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贾学福 《工会论坛》2003,9(3):93-94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此“非法占有”不同于民法上之规定 ,应联系主客观方面加以认定 ,以此来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故意仅指直接故意 ,不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
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案件的定性具有重大影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莫衷一是.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产生于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财物交付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及财物交付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侵占罪.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与经济合同纠纷往往难以区别,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理解和认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是合同诈骗罪的唯一主观要件,以及运用证据如何来证明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等,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有关案例来对以上的问题做出探讨。希望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能早日出台,指导实际工作。  相似文献   

4.
“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间在刑法界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尤其是在界定合同诈骗案件当中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显得非常重要。“非法占有目的”在合同诈骗罪中只能产生于财物所有人交付(处分)财物之前,在合同诈骗案中不存在所谓的“事后故意”。  相似文献   

5.
“两抢”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分析“两抢”案件发案特点的基础上 ,主张引入“危险倾向人员”概念 ;在网络控制前提下 ,加强对出租房的监控与管理 ,对“危险倾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对抢夺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作出分析 ,认为对随附暴力强度较大的行为不应一律以抢劫罪论处 ;主张把抢夺罪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突然夺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从理论及实务经验来看,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由“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两个方面构成。排除意思侧重排除权利人的法益保护,利用意思侧重财物的经济利用。合同诈骗作为诈骗的特殊形态,其非法占有目的也可以从此两结构进行认定。具体来说,从签订合同时、合同履行中判断其是否具有排除意思及利用意思,也可以从合同履行中履行完毕前对通过合同取得财物的利用方式判断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   

7.
对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存在一定争议,主要集中在犯罪对象、“非法集资”的客观特征以及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几个方面,这些需要司法人员从多方面的证据出发综合认定.集资诈骗犯罪的侦查主要从犯罪行为人、案件所涉赃物入手,注意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搜集证据,重点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防范集资诈骗犯罪应多管齐下,对民间借贷加强引导和规范.  相似文献   

8.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必须确认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这一构成诈骗罪最本质的特征。如何划清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和担保 ;第二、行为人有无采取欺骗手段 ;第三、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第四、行为人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第五、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是否“数额较大”。  相似文献   

9.
刑法不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既不妥当也不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单位贷款诈骗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与法条竞合处罚原则不悖。贷款诈骗和贷款纠纷最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对于行为人欺骗手段的考察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要依据。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名骗取贷款或者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的行为应具体分析具体定性。事后故意不归还贷款只要查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可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以骗取他人担保的形式,获取并占有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应以贷款诈骗罪定性。  相似文献   

10.
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诈骗罪的主观超过要素,是认定诈骗成立必不可少的主观要素。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问题,在准确认定诈骗罪成立中特别重要,认定时应坚持目的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目的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超过要素,实务认定方法主要是刑事推定。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司法实践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审判中存在定罪标准不合理与不统一的双重问题,在持卡人认定、催收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恶意透支金额计算标准等问题上存在法律适用差异,"同案不同判"现象凸显。应以罪刑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有利于刑法功能实现原则为指导合理划定犯罪边界,确立合理、统一的定罪标准,以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骗取担保向银行贷款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一罪。但是,这样的解释进路存在问题,它不符合诈骗罪的"直接性"要件,而且在财产流向的结构上与传统诈骗罪不同,同时在既遂与共犯问题上也存在矛盾。实际上,行为人对出贷人成立贷款诈骗罪,因为出贷人虽然取得了等值的担保,但在交易目的上受到了欺骗。同时,行为人对担保人成立针对财产性利益的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13.
挪用公款转化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从客观上很难区分,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对于转化型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来说,理论上认为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归还意思,而实践中则主要以行为人的客观表现来具体认定。无论是理论上的主观标准还是实践中的客观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转化型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14.
新刑法第224条将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独立化为合同诈骗罪,以强化对此类严重干扰经济秩序和破坏经济有序发展环境犯罪行为的刑罚惩治力度.为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正确界定合同诈骗罪与正常合同纠纷的界限,新刑法在法条用语上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定格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关于合同诈骗罪此一犯罪目的的客观表现及其分析认定,目前在理论界甚少研讨,作者试对此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15.
合同诈骗罪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是指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破坏,它与民法上的非法占有含义不同,也与非法占用含义不同。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主要在于从主观目的上加以区别。对非法目的的判断,在我国采用司法推定的方法来确定。对于司法推定应当允许被告人提出反证,以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相似文献   

16.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具有本质的区别。刑法上的占有不同于占用,与毁坏则有一定的交叉关系。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及综合评判的评价方法,并结合主体资格、履行能力、担保能力、履行情况、处置财物的方式、违约后的行为、高风险经营行为有无实际保障等具体评价标准,结合案情具体分析,不能仅仅凭借某一或某几种情形轻率地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17.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侦查的角度看合同诈骗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在犯罪行为发生时与其他多种犯罪行为存在着牵连性,二是在案件的定性过程中具有可变性,三是在认定案件性质时与合同纠纷难以区别。近年,合同诈骗犯罪呈现新的犯罪趋势,如发案数居高不下,涉案金额稳中有降,流窜作案、团伙作案日益突出等。应加大打击力度,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协作,形成一个打击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力,建立一支高素质、战斗力强的经侦队伍。  相似文献   

18.
对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做实质理解,而不应拘泥于形式。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的认定,应当以被害人因陷入认识错误而为处分行为后,行为人取得财物时为参照点,从客观事实判断该时点之前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此为基础,应当认真寻求特殊情况下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乃至普通民事欺诈行为之间相区分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罪构成要素之一,对其准确理解、把握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基础。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不等同于民法上的"非法占有",也不能简单理解为"非法所有"或者"非法占用"。其成立既需要排除权利者意思,也要有利用处分意思。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探寻应当立足于案件证据,采用司法推定方式,排除合理怀疑。  相似文献   

20.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区别不明显.在认定过程中,应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及刑罚谦抑性的要求,先考察出卖人的客观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客观构成要件,再考察出卖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综合予以评定.出卖人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罪时,存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应分别依据民法规范及刑法规范处理.此外,房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以预防一房二卖及其犯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