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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2005年12月10日,我新买的汽车车门等部位被严重划伤。经了解,是邻居小孩所为。由于邻里关系挺好,我放弃了要求他们赔偿的权利。我把车开到修理厂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因为我放弃了要求加害人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我只好自己支付修理费。请问,在被保险人放弃加害人赔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了吗?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在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中,发现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理赔工作中的漏洞和疏忽进行诈骗保险金的犯罪,对此,有关立法、司法机关和保险部门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一、诈骗保险金的方式当前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发生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投保。如广东增城县农民谢某的汽车1985年7月18日出事,损失金额一万三千  相似文献   

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没有经过理赔无从确定。当事人未先行向保险人提起索赔而径直提起的诉讼,不符合给付之诉的要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给付之诉。应当认识到理赔程序在确定保险给付之债上的重要意义,依据索赔一理赔的保险运作模式,由当事人先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从而展开理赔程序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义务。我国应规定保险索赔前置程序,明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先向保险人索赔(理赔申请),只有当索赔不获满足或有其他争议时才能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4.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没有经过理赔无从确定。当事人未经先行向保险人提起索赔而径直提起的诉讼因而不符合给付之诉的要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给付之诉。应当认识到理赔程序在确定保险给付之债上的重要意义,依据索赔——理赔的保险运作模式,由当事人先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从而展开理赔程序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义务。我国应规定保险索赔前置程序。明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先向保险人索赔(理赔申请),只有当索赔不获满足或有其他争议时才能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5.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起到了维护交通秩序,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作用。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车辆擦碰的轻微车物损失事故占很大比例,对这些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理既方便群众、减少交警的工作量,同时也缓解了交通堵塞。通过建立党组织和政府为领导核心、交警依法行政为依托、保险公司服务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新体制,优化社会资源,通过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快撤、驾驶人奖惩等保障机制,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  相似文献   

6.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没有经过理赔无从确定,当事人未经先行向保险人提起索赔而径直提起的诉讼因而不符合给付之诉的要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给付之诉。依据索赔-理赔的保险运作模式,应当由当事人先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从而展开理赔程序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义务。我国应规定保险索赔前置程序,明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先向保险人索赔(理赔申请),只有当索赔不获满足或有其他争议时才能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7.
保险骗赔,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夸大损害程度编造保险事故等,致使保险公司陷入错误判断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目前,国家资金被骗形势严峻,骗赔案件出现了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处理难四大难点。其主要原因是打击不力。为此,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一些法律、法规等制度,如骗赔案件申报制,理赔督察制,双向责任制,骗赔专案侦查制等。把骗赔案件引入侦查范畴,做到举报及时侦查到位,打击得力。  相似文献   

8.
针对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调解中保险公司未主动介入所带来的弊端,阐述了保险公司主动介入的积极意义,列举出各地保险公司主动介入事故调解的实例及有益探索,并提出司法建议,使之最大程度保证受害人合法权益,以利于司法进步。  相似文献   

9.
保险骗赔,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夸大损害程度编造保险事故等,致使保险公司陷入错误判断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目前,国家资金被骗形势严峻,骗赔案件出现了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处理难四大难点。其主要原因是打击不力。为此,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一些法律、法规等制度,如骗赔案件申报制,理赔督察制,双向责任制,骗赔专案侦查制等。把骗赔案件引入侦查范畴,做到举报及时侦查到位,打击得力。  相似文献   

10.
房贷险是伴随我国商品房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购房者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各银行普遍规定必须同时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无论是对银行还是购房者,房贷险本应对购房行为起到一举两得的保障作用,但由于多数人对该险种了解不深,银行和保险公司方面也缺乏应有的告知和提示说明,造成承保和理赔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种种的错误做法。如何让广大购房者加深对房贷险的了解,使房贷险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笔者就这一问题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2008年由于全球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Group Inc,以下简称AAIG)提供的信用保险服务“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以下简称CDS)出现了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导致该公司濒临破产,使得关联储紧急宣布上千亿美元的一篮子拯救计划支持AIG。这一事件暴露出保险公司在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风险,使得对保险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监管成为必需。  相似文献   

12.
本文针对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公司发展保险业务,而代理公司的业务员代收投保人的保险费拒不交,给保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实践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一,案情介绍 2008年5月26日,北京某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与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签定了1份保险期限为1年的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制药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保险金额45万元,保险费12589元,并约定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当日,  相似文献   

14.
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被认为是现代保险监管制度的三个支柱。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日益受到各国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视,2009年我国《保险法》修订,从公司治理角度加强了对保险公司的法律规制。本文从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与保险监管的协同性与差异性入手,探讨了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中明确私法自治领域与公法规制的边界的重要意义,并针对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存在的刚性目标与柔性监管指引错位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交强险在实践中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注意:在交强险诉讼中,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诉权,<道路安全交通法>第76条就是其法律依据;<交强险条例>第22条不能为保险公司援引免责的各种理由;<交强险条例>是强行性法规,若交强险条款与<交强险条例>相抵触时,交强险条款当然无效;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的支付或垫付是由交管部门的通知而启动,当交管部门怠于履行该职责时,应当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而当通知一旦到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仅需核对机动车是否投有交强险,而不需要履行交强险条款约定的繁琐的核对手续.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上对于司机无证、醉酒驾车肇事,承保该肇事车的保险公司是否要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有不同的看法,但各家保险公司对此类保险事故一概拒赔却是不争的事实。各方对此现象有不同的看法,缘于大家对交强险条例第22条和道交法第76条有不同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不同的解读。运用法理、法意及逻辑原理,对无证、醉酒驾车肇事保险公司交强险拒赔进行分析,解决此问题需要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为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市首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有效简化了诉讼程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中,应统一案件处理标准,建立承办人回避制度,协调保险公司参与诉调对接工作,转变当事人理赔观念,建立一站式处理服务体系等,使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的着手应结合诈骗犯罪的基本原理和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 ,以行为人在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 ,开始实施欺诈保险公司的行为为着手。行为人在投保时即具有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并且实施了欺诈行为的 ,投保即为本罪的着手 ;在事故发生后才产生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 ,应以索赔时为着手 ;为制造事故而实施的杀人、放火、伤害等行为 ,本身并不具有欺诈性 ,不是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9.
1999年 5月 31日,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的一例一审判决震惊了国内保险业:车辆被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金额赔偿,打破了保险公司多年来养成的“常规”--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这一案件的基本事实简述如下:  1998年 1月,河北省涿州市李先生开的夏利车出了交通事故,车被烧毁,交警部门鉴定李负全部责任。 7月份,由于对赔偿数额持久协商不定,李先生向涿州市法院起诉了承保此车的平安保险公司保定支公司。庭审过程中,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到底是按保险金额还是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李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按…  相似文献   

20.
保险公司先付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在于责任保险给付的第三人性以及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扩张。先付责任实质为保险金的先行给付,其同被保险人与第三人赔偿责任确定无关,且保险公司承担先付责任后一定条件下享有追偿权。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规则出台前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先付责任。目前,应尽快出台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规则,并对受害人诉请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履行先付责任的程序细化。增加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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