是例示性规定,应当扩张解释为各类独立契约人。以提供劳务为给付的合同,应当推定提供劳务一方是独立契约人,受害人举证证明劳务关系存在时,方可适用第1192条。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与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系不同的侵权责任形态,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上有所区别,故在职务行为的认定上应采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害的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应纳入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性质上是个人,可以成为第1192条中劳务关系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8.
《工会论坛》1996,(1):47-48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种类。如按用工制度分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的劳动合同和轮换工的劳动合;按合同主体的人数分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按合同的性质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续延合同和师徒合同;按合同的期限分为定期劳动台同和不定期劳动合同;按合同的适用范围分为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集体企业的劳动合同、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乡镇企业的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等等。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有一个互相选择  相似文献   

19.
正本刊讯6月中上旬,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展开摸底调查。据调查,兴宁区辖区共有劳务派遣单位3家,派遣工总数1090人,签订劳动合同总数1090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4家,劳务工人4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49人。下一步,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0.
宋敬湧 《工会论坛》2008,14(5):33-3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经过细致分析,应当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寻找原因,以寻求规范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办法,从而达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