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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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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有关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的问题,已引起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但就我国人民法院是否拥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行政立法行为是否归属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行为应否纳入法院受案范围等三个问题还有值得商榷的必要。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人们断定人民法  相似文献   

2.
行政不作为重述一界定与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不作为的界定直接影响到对不作为行为的审查。行政不作为与不履行法定职责并非同一概念,行政不作为应包括实体性不作为,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不以相对人中请为前提。行政主体作为义务的内容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事实行为。涉及行政不作为的诉讼类型除课予义务诉讼之外,还包括一般给付诉讼,针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审查涉及受理、举证责任分配、审查内容以及判决方式的选择。基于实体审查的结果,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履行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相似文献   

3.
知识卡片     
编号{类别编号 一一口”类行政诉讼的概念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行政行为的组织,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某种具种具体行政行为组织。 (三)行政诉讼的审判要点,是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四)行政诉讼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手段,以人民法院的裁判为解决行政纠纷的最终裁决。 又五)行政诉讼的宗旨,是通过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  相似文献   

4.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界定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已经依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安机关是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的双重主体。准确界定公安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是明确当事人救济途径和规范公安职权行为的前提条件,需要综合运用行为主体、行为种类、行为程序、法律依据、案件性质和行为目的等标准,从程序到实体、从形式到实质对公安职权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院是界定公安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的权威机关,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告不服公安职权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当受理,并在进一步审查后作出相应处理。  相似文献   

6.
一项不合理的制度,是不可能通过理论上的思辨解释或具体操作方式的选择而变得合理的,我国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制度就是如此。虽然目前我国法院对受理要求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后的审查方式有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和明显违法审查三种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但由于我国主要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制度本身是不合理的,因此,无论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选择何种审查方式,都完全无法摆脱理论和现实上的双重困境。重新建构我国具体行政行为强制执行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2017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判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是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关键。只有明确违法行政行为的一般审查标准,才可以为我国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进一步规范化提供参照。现有的行为审查标准或结果审查标准不能完全契合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公益的目的,按照行为标准或结果标准审查违法行政行为可能不当减少行政机关的履职积极性,违反权力分工原则。在审视现有标准的基础上,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行政行为时,应修正分段审查模式,确立包括行为标准和实质性合法标准在内的综合性审查标准,确定审查要素,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中违法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限于组织体,审查依据应以法律法规为主、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为辅。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本文详细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相似文献   

9.
一、法院有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确立了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制度,即我国的司法审查制。 “司法审查”来源于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其目的是企图通过行政与司法相互牵制和制约,保持国家权力的平衡,防止某一机关或个人独断专行而赋予法院对行政措施予以维持或变更、撤销的权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基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宗旨而确立。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国家行政事务,使国家行政法规、规章、命令、决定得到贯彻和遵守,行政权被授予了一定的独立性和强制性。也正是因为行政权具有强制性,所以必须对行政权实行监督,其中一种监督就是运用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克服官僚主义,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保护;使正确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得到有效的维护,使违法和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中,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并非诉讼标的,其意思表 示及认定的事实对人民法院具有既决力,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上要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不能简 单地视作普通书证或者司法认知的对象,亦不能予以审查。  相似文献   

11.
立案审查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环节。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对当事人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以核实是否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立案受理,否则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我国目前《行政诉讼法》及若干司法解释并未对行政诉讼的立案程序作详细的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并不一致,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也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13.
恶意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领域内,行为人为了追求不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提起诉讼从而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恶意诉讼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有其特殊性,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恶意诉讼行为是被受理的起诉行为;第二,恶意诉讼是通过合法形式起诉以达非法目的的行为;第三,恶意诉讼行为人诉讼请求最终没有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第四,原告的恶意诉讼行为使被告造成了损害。  相似文献   

14.
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是可行的。建立行政公诉制度,需要明确行政公诉的对象,并对程序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它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行政主体公开有关信息遭拒绝或部分拒绝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较之传统的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原告的主体资格、审查方式、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有特殊的规则。  相似文献   

16.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无论是对于原告的起诉行为,还是对于人民法院的受理审查活动,都是一个相当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经复议的案件,无论复议机关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均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依法确认行政诉讼第三人,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应当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执行,应诉问题已经提到政治生活议程上。《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相似文献   

19.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区别标准新表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标准是行政相对人是否具体化、个别化.根据这一标准,目前法院已经受理部分非立法性的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案件.我们不能因为法院受理了这类行政案件,就在行政法理论上曲解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以论证法院受理此类行政案件的合法性.本文最后论述了法院审查非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能性以及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0.
受理《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股东提起的派生诉讼 ,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作司法解释的精神。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首先要符合作为股东的法定要件 ;其次 ,要符合公司内部程序前置要求 ;还要符合股东公正性和公益性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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