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刑事辨认是发现案件线索、确认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之一。辨认手段、辨认结论能否发挥作用,取决其客观性之高低。目前我国的刑事辨认在立法上和实践上存在着制度建构粗陋、辨认成本溢于收益、证据地位模糊、权利保障欠缺及监督制约失衡等问题,导致辨认欠客观问题产生。因此,应从增设辨认方法规则、设置证据运用规则、建立辨认权利保障体系及网络化辨认陪衬者数据库等路径着手,推进辨认欠客观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刑事辨认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方式,刑事辨认有利于发现案件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同时辨认结论在诉讼整个过程中有重要的证据价值。然而综观这次刑事诉讼修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尽管明确了辨认结论的证据资格,但是对辨认制度依然没有做出详尽、统一的规定,有关辨认规则的规定粗糙、模糊,而鉴于刑事辨认极易受到主观心理和周围环境影响这一特点,刑事辨认的实施存在非常大的隐患,成为我国冤案产生的温床。本文试图通过对辨认制度的风险分析、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研究,同时汲取西方法治国家有关辨认制度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而提出我国辨认制度的完善建议,以期对辨认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的侦查辨认在立法上和实践上存在诸多问题,导致辨认客观性较低乃至缺失。对于立法上的法律规定相互矛盾、辨认原则缺失等问题学界已多有涉及,但对于实践中不当暗示普遍存在、辨认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却少有探讨,正因为这些实践问题的存在而导致了辨认结果客观性不足进而影响案件裁断。因此有必要从细化程序性规定、建立办案人员辨认回避制度和辨认人心理描述制度、建立辨认程序的权利保障体系和加强辨认方法的理论研究等进路着手,完善我国的侦查辨认程序。  相似文献   

4.
刑事辨认是侦查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一种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明确赋予辨认笔录以法定证据地位,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没有规定辨认制度,现有的相关规定简陋粗疏,无法对侦查实践进行指导与约束。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辨认亦存在着侦查人员操作混乱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完善辨认制度的程序规则和排除侦查人员非法获取的辨认结论两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5.
心理学视野下的刑事辨认规则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辨认对侦查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辨认的准确性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刑事辨认过程中要提高辨认的准确率,必须遵循混杂辨认规则、说明规则、禁止暗示规则、分别辨认规则、保密规则、制作笔录规则。从心理学的视角看,我国的刑事辨认规则应进行如下修正:让不知情的人主持辨认,告知辨认人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也有可能不在队列中或照片中,按顺序呈现辨认对象。  相似文献   

6.
中英证人辨认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辨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 ,同时也是薄弱环节。各国法学家和法官们都一致认为 ,目击者在辨认和证词中的错误是造成法官误判的重要原因。因此各国的刑事司法机关都在不断改革和完善辨认制度 ,以确保辨认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比较中英两国在证人辨认规则上的异同 ,对于我国司法辨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侦查辨认未作规定,只在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方面作粗略规定,相应侦查实践中辨认措施也存在诸如适用草率、程序违法、方法不当、笔录制作随意等弊端.有必要在借鉴观察比较法视野下辨认制度之预先询问与告知、说明规则、分别辨认和混杂辨认规则、禁止暗示和诱导规则、辨认保密规则、程序保障规则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辨认从制度与运作层面予以重构、完善.  相似文献   

8.
辨认是侦查机关进行刑事侦查所运用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击证人、被害人的辨认对于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决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对辨认程序的法律过于粗疏,辨认的实践大多处于随意、不确定状态,辨认中呈现诸多问题,应当借鉴国外关于辨认中律师在场所起的积极作用,以有利于加强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为目的,从有利于提升辨认结论的可信度为出发点,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帮助权,逐步完善我国的辨认制度.  相似文献   

9.
刑事辨认证据规则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辨认证据的认定与运用是各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相当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刑事辨认证据的运用尚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之中。辩认结论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应将辨认结论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同时应确立非法辨认的排除规则,明确重复辨认的证据效力,确立辨认结论的补强规则等。  相似文献   

10.
辨认结论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应具有证据资格;辨认结论的证明力应通过辨认结论的可靠性、关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根据辨识主体的不同,辨认结论应归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单一的辨认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1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说就是党的先进性,因此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根本性价值,包括认同价值和促进价值;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个体上说就是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永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主体性价值,包括中介价值、示范价值和保证价值;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现实基础,对我们强化军魂意识有着重要的发展性价值,包括基础价值和着力价值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先进性源于党的阶级性,但先进性并不等于阶级性。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中,体现着时代特征。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制定正确政治路线和具体纲领来体现。党的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不同历史时期党员的标准、党员的成分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纲领决定了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将思想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位,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入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婚生否认之诉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大陆社会伦理观念较为相近的台湾地区,其民法亲属编经过十余次修正,其亲属法日益与世界亲属法的潮流相融合。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仅就婚生否认之诉中适格原告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而适格原告是成功构建婚生否认之诉的前提。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成功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现状,论证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有条件的包括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机关在地方立法中更科学合理地设定法律责任 ,立法者在拟定法律责任条款时 ,首先要体现地方立法的目的 ,同时 ,其内容的设定 ,还要体现出科学精神 ,具有可操作性 ,考虑该法在施行中的要求。但从我国现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来看 ,仍存在法律责任条款不协调、缺乏衔接 ,法律责任条款过于原则 ,法律责任条款有明显空白漏洞等方面的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针对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存在的问题 ,应采取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量化、避免法律责任条款的空白漏洞等措施 ,完善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设定  相似文献   

17.
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各类办公机构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怎样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提高时间运用和工作效率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民法物权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民法相衔接的<物权法>的制订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大学者对此各抒已见,而其中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永葆党的纯洁性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从党的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分析新形势腐败的新动向,总结腐败的原因,推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思考,永葆党的纯洁性。  相似文献   

20.
公司分立无效之诉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分立涉及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我国应参酌国外立法例设立公司分立无效制度。公司分立无效一般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 ,法院在审理公司分立无效之诉时 ,应尽可能保持分立后法律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