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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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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67条确立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和人民的利益,进而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由于我们对违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在理论上抑或法律上都不太清楚,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中又存在着缺乏专门机构的审查、范围窄、方式和程序不完善及制裁性措施不强的问题,导致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未行使过违宪审查权来宣布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违反宪法而无效。本文阐释了违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分析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性质和作用,并针对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全国人大下设立一个独立宪法法院,专门行使违宪审查权,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它兼具政治性和司法性特征。同时对宪法法院的组成、任期、职权、管辖权限、效力等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只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项法律 ,如果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立法行为发生冲突 ,香港法院应当适用为宪法、基本法和中国法律承认的解决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来处理 ,而不是将基本法视为中国宪法 ,主张所谓宪法性管辖权。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违宪立法行为 ,其审查权在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违宪审查既包括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亦包括法规的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违宪审查权。在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下,人民法院并无违宪审查权,但人民法院面临着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争议。为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主审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处理冲突规范的适用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应行使法规提请审查权和议案提案权,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系争规范进行审查,明确判决的规范依据。在审判期限和效率的限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提请和提案有可能逐步促成一个集中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实施违宪审查,维护宪法权威。  相似文献   

4.
宪法监督制度对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宪法监督的实践中虽然建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但该机构相对缺乏独立性和足够的权威性;违宪审查缺乏专门性,无法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进行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实际运作。因此,我们既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同时又要吸取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5.
也谈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第一步 ,可先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 ;而最终目标是建立中国的宪法法院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法规审查备案室的设立并未标志着中国违宪审查机制的正式启动,而是表明:要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采取适合国情的稳妥的监督模式才是关键。本文从我国宪法监督的现状、目前存在的不足及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走向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全面认识宪法监督在我国宪政建设中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正确把握住现有体制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7.
对于如何建立中国自己的违宪审查制度,国内诸多学者的主要意见大都统一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设计,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但本文认为应在坚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体制下,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才是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8.
违宪审查制度具有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和化解权力冲突的基本功能。但是,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在审查的主体、范围、程序等方面却存在着诸多缺陷,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已不能适应我国法治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主流的违宪审查制度分为三种模式,各有优点和不足,而违宪审查机关的专门化、司法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应采取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仲裁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的模式、方案。  相似文献   

9.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运行与否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机构设置的问题。考察了各种有关机构设置的建议之后,可以认为只有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的前提下,并突破对“改革”与“改变”、“性善”与“性恶”的认识,才有可能建立起中国的违宪审查机构。综上考虑,设置宪法监督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是恰当的,可以把宪法、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运作起来。  相似文献   

1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也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制定一部符合国情、形式完备的宪法固然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监督与保障宪法的全面贯彻与执行。宪法监督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有效措施 ,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宪法监督体制的创新与完善 ,我国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完整的宪法监督制度 ,它应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 ,包括宪法监督的机构、内容、程序等许多方面。参照世界各国的有益做法 ,我国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 ,在最高人民法院之下设立宪法审判庭分别行使违宪审查权。  相似文献   

11.
违宪审查依据是指违宪审查机构运用违宪审查权对受审查之规范性文件或其他公权力行为作出是否合宪判断时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基于违宪审查依据之"绝对拘束力","宪法关联法"意义上之宪法性法律、仅具"弱拘束力"之宪法判例、不具普遍约束力之宪法解释、自身需接受宪法审查之宪法修正案均不具有违宪审查依据之资格。  相似文献   

12.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以及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定。法律和宪法的民意基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范围不同、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将法律纳入宪法监督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的宪法依据不甚清楚,应当将它们纳入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共同的宪制基础,特别行政区立法不仅应当符合基本法,也应当符合宪法,它们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但应当由中共中央行使宪法监督权。  相似文献   

13.
宪法规定了一国的根本制度、国家机关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进行权限划分的法律,因而常被我们称为母法,享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权威性必须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严格实施才能得到真正体现。然而我国尚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宪法实施、查处违宪行为的机制。尽管我国确立了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制,但由于我国并没有对如何进行违宪审查做进一步规定,这个机制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在对国外的宪法监督模式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选择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宪法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14.
修改宪法、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各项职责中,推进合宪性审查具有关键性意义。当前,如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成为亟需明确的问题。本文以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在合宪性审查中的适用为中心,通过明确宪法上比例原则的基本内涵、审查基准等一系列问题,将之用于我国大陆地区少数民族就业纠偏行动进行的合宪性审查,以期为我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逐步推进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知识供给。  相似文献   

15.
因具体条件的差异 ,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机构、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不尽相同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被认为是宪法实施的监督制度 ,它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有广泛的全民性和民主性。在进一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 ,应当制定违宪审查细则 ,允许宪法进入诉讼 ,设立主管宪法监督机构 ,倡导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更应予以充分实施。宪法的实施需要某种力量和一定制度来进行监督、保障。如果宪法制定后不予实施,则宪法将成为空文;如果在实施中无切实的监督保障,则其实施可能会很不充分或者得不到正确的实施。因此,有了宪法还必须监督其实施,并建立有效的制度予以保障,这种制度称为违宪审查制度。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监督的基本体制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担负宪法监督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它的最大优点是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由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权地位,它可以采取它认…  相似文献   

17.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由法院适用的过程,它是宪法法律性、宪法至上及违宪审查的价值目标的根本要求,对宪法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总体思路应当是:赋予法院违宪(合宪)审查权和宪法的具体司法适用权,建立以违宪(合宪)审查和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宪法审判制度,使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得到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8.
西方传统的合宪性审查,其判断合宪性的"宪"是以"权利"为中心的宪法规范,也就是在以宪法规范为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不同强度的审查基准。对于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而言,必须注意到我国宪法序言这一特色,并认识到宪法序言所具有的效力。我国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宪"是一个更大的整体性结构,不仅包含现行宪法正文文本,也包括在正文之外的两千多字的宪法序言。因此,可以将我国合宪性审查标准称之为整体性标准,这种整体性标准就是涵盖了宪法序言的审查标准。这种整体性审查标准的运作,不仅要承认宪法序言的效力,更要重视宪法序言的最高效力。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制度对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立和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20.
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实施的最重要的制度保证,基于其重要性诸多学者迫切呼吁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但综观我国目前的现状,会发现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所必须具备的一些因素在我国严重缺失,如宪法的法律性质,宪法的可适用性、完备的释宪机制、良好的宪政环境等等。如果盲目地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会导致与宪法体系的一系列冲突和悖论,甚至会颠覆整个宪法体系。因而,在目前我国还不应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有待于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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